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求職要注意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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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在求職族中屬於弱勢群體,如果用人單位騙畢業生就太不應該了”,昨天,北京工業大學就業中心於老師這樣說。記者在採訪中瞭解到,大學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求職心切,屢屢發生被騙事件,但投訴無門,因此,一些大學就業中心負責人呼籲,應該成立針對性的專門機構,給畢業生提供法律援助。

大學生求職要注意維權

 被騙案例

??說是招聘實是讓畢業生入會

北京某高校應屆畢業生劉某,在今年二月的一次招聘會上,看到有一家公司的人主動出來收求職者的簡歷,並且告訴他“一週以內來面試”。當時劉某以為是哪家公司要急聘員工,就留了一份簡歷。三天之後他接到一家網站打來的電話,說讓他去面試。劉某很高興,因為他很喜歡網站編輯和策劃的工作,在招聘會上投簡歷也主要是這個意向。

到了地方,對方交給他一張表,上面分類很細,讓他填的有“工作經驗”、“期望月薪”之類,最奇怪的是問他“想要找什麼樣的工作”,完全不像是企業招聘員工的樣子。過了一會兒,有工作人員叫他進去面試,考官竟然一再說些“你條件很好,適合人才市場需要”之類的話,讓劉某更加奇怪。

最後那個“考官”告訴劉某,他們是專業的人才網站,可以把他的簡歷投到網上,各大公司的老總都能最先看到,最後告訴他“費用是290元,您是交現金還是刷卡?”到這時劉某才明白原來這是一家獵頭公司,也就是人才中介,他精心準備的“面試”,原來只是讓他過來入會交錢。

打著招聘的幌子搞畢業生培訓

某大學發生了同樣一件事,用人單位以韓語培訓為由,要求職心切的畢業生交培訓費,此事幸好被學校及時發現,被舉報後,學生的簡歷全部被退回。

“幸好當時只有兩個畢業生交了錢,而且當時這家公司有北京好幾所大學的畢業生簡歷,如果發現遲,後果不堪設想。”某大學畢業生就業中心負責人告訴記者。

實際上,有些用人單位實際上“暗度陳倉”,北京人才服務中心市場部經理郭衛東稱,在北京的一些招聘會上,特別是規模小的招聘會,的確有一些手續正規的用人單位,打著招聘的幌子實則在收培訓費,這些用人單位一下要招幾百人,招完後,對求職者說,上崗要培訓,然後把這些人全部送去培訓,實際上,這些單位和培訓機構私下有協議,培訓結束,只招幾個人。面對質疑,這些單位解釋說獲得的證書可以通用,求職者有苦說不出。

騙人手段逼畢業生辭職收取違約金

“有些用人單位太黑了,簽完協議後,採取卑鄙的手段收取畢業生的違約金”,某大學就業部門的負責人告訴記者。她說,一些用人單位在畢業生協議期間採取各種手段逼畢業生主動提出辭職,然後收取違約金,最高的違約金竟有3萬元。

以試用期為名賺便宜勞動力

一些用人單位看準了求職者特別是畢業生就業心切的心理,以試用期為名賺廉價勞動力。

北京工業大學就業中心於淑芬老師告訴記者,有一些學生反映,用人單位在試用期結束後,以各種理由辭退了畢業生,因為試用期的工資低,這些用人單位實際上是在賺廉價勞動力。在不少地方,一些從事藥品、保健品、化妝品的銷售公司借設辦事處之名,以高年薪招聘“市場部經理”或“業務經理”,引來眾多的應聘者,有的人好不容易熬夠試用期,公司卻藉口考核不過關,一紙通知讓其走人,應聘者也是當了一回廉價勞動力。於淑芬老師說,這實際上耽誤了找工作的時間,太坑人了。有關人士提醒,諸如“本廣告長期有效,長年招聘,且報名不受限制”的.招聘廣告,求職者一定要小心。

呼籲該有法律援助組織幫助畢業生

“發生畢業生被騙,但畢業生投訴無門”,北京師範大學就業中心主任劉淑玲告訴記者。她說,政府部門釋出的就業指導意見是巨集觀的政策,對畢業生被騙這樣具體的事沒有約束,畢業生被騙後到學校訴苦,但學校只能靠關係和“嘴皮子”來解決,最多也就是給該用人單位“紅牌”,拒絕其進校園招畢業生。於淑芬老師說,如果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約後,畢業生才發現被騙,投訴到學校,學校更是無能為力。

於淑芬老師呼籲,畢業生缺乏社會經驗,而一些用人單位的騙術也越來越高,僅靠學校給畢業生提供的常識是遠遠不夠的,而且經濟上不獨立,相對而言,畢業生在求職族中處於弱勢地位,應該成立一個針對大學畢業生的法律援助組織,給畢業生提供法律援助。劉淑玲認為,成立針對畢業生的法

法律援助組織很有必要,但必須由一個職能部門來申請。

已考慮設畢業生法律援助中心

“我們也發現了畢業生屢屢被騙的事,也有必要成立一個針對畢業生的法律援助組織,正在考慮中”。北京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有關負責人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這位負責人表示,如果成立這樣的組織,應該設在“大學生就業之家”,但成立一個針對畢業生的法律援助組織,必須有律師的支援。

北京市華煒律師事務所律師呂天翱認為,如果大學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的話,是受協議相互制約的,如果用人單位違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了勞動方面的法律法規,大學生可以按照正常途徑去當地勞動部門進行仲裁和舉報,對勞動仲裁不服的話還可繼續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鑑於大學生剛步入社會,確實有必要設立一個幫助他們進行職業輔導的機構。呂律師表示,如果真設立一個針對畢業生的法律援助組織,他一定會義務幫助大學生,“作為法律工作者,義務幫助他們維護其合法權益,是每個律師的責任”。

 提醒考察用人單位謹慎簽約

北京人才服務中心市場部經理郭衛東提醒畢業生,在人才市場應聘時要考察用人單位的實際規模和廣告所說的是否相符;如果一個用人單位沒有地址,沒有固定電話,而且辦公地點不固定,這是值得懷疑的;如果一個註冊資金只有幾萬元的用人單位,上來就招幾百人,畢業生一定要謹慎;畢業生還要看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是否有效,如果營業執照無效,就不要投簡歷了;看辦公地點是固定的還是臨時的,如果用人單位租用的只是某賓館的一間客房辦公,這樣的用人單位是有問題的;要看招聘工作人員是否具備人力資源管理的基本素質,如果招聘工作人員像做廣告那樣介紹產品,是有問題的;北京有明文規定,用人單位一律不得收取求職者任何費用,如果用人單位收培訓費等費用,就不要去應聘;不要輕信路邊的招聘資訊(廣告),而應該通過合法的、正當的、信譽好的資訊渠道來掌握和了解招聘資訊;要儘可能直接到用人單位求職,切勿把求職的希望全部寄託在中介機構上,有些求職者天真地以為自己交了“求職費”,對方就一定會給自己找到工作。事實上,有些不良職介所的主要任務均是收取求職者的各項費用,對於別的方面則漠不關心;找職介所要找證件齊全的合法單位,不要找那些沒有證件的公司,以免交了費後對方開溜,自己求訴無門,還耽誤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