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範本(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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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麼,不應該做什麼,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範本(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範本(精選5篇)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1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 9:00 -12:00

下午 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二、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脫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脫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脫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三、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 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 給假10天

四、批假許可權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五、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臺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七、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八、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2

1、出勤

(1)、公司員工工作時間

管理部、事務部、工程部、為每週六天,每天6小時(暫定);

即: 8:00-11:00 ,14:00-17:00 ;

客服部、保安部、保潔部因工作時間特殊,由各部門根據實據情況制定,原則每人每週工作不超40小時。

(2)、上下班按時簽到打卡時間:

各部門員工每天上下午上班前五分鐘簽到打卡。

(3)、員工因故未簽到者,由所屬部門負責人於兩日內在卡上籤署意見。主管以上的幹部因故未簽到者,由經理助理簽署意見;

(4)、如未按時簽到、又無正當理由,每遲到一次扣5元,管理層以上員工每遲到一次扣10元;如代人簽到,扣代簽到者和被代簽到者每人每次10元;

(5)、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或未經准假又不到崗者,均視為曠工。管理層員工曠工半天扣發一天工資, 曠工一天扣發二天工資;操作層員工曠工半天扣發當日工資和一天加班工資,曠工一天扣發兩日工資和兩天加班工資;管理層入操作層員工累計曠工三天以上者(含三天)辭退並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當月工資。

2、請假

(1)、管理人員請假必須提前一天辦理相關手續,寫明事由及去向經批准後交管理部備案。

(2)、操作層員工請假七天以內由部門領導批准,請假七天以上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操作層員工請假10天以上者,原則上須在本單位服務一年)。

(3)、請病假須有醫生證明方可休息,休病假按規定執行。

(4)、試用期間請假者轉正時間要按請假實際天數延長,若請假四天以上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5)、上班時間必須堅守自己的工作崗位,管理部不定期對員工上崗情況進行抽查,如檢查發現無故脫崗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3、考勤範圍

公司所有員工按部門按時簽到打卡;操作層人員在本部門簽到打卡考勤,部門考勤員在每月5日上午前將上月考勤表及請假條一併交到管理部,逾期不交的`部門考勤員及部門主管人員承擔責任。

4、 員工加班按下列標準發放加班工資

(1)、管理人員不發放加班工資,可發安排輪休或補休,補休原則上不跨月。

(2)、操作層人員每月加班時間最多隻能按四天加班工資計發。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3

一、總則

為加強管理,督促員工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請各員工遵照執行。

二、考勤

1、公司實行月考勤制度,作息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特殊崗位根據工作需要調整工作時間。工作時間如需調整,須報總經理批准後施行。

2、管理辦法:

(1)員工必須自覺遵守作息時間。行政人員以考勤記錄為依據,彙總成個人考勤記錄。考勤記錄將作為員工個人工資計算、假期計算以及實施獎懲的依據。

(2)外出辦理業務的員工須先到公司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須經理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3)外出辦理業務的員工必須事前向經理申明原因,否則按外出辦理私事處理。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日標準工資,並扣發當月全勤獎。

(4)員工因公出差由經理批示,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未與公司及時聯絡或超出出差期限扣除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

(5)出差時不打招呼而辦理私事者,不予報銷此次出差費用,辦私事時間將按照曠工處理。

(6)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50元。

3、遲到、早退:

(1)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一次罰款5元;10-30分鐘罰款10元;月累計超過3次(含3次)的扣除當月全勤獎金50元;月累計超過5次,公司將予以書面警告,另行罰款50元;月累計超過8次,公司有權辭退該員工。

(2)因工作不能按時到公司時,員工須事先或在上班前30分鐘內告知經理,否則,視為缺勤,按相關制度執行。

4、曠工:

(1)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準而擅自不上班者;

(2)請假期限已滿,不續假或續假未準者;

(3)不服從組織調動和工作分配,不到工作崗位者;

(4)一次遲到30分鐘—2小時內按曠工半天計算,3小時—5小時按曠工1天計算;

(5)處罰辦法:

A、曠工1日,扣除當日標準工資的三倍,並扣發當月全勤獎,記警告一次。

B、一個月內累計曠工3日(累計24小時),半年內累計曠工4天,扣除當月基本工資,並且公司有權直接辭退該員工。

5、涉及罰款內容的上報經理,從違紀員工當月工資中扣除。

三、請假

員工無論何種原因的請假,均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申請單》,並指定職崗代理人,辦妥工作交待事宜,按許可權報請批准,將批准後的《請假申請單》報行政人員登記考勤,無請假手續自行休假者,按曠工處理。

每年限請假天數累計20天,超出規定限請天數,除扣除請假天數工資外,另罰款50元/天。

1、請病假、事假應本人親自履行請假手續,因生病或急事來不及請假者,可委託他人代請或在上班前30分鐘內打電話通知經理,事後補辦請假手續,報行政人員備案;

2、病假、事假不足半天的以半天計,超過半天不足1天的以1天計。

3、病假、事假、公休每月累計十天(包含十天)以上者按出勤天數基本工資70%發放。

4、請事假、病假,提前向行政部門申請,員工申請事假,要本人提前1-3天填寫請假單,員工申請病假,要提前或者上班前30分鐘告知領導,事後補請假條,如沒告知公司領導,以曠工處理。

5、員工在病假、事假期間,應扣工資:

月基本工資÷30天(31天)×實際請假天數

6、請假批准許可權:

A、部門負責人有權批准本部門員工1日以內的請假申請,並報行政人員備案。

B、員工、部門負責人2日(含2日)以上的請假申請,須上報總經理批准,並報行政人員備案。

四、加班

1、公司提倡員工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在上班時間內完成當日工作。

2、加班達3小時—4小時以內,計加班半天;達6小時以上,計加班一天。

3、根據工作安排給予員工調休,並交行政部門登記考勤。無法安排調休時,給予加班補貼。

4、對未完成正常工作任務而自行加班工作的,不計加班。

5、加班補貼的計算,以基本工資為基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執行。

五、休假

公司每週正常休息日為一天,實行週六、日兩天輪班休息制度。

1、每週正常休息為計薪假,休息前應與相關人辦理好交接工作,工作交接清楚,方可離崗休假。(新員工試崗期內無調休)

2、員工休假時因未交接清楚而導致工作失誤,由休假者承擔責任,視不同程度給予處罰;若是因接交人的疏忽,則由接交人承擔責任,並給予處罰。

3、休息期間,休息人必須保持通訊暢通。

六、法定節假日

法定節假日包括元旦,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國慶節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執行。

1、婚假、喪假

(1)司齡滿一年以上的員工,可申請七天帶薪婚假,未滿一年可申請三天帶薪婚假。(須提供結婚證明)

(2)司齡滿一年以上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去世,可申請帶薪喪假三天,未滿一年可申請一天帶薪喪假,如是岳父母或公婆,帶薪喪假為1-3天。

(3)符合條件的婚、喪假期間,工資、福利照發。

3、婚假應提前一週向直接部門經理提出申請,填寫《請假申請單》,按批准許可權報批,報行政人員備案後方可休假。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4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人力資源的開發和管理,保證公司各項政策措施的執行,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各企業自定的考勤管理規定須由總公司規範化管理委員會稽核簽發)。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每週六下午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裁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公司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第五條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須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

第六條公司每一天安排人員一到兩名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狀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核發全勤獎金及填報員工考核表。

第七條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狀況須經主管領導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八條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九條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回到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應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裁或董事長批准,工作緊急無法向總裁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祕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出差人員應於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狀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公司員工考勤制度5

一、總則

1.1 目的:

為加強專案部考勤管理,規範員工行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結合專案部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專案部所有工作人員

1.3 管理部門:

人力資源部是公司考勤管理的管理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修訂和釋出、員工考勤及統計等工作。專案部負責專案現場人員的考勤,每月25日前將考勤結果報送至人力資源部。

二、員工行為規範

2.1 員工上班應穿著整齊,並注意保持個人衛生和儀表整潔,嚴禁留鬍鬚、長髮、染髮、剃光頭等,更不得穿拖鞋上工地。

2.2 上班時,中午不準喝酒,發現一次罰款100元;賭博發現一次罰款100元,發現第二次罰款200元,發生3次以上者開除工地,並永不錄用。

2.3 吸菸應在指定區域,並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辦公場所亂扔菸頭、紙屑等。

2.4 為了確保工地內的消防安全未經專案管理人員同意。

2.5 服從管理,文明施工,工人之間產生矛盾,由專案管理人員解決,工地嚴禁打架、吵架,違者一次罰款200元,違反兩次者開除工地。

2.6 嚴禁在工地賭博及以娛樂為名進行變相賭博活動,否則一經查實查實無論賭資大小均酌情處罰,處以100元-500元罰款,因賭博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2.7 上班期間嚴禁在施工現場嬉笑打鬧、看電視、手機上網聊天、聚眾賭博等,違者一次罰款200元,出現多次,扣除當月20%工資。

2.8 員工應團結協作,弘揚團隊精神,不得辱罵和惡意中傷他人,不得散佈任何不利於專案部團結的言論;對其他員工和領導有意見,應該當面提出,協商解決或向上級領導投訴,嚴禁當面不說,背後牢騷;嚴禁以任何理由尋釁滋事和大家鬥毆。

2.9 員工在工作中,應認真履行對同事的監督職責,包括安全監督和工程質量監督。對同事工作中出現的錯誤或失誤要勇於承擔責任,嚴禁相互推諉扯皮或隱瞞不報,以免給公司造成更大的損失。

2.10作業期間,施工現場員工不在現場的給予罰款100元,第二次在原有基礎上加大罰款100元,以此類推;人工因擅自離開崗位予罰款100元,第二次在原有基礎上加大罰款100元。

2.11專案部員工應作好自己職責範圍內的工作,為公司做好服務,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如因自身工作能力原因給專案部造成了停工或誤工,一次罰款200元,扣除當月績效工資,並視情節嚴重另行處理

2.12專案部員工對待業主、監理、友好單位應態度友善,發現問題應協調解決。嚴禁爭吵,違者給予嚴肅處理。

2.13恪盡職守、刻苦學習專業理論知識和各項技能,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能力和技術水平,同事之間相互幫助,相互學習,共同提高。

三、考勤管理規定

3.1 工作時間:

專案部不按具體工作時間計劃制定上下班時間(保證每日工作時間9小時),考勤時間以專案施工時間為準,由專案部考勤員負責每日考勤統計,每日上班及下班時間到考勤員處簽到及簽退,考勤結果每月25日之前報人力資源部。未經批准擅自離開或為出工者視為曠工處理。以月為計算單位,第一次遲到早退扣款20元,第二次遲到早退扣款30元;第三次遲到早退扣款50元,依次類推,曠工一天扣罰3天工資遲到早退曠工情節嚴重屢教不改者(一個月3次以上)給予通報批評,扣除績效工資,直到解除勞務合同。外出辦事人員,外出之前先申請,得到專案經理許可後外出,否則按曠工處理。

3.2曠工:

以下情況未上班者視為曠工:未辦理請假手續或24小時未履行請假手續的;每次遲到早退2小時以上;請假或續假未獲批准而不到崗的;以虛假理由或持虛假證明請假的;部門或崗位異動,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拒不上崗的。

曠工半天的,無曠工當日工資;曠工且月累計不超過3日的,無曠工當日的工資,且每日按當日工資的200%予以罰款;連續曠工超過3日的,無曠工當日的工資,且每日按當日工資的200%予以罰款並視為自動離職。

3.3 病假、事假

3.3.1病假

病假按實際天數扣發半日工資。病假超過1天以上的需持市級(含市級)以上經公司認可醫院的診斷書、病休或住院證明。無證明的,按事假處理。病假期間含公休日、節假日。

3.3.2事假員工因合理原因需要本人請假處理,必須提前一天書面申請。經部門領導、專案部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休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事假期間不含公休日、節假日,無薪。

3.4請銷假:未向專案部主管領導書面申請請假並經批准者,或未按規定時間請假一律按曠工處理。向上級領導請假但未通過批准擅自離開崗位者均按照以上罰款曠一扣三加大2倍執行。施工班長以下人員(含施工班長)請假一天的由專案經理批准,兩天或三天的由分管領導批准,三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

3.5違紀和獎勵處理:

專案部考勤員應認真做好登記、統計、上報工作,如有徇私或失職,經查實後,嚴肅處理。請事假一次扣除當天工資,正常休假除外。人力資源部根據專案部員工的考勤情況,依上述規定,核算員工的工資。

四、加班時間管理規定

4.1專案部應根據專案實際情況規劃專案加班,原則應該是:減少加班,降低人工成本。

4.2少量加班由責任工長申請,專案經理批准執行;大量加班應由專案部提出書面申請,經工程部主管副總批准後方可按批准方案執行。

4.3加班申請應明確加班需完成的任務,加班時間等事項。

4.4對安排的專案加班,各專業工長應加強巡視、考核,做好詳細的加班錄,登記加班工時審查表。需明確加班人員、加班起始時間、加班計劃完成工作、加班實際完成工作等內容,由施工班組長、專案經理簽字確認後交考勤員處每個月統一做加班時間統計,統計結果報人力資源部核算加班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