畢業論文答辯是審查畢業論文(設計)質量的重要步驟,是考核學生知識與能力綜合水平的主要教學環節,也是畢業生全面回顧、總結、鑑定自己學習成績的重要機會,更是學生將自己所學投入所用的新起點。
為規範我校畢業論文(設計)答辯程式,特制訂如下規定:
一、答辯委員會的組成
各學院根據本專業特點,選取具有中級以上職稱,學識水平高的專業老師擔任答辯小組成員(答辯小組老師近一年來在省級以上公開刊物發表不少於2篇專業論文),由3—5人組成,其中設組長1名。另設答辯祕書1名作現場記錄,答辯祕書不參與論文(設計)評議。
二、答辯學生的選擇
所有畢業生均需參加畢業論文(設計)答辯,答辯順序在答辯前一天抽籤決定。
三、答辯要求及程式
1.論文(設計)答辯公開舉行,並應由答辯委員會祕書做詳細記錄。
2.答辯前,各學院應將答辯流程以及基本情況告訴學生,讓學生熟悉相關程式,並使學生掌握一定的答辯方法。
3.所有學生均需按時到達答辯現場,不參與答辯的學生原則上也要求旁聽。答辯現場必須保持良好的秩序。
4.答辯者應該著裝整潔,答辯過程中思緒清楚,態度應熱情大方、彬彬有禮、文雅得體。
5.答辯小組老師不得對自己指導的學生論文(設計)進行提問,實行迴避原則。
6.答辯前,指導教師必須將畢業論文(設計)指導與評閱書上的一審意見、二審意見、定稿意見寫好。
7.論文(設計)答辯的一般程式:
⑴祕書宣佈答辯委員會委員名單;
⑵答辯委員會組長主持會議,宣佈答辯開始;
⑶祕書介紹答辯者資格審查情況;
⑷答辯者報告論文(設計)主要內容;
⑸答辯者回答必答題及答辯委員會老師提問;
⑹答辯委員會暫時離開答辯現場,舉行會議對論文(設計)進行評議,並就是否通過論文(設計)答辯以及答辯者成績進行評定;
⑺答辯委員會組長宣讀意見,並宣佈論文(設計)評議及結果; ⑻答辯結束。
8.答辯者報告論文(設計)的內容主要包括:
⑴簡介自我
答辯人應該用三言兩語精練明瞭地介紹自己的姓名、專業、班級及主要的研究方向。
⑵簡述梗概
答辯者應就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作簡要報告(梗概):一是選題的背景和意義;二是研究問題的關鍵所在;三是解決問題的對策和特色;四是對策的主要論據和結論。簡述梗概應該使人對自己所寫論文(設計)有一個簡要而全面的`印象和了解。
⑶簡明自評
答辯者應該用簡明的語言對文章作自我評價:研究的題目有何價值?認識有什麼提高?有何心得?有何不足等。關鍵要突出文章的創新點在什麼地方,有什麼現實意義。
答辯自述一般為10—15分鐘,答辯者要很好的把握時間,把問題講述圓滿。講述既不能過於冗長,累贅無緒,超過規定時間;也不能過於短促,詞不答意,使人不知所云。
9.答辯者回答問題:
⑴在每一個答辯者參加答辯之前5分鐘,告訴答辯者必答題。必答題為答辯委員會在論文(設計)答辯之前針對論文(設計)內容所提,數量為2—3個。
⑵答辯者在報告論文內容後首先回答給定的必答題,不能迴避。
⑶答辯者回答答辯委員會老師的現場提問,提問一般限於文章所涉及的學術範圍之內,數量為2—5個。
⑷答辯者回答問題的時間一般控制在15分鐘左右。
四、答辯評語的寫作
答辯評語不能簡單評價,必須真實反映學生答辯情況,具體可以參照《湖南商學院畢業論文(設計)與實習報告成績評定標準》來撰寫。
五、答辯成績給予
1.論文(設計)答辯委員會投票方式
論文(設計)答辯委員就答辯者是否通過論文答辯進行表決,表決採用不記名投票方式,全體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為通過。
2.論文(設計)答辯成績的計算
論文(設計)答辯成績根據答辯者現場回答問題等各方面表現給予,教師應該看到學生論文的成功之處,客觀公正的評定成績。評分分為五級:優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對論文中有重大原則性錯誤、有嚴重的抄襲現象或答辯時概念不清,對主要問題回答不出者,一律評為不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