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克蘭政府互換獎學金申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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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烏克蘭教育科學部教育科技合作協議》,雙方每年互換一定數量的獎學金生,前往對方國家學習或研修。那麼申請這項獎學金需要些什麼條件呢?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最新獎學金申請指南,供大家參考!

烏克蘭政府互換獎學金申請指南

1. 申請條件及時間

主要資助烏克蘭語、俄語、藝術類、船舶、航空航天、核能、經濟學、環境科學、物理、化學、力學、建築、焊接技術、水泥技術以及區域問題研究等烏克蘭具有優勢的學科專業。

本科插班生:僅限相關語言本科二年級學生;留學期限為10個月

本科生:應屆高中畢業生,在讀本科一年級學生;留學期限為48-72個月

碩士研究生:本科應屆畢業生,在讀碩士一年級學生;留學期限為24-36個月

博士研究生:相關專業碩士應屆畢業生或在讀博士一年級學生;留學期限為36-48個月

2. 資助金額

留學期間享受烏克蘭政府提供的獎學金(免學費、部分獎學金生活費),國家留學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國際旅費及獎學金生活費補貼(500-700美金/月)。住宿費及學歷生在烏預科階段的相關費用自理。

3. 申請材料

①《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出國留學申請表》

②《單位推薦意見表》

③成績單影印件(訪問學者無需提供;學生類別的,除本科生須提供高中階段成績單外,其他身份的均提供本科及以上成績單)

④外語水平證明覆印件(外語專業在校生可提供在讀證明)

⑤有效身份證影印件

⑥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影印件( 本科插班生及應屆本科畢業生無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