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介紹訊息來源
首先介紹求職的訊息來源,說明自己具體應聘哪個職位。
2. 表明求職心願
介紹完訊息來源後,應向求職單位表明自己的求職心願和寫信的目的。
3. 介紹個人簡歷
求職單位需要新人,求職者也有求職心願,但這並不意味著這項工作非你莫屬。如果你沒有做好這項工作的能力,也是難以勝任的。因此,必須向求職單位介紹個人的學歷和工作經驗。
4. 說明求職優勢
只有工作經歷而沒有自身的優勢和特長,也很難找到稱心如意的工作。因此,求職時應表明自己除了具有一定的工作經歷之外,還具有一定的優勢和特長,這樣才能穩操勝券。
5. 獲得職位後的工作態度和計劃
豐富的工作經驗,一定的優勢和特長,只能代表求職者過去的情況。如果求職者獲得職位後安於現狀,從此高枕無憂,那也得不到用人單位的.認可。因此表明自己努力工作的決心是打動用人單位領導的重要環節。
6. 請求答覆和聯絡
如果單位領導同意了求職者的請求,必然會與求職者取得聯絡,以便與求職者約定時間,到用人單位應聘或報到。所以,求職者還應提供詳細的通訊地址或者電話號碼。
7. 表達感激之情
無論求職者的請求是否得到滿意的答覆,出於禮貌和尊重,求職者都應當向對方表達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