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新政對留學生的工作限制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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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留學新政自6月1日起正式實施,對留學生的工作限制放寬。

加拿大新政對留學生的工作限制放寬

新政規定,在正規機構,即可頒發學位、證書或文憑的機構中學習或接受培訓滿6個月後,“學習許可”能夠自動認可每週最多20小時的校外打工,留學生無需再單獨申請就讀期間打工所需的工作簽證。這一政策適當地放寬了打工和工作方面的限制,吸引優秀學生為加拿大做出貢獻。

據悉,目前加拿大留學一年的學費加生活費成本約15萬人民幣,放寬學生留學期間打工的政策要求,對靠自己努力減輕留學經濟壓力和積累工作經驗的留學生提供了便利條件。但有專家不建議留學生赴加後就立刻開始打工,一方面是政策要求就讀6個月後才可以開始,另一方面留學生要儘快適應純英語的學習和生活環境,先保證完成學業,然後再想打工的事兒。

新政還規定,6月1日後,只有收到認證學校的錄取通知書,學生才可以申請學習許可。學生今後的轉學,也必須主動通知移民局,且只能在認證的教育機構裡轉。認證機構的官方清單在本月公佈。雖然新政規定原學習許可的有效期可到2017年6月1日,但持有舊學習許可的學生如果6月1日之後要轉到非認證學校學習,最好主動報告移民局。

從這一天起,同樣是在工作簽證方面,加拿大大學中備受好評的“CO-OP”帶薪實習專案的工作簽證也明確,只有高中在讀學生與在正規機構就讀的學生才能夠申請。

關於加拿大留學申請中的學習許可和簽證

“學習許可”(Study Permit)指以學生身份可以在加拿大境內居住的檔案證明,通常稱之為“大籤”。其含有學生就讀院校、專業,及允許在加學習時間等資訊。如果“學習許可”到期,又未辦理續簽,則須離開加拿大,否則屬非法逗留,會面臨遣返回國的可能。留學生在入境加拿大獲得“學習許可”後,要注意相關到期日,及時辦理續簽手續。

拿大留學打工政策

一、在加拿大就業工作許可年限被延長為三年。而以前根據所在地區不同,工作許可的有效期只有一到兩年;

二、在加拿大就業工作領域不再限於學生所學專業,畢業後在任何領域找到工作都可以適用此項政策;

三、畢業後學生不必獲得公司的錄用就可以得到在加拿大就業工作許可,而以前學生只有在找到工作後才能申請在加拿大就業工作許可。適用此項政策的學生必須在加拿大的高等教育機構完成至少兩年制的全日制課程。

我國留學生認為,打工不必再擔驚受怕,對打收入也很滿意,重要的是可以積累工作經驗。以前留學生在加拿大一些公司打工,沒有合法的打工政策,積累的工作經驗在畢業後,正式找工作時都不會被考慮。新的留學生打工政策下,打工將可以得到打工單位的合法推薦信和業績證明,這對將來的發展很有非常大的幫助。由於留學生素質比較高,勤奮不太計較報酬,很多當地企業非常願意僱用留學生。

加拿大移民部已經與多省簽訂了協議,都會將執行加拿大留學打工政策,協議書規定了,在校生學習期間可以合法打工,每週打工時間不得超過20個小時,放假期間則沒有任何限制。移民部還宣佈,留學生如果想打工,需要申請留學生工作許可證,現遞交工作許可申請,今年夏天就可在校外打工。

只要是註冊就讀加拿大大學或畢業學生,不需任何工作證明就可在校園打工,包括在校內兼任助教或研究助理。如果你是正式學生,在以下情況你需持有工作許可證,工作是課程學習部分;工作與研究或訓練課程有關。學生畢業後留在加拿大打工,一旦學生回國度假後,學生依然可以回到加拿大繼續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