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學校會計崗位職責(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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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崗位職責,明確崗位職責能讓員工知曉和掌握崗位職責,能夠最大化的進行勞動用工管理,科學的進行人力配置,做到人盡其才、人崗匹配。那麼崗位職責怎麼制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民辦學校會計崗位職責(精選5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民辦學校會計崗位職責(精選5篇)

民辦學校會計崗位職責1

一、協助學校領導執行財經紀律,進行財務監督,對違反財經制度的現象,堅決抵制,當好領導的參謀。按照國家財經法規和有關規定,嚴格稽核付款憑證,堅持按制度按政策辦事,無人簽字或手續不完備的發票不得支付。

二、正確使用會計科目,及時編制會計憑證登記入帳,並按期編制會計報表。稽核每筆收支原始憑證,及時結算記帳,發現問題及時查實和向有關領導彙報。

三、負責各項會計事務處理,做好科目準確、數字真實、憑證完整、裝訂整齊、記載清晰、日清月結,報帳及時。及時,準確地編制會計報表,做到帳表相符,並認真分析,有財政部、有說明,經領導核准,按時上報。

四、嚴格執行結算紀律,及時清理債權債務。做好應收款、暫付款的清理工作,對有關單位或人員及時催報結算。

五、經常檢查收支情況,分析費用升降原因,提出改進意見,對財務狀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分析,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六、按照國家檔案法的規定,做好會計檔案的管理和查詢工作。保管好所有財務憑證及時整理、裝訂、歸檔。按照規定編造每月、每季、每年的各種預算報表、統計資料,年終提交決算報告,做到準確及時。

七、做好收費的公示制度,根據國家對學生收費的有關檔案、政策和學校對學生學費管理的需要、建立學校收費管理系統和制訂學費收入管理辦法。做好學費收取的宣傳工作,爭取學校各職能部門的支援和配合,取得學生的理解。按規定催收欠費。

八、協助出納做好學費的收入統計工作,正確反映學生學費收繳、欠費及學生因故退學情況。送有關部門和領導,以便及時瞭解學雜費收入情況。

九、與有關部門做好協作工作,及時上劃學雜費收入,經常核對和檢查學雜費收入情況。

十、督促出納現金送存銀行與各項代收與代付款的收付款項工作,儲存好收發款項的清單,不私設小金庫。

民辦學校會計崗位職責2

一、熟練掌握各種收費標準及各項費用支出範圍,嚴格把關。

二、認真審查各種報銷或支出的原始憑證,對違反國家規定的,應拒絕辦理,對內容不全、手續不完備、數字差錯的均應退回補填更正或重寫,方能辦理報銷手續。

三、根據會計工作規範要求,認真記好銀行和現金日記帳,做到數字準確,書寫整潔。

四、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現金,不得私自挪用現金,庫存現金不得超過人民銀行核定的限額,注意安全保衛工作,防止事故發生。

五、按時做好工資、補貼的發放工作。

六、貫徹執行銀行結算制度和貨幣管理制度,加強銀行支票的.管理,不得簽發空頭支票。

七、登記固定資產明細帳,定期與保管部門進行核對,做到帳實相符。嚴格執行安全制度,認真管理好現金、各種印章、空白支票、空白收據等。

民辦學校會計崗位職責3

一、管理學校全部現金收付及支票的使用。

二、認真執行《會計法》,嚴格按照財務制度和支付金額範圍的規定,辦理收付、報銷手續,對憑證不實,有權拒付。

三、根據規定,按銀行帳戶設定銀行日記帳,現金日記帳,日清月結,做到準確無誤。

四、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每天結帳,庫存現金不超過銀行規定的限額。

五、認真開好轉帳支票和現金支,票,及時處理暫收暫付款項。

六、按時做好工資和獎金等發放工作,收好管好雜費、代辦費,按學期向每個學生結算,並張榜公佈。

七、熟悉各項財務制度和開支標準,仔細稽核收付的每一張單據憑證,做到每一筆收付都符合制度標準。

八、與主管會計相互配合,相互監督,各司其職,共同為學校管好財,用好財。

九、做好安全防盜工作,各種支票手續現用現辦。

十、積極參加總務處組織的各種活動、會議,做好學校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十一、嚴肅考勤紀律,參加會議及出差按上級通知和學校安排為準。

十二、團結協作,力爭學校資金正常執行。

民辦學校會計崗位職責4

一、加強業務學習,熟練掌握有關財經法規、政策,遵守國家財經紀律。嚴格執行學校財務管理規章制度,當好領導“參謀”。

二、按照國家會計制度規範要求,設定各種會計賬冊,及時對輸入的會計資料(記賬憑證和原始憑證等)進行稽核,對輸出的報表進行認真核對。

三、嚴格掌握費用開支範圍和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及時清理應收應付款項。定期核對固定資產、教學及其他主要裝置,做到賬賬相符,賬實相符,賬表相符。

四、負責學校教職工工資、津補貼發放工作,並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五、做好預、決算編制,完成年度各項統計工作。編制報表必須做到資料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不得弄虛作假。

六、會計憑證、賬簿、會計報表、工資關係、財務檔案資料等都要建立檔案,依《會計法》要求,定期裝訂,妥善保管,不得隨意銷燬。保管好財務專用章。

七、協助做好民主理財工作,接受民主監督。

八、總賬會計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要將經管的會計憑證、賬冊檔案資料和未了事項向接受人員交待清楚,辦理移接交手續,並由市局計財科和學校負責監交。

九、上級機關、審計、財政等部門來校瞭解情況或檢查工作時,要負責提供有關資料,如實反映情況。及時完成市局佈置的各項任務。

民辦學校會計崗位職責5

1、中國小校或單位會計人員在總務主任(組長)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對總務主任和單位領導負責。

2、按照《會計法》及《中國小校會計制度》的規定,規範帳戶設定,並按月記帳、算帳、結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內容真實,資料準確,帳目清楚。

3、在經主管部門批准的銀行開立帳戶,辦理存、取款和轉帳業務,不準借出帳戶,杜絕為任何單位或個人進行經濟擔保。

4、按照銀行有關制度的規定,正確填制各種收支憑證和轉帳憑證,按月對“銀行存款”帳戶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及時調節未達帳項,保證雙方記錄準確,餘額相等。

5、負責本單位經費計劃編制,定額制定,參加經濟合同的簽定及與財務會計有關的會議。

6、嚴格執行單位財務計劃和預算,對弄虛作假、營私舞弊,欺騙上級等違法亂紀行為要堅決拒絕執行,並向本單位領導和上級主管機關報告。

7、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財務計劃,預算的執行情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反映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及時向領導提出合理化建議,當好領導的參謀。

8、嚴格按照各項費用的開支範圍和開支標準,分清資金渠道,合理使用資金,專項資金要專款專用,做到量入為出,略有節餘。對掛帳的暫付及收款要及時結清,除特殊情況外,年終不得掛帳。

9、學校財務收支資金使用和財產保管情況,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檢查指導,發現問題及時糾正,並做好內審工作。

10、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妥善保管會計憑證,帳薄報表及有關資料。定期整理、稽核、編制目錄、存檔備查。

11、嚴格執行保密制度,不得洩漏會計資料、資料和資訊。

12、主動配合上級財務、稅務、物價、審計等單位的檢查指導,並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資料。

13、必須按月定時接受學校或單位民主理財小組對原始單據的稽核,對有疑義單據要澄清原因,及時說明和糾正,確保無誤後方可下帳。

14、負責及時登記固定資產總帳,指導保管下好固定資產明細帳,並堅持每年對資產進行1—2次的盤存檢查。

15、負責檢查、監督、指導和規範學生伙食、校辦企業等單位的財務核算工作。

16、凡在校學生在500以下的學校、會計人員應該兼教文化知識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