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你是否可以接受加班?
回答:我願意接受挑戰。在自己責任範圍內的工作,不能算是加班。
點評:這是面試者針對應聘者的工作熱忱而提的問題,因無理的加班不一定是好的。
討論:有加班文化的公司你能接受嗎?
今天逛論壇的時候,遇到這樣一個提問~大家怎麼看?
有人問:“有加班文化的`公司你能接受嗎?
(PS:公司是要求義務加班,沒有加班費。到了晚上八點才有飯補,覺得完全沒有自己時間無法接受。)”
而下面的回答千奇百怪,更不乏一些“理想論”、“無私論”和“抱負論”。
那伯樂的大家是怎麼看待這個問題的呢?
下面是伯樂線上部分網友回覆:
﹏〆淨梵丶
總之,我的回答是:
不接受。
如果我手頭工作沒有做完或者突然出現了比較緊急的專案,那麼加班是我應盡的職責,這是我對自己和對公司的負責,即使沒有加班費也無所謂。
但我不會接受沒有任何意義的僅僅為了“加班”而加班這種事情,這種所謂的“加班文化”其實是一種“乞丐文化”,你的BOSS既希望你犧牲自己的時間來成就公司一個人做著N個人的活還不願意為此多付薪資,這種文化恕我不敢苟同。
工作之餘的時間是我自己的,我想用來學習或者休息都是我自己的權利。如果你想然我在合同規定的工作時間之外為你做事,可以,請你付給我應給的薪資,我不想作踐我自己的勞動力。不然就請你像個乞丐一樣,在脖子上掛上“請施捨給我XXX元錢”每逢下班的時候在我們勉強晃盪乞求我們免費為你加班一會兒。
lixyz
加班可以接受,但不能接收“正常化”的加班
也就是說,專案進入deadline,大家加班上線,可以接收,畢竟這個也算行業潛規則了
但是要是公司把加班當作正常義務,甚至不加班會被認為是不努力之類的,完全不能接收,這樣的公司,價值觀扭曲。
lfsk
不接受,這簡直是用生命在換。而且沒有了自己自由時間,像是被工作奴隸了!
B暴走蘿莉
我還記得我來現在這家公司,跟人事強調過我不去強制加班的公司,結果來了之後我總是自主加班。。O__O “… 習慣了。。
dijkspicy
我在華為
週一隨意
週二、四加到8.40
週三、五不加
月末週六例行加班,換調休
我覺得還行~~~
god丶小點點
如果你滿足了每天法定8小時工作,並且飽滿你可以要求有償加班。
felix
如果薪酬值得我這麼做,我會的,如果不是,離職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