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您走出加國留學簽證誤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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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所周知,加拿大的簽證問題可以是一道門檻。簽證不過關,也可以說是對你的留學準備的一票否決。下面對加拿大學生簽證申請中經常出現對於一些誤區進行介紹,這些誤區也是在平時為同學們辦理簽證的過程中接觸過的,還可以通過這些案例來分析一下這些誤區。

帶您走出加國留學簽證誤區

 誤區一:誤以為家裡有錢就一定可以獲得加拿大學生簽證

作為一個不以留學為產業的移民國家,加拿大格外重視學生的質量,因為很多國際學生最終會選擇留在加拿大,成為其社會的一分子,所以加拿大簽證官傾向於接收那些素質優秀、能力突出的好學生,即便他們的家庭經濟狀況一般甚至較差。而對於很多家庭富裕,但本人成績差、表現不良或中斷學歷過長的學生,獲得加拿大學生簽證的機會比起那些家境一般卻學業出色的學生要低得多。

誤區二:資金擔保必須要有12個月的歷史

使館對資金擔保的部分,主要取決於:有12個月資金歷史去證明存款不是為留學而臨時拼湊出來的;經濟擔保人要有足夠的證明,說明存款與收入是吻合的。如果申請者真的有經濟實力,又提不出證明,那麼最重要的是您能用英文具體地書面說明,讓使館能相信你說的屬實。另外,使館原則上要求是要有12個月的歷史,如果說沒有這麼久的存期,只要能解釋清楚擔保金的合法來源並且與收入證明上寫的收入是相匹配的,同樣是可以獲籤的。

 誤區三:申請者必須要有60萬元人民幣存款,年齡不超過23歲

使館的具體規定是年滿17週歲,高中畢業,申請人的經濟擔保人能提供申請人在加國讀書期間的所有學習費用及生活費用。例如:高中生去讀本科需要準備60萬,高中生去念大專課程要準備30-45萬,本科畢業生去年 研究生要準備35-40 萬擔保金。

 誤區四:誤以為簽證都需要面籤

加拿大學生簽證是按"遞送檔案"稽核的方式,在平均2到4個月的時間內通知申請者結果。結果有三:一是拒籤,在護照上蓋章,附上拒籤信,告知理由;二是通過,將簽證附貼在護照上,寄送本人或委託中介;三是通知面談,在30天內前往使館面談,時間是週一到週四上午9:00到11:30。面談後,絕大多數立刻通知結果,極少數在隨後再通知結果。故並非每個申請人都需要面談, 只有在申請人材料需要解釋說明或需要核實原件或申請人背景較複雜的情況下, 才有可能需要面籤。

誤區五:誤以為其它國家拒籤會導致加國拒籤

只要不是因為假資料拒籤或者由於不良記錄被吊銷簽證,大部分其他國家的拒籤史不會影響加拿大學生簽證申請。加拿大留學專家知道不少學生被美國使館拒籤若干次,轉而申請加拿大,為了怕再次拒籤,就更換新的護照送籤,同時也有留學參考書上說美國拒籤,加拿大也會被拒,這些誤導造成許多申請者在精神上、金錢上、甚至加拿大學生簽證申請被拒的種種損失。

誤區六:誤以為簽證是有後門可走的

有些家長認為認識使館內的辦事人員或高階層的使館人員,就能受到優惠的待遇,或更改簽證官的決定。其實,即使是加國總理也不能推翻簽證官的決定,簽證官有完全獨立判斷的權力,任何人員不能介入干涉其工作的合法及獨立性,這是法律的規定。

誤區七:誤以為只要申請SPP計劃學校就可以不提供存款歷史

對於申請SPP計劃學校的學生,使館的確承諾審理時間會更短,但是除非學生具備雅思5.5分,否則使館對於擔保金的要求依然是提供12個月曆史來源或是解釋清楚擔保金的合法來源。

誤區八:誤以為使館簽證可以一勞永逸

學生在出境前得到的加拿大使館簽證(student visa)只是使學生獲得了赴加拿大的通行證,學生到加拿大學習還必須在加拿大入境時憑簽證、使館簽證書、入學通知書等檔案獲取加拿大學習許可 (study permit)。無論簽證還是學習許可都是有時間限制的,而且一般都短於學生在加拿大實際需要的學習時間,很多時候只有一年或兩年,學生必須在學習許可到期前三個月辦理續簽手續,而能否成功獲得續簽通常取決於學生此前在加拿大學習期間的各方面表現。

誤區九:誤以為短期訪問簽證可轉換為加拿大學生簽證

自2002年6月28日起,使館將原來留學生的簽證Student Authorization改為Study Permit,短期留學(在6個月以下)或其他訪問者簽證在到達加拿大後將不允許更換成半年以上的學生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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