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公司員工管理制度(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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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擬定製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於公司員工管理制度(精選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於公司員工管理制度(精選5篇)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了提高員工的業務知識及技能,選拔優秀人才,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特制定本晉升管理辦法。

第二條晉升較高職位依據以下因素:

1、具備較高職位的技能;

2、相關工作經驗和資歷;

3、在職工作表現與操行;

4、完成職位所需要的有關訓練課程;

5、具備較好的適應性和潛力。

第三條職位空缺時,首先考慮從內部人員中選拔;在沒有合適人選時,考慮外部招聘。

第四條員工晉升分定期和不定期兩種形式。

1、定期:每年的12月25—28日根據考核評分辦法和公司運營狀況,統一實施晉升計劃;

2、不定期:員工在年度進行中,對組織有特殊貢獻、表現優異的員工,可以即時提升;

3、試用期員工成績卓越者,由試用部門推薦提前轉正晉升。

第五條晉升操作程式

1、人力資源部門依據公司規定於每年規定的期間內,依據考核資料協調各部門主管提出的晉升建議名單,呈請核定;不定期者,另行規定;

2、凡經核定的晉升人員,人力資源部門通過行政部以通報形式釋出,晉升員工則以書面形式個別通知。

第六條晉升核定許可權

1、副總經理、部門經理、特別助理與由總經理核定;

2、各部門主管,由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提議並呈總經理核定;

3、各部門主管以下各級人員,由各部門主管提議,呈部門經理以上人員核定;

第七條各級職員接到調職通知後,應在指定日期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並人力資源部通知財務部門。

第八條凡因晉升變動職務,其薪酬由晉升之日起重新核定。

第九條員工年度內受處罰未抵消者,本年度不能晉升職位。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2

1、全體員工按照本店編排表,準時上下班、休息,不得遲到、早退、曠工,病、事假應辦理請假手續,上班時間衣冠整齊乾淨,工作服要整潔,工作證佩戴在左上胸,女士化妝,劉海兒不宜超過眉毛,鞋跟不宜太高。上班前不吃刺激性、有異味的食物,保持口腔衛生。

2、熱情接待顧客,面帶微笑,耐心回答客人的詢問。

3、做好客人接送工作,要做到“一帶二送三介紹”(即帶位、送茶、介紹按摩專案)。

4、掌握顧客情況,對異常顧客要留心觀察,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

5、上班時不得會見親友,不準打私人電話,嚴禁在工作場所內吸菸、喝酒、吃東西、追逐打鬧、玩牌、打麻將,嚴禁賭博、搞或色情中介,不提供“”服務和“”資訊,以及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離開工作場所必須要徵得主管同意。

6、不準私片帶他人進入工作地點,不得私自將本店物品帶出本店或贈予他人,更不能有偷竊行為。

7、服從上級指揮,如發現物品損壞或出現故障要及時報上級處理,聯絡維修,以免影響工作。

8、工具使用前後必須清理乾淨,擺放整齊,工作地點不得擺放與工作無關物品,裝置用完後,必須放回原處,並清理乾淨。

9、全體員工要團結一致,各盡其職,獻出真誠服務,做好本職工作。

10、工作要認真負責,力求準確無誤地完成工作任務,如遇有疑難問題要報告上級,請示處理,因責任心不強,不按服務規範操作而造成的人為錯誤或影響髮型效果,當事人要受到經濟處罰。

11、按摩過程中,要做到多問、多觀察。

12、服務單填寫清晰,防止出錯單,跑單現象。

13、及時處理客人或同事遺留的物品,並向本部主管報告。

14、每一位員工有責任保持本店環境的整齊、清潔,維護本店正常秩序。

15、按規定交接班,如違反規定造成損失,要受處罰。

16、熱愛本店,宣傳本店,自覺維護本店信譽。

17、服從分配,團結協作,不拉幫結派,不惹事生非,主動做好本職工作。

18、敬業,積極進取,努力學習專業知識,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服務質量。

19、工作時間不打私人電話,不長時間會客,上班時間一律不準接電話,緊急的私人電話則由同事接聽轉告。

20、在工作崗位服務要熱情、禮貌、周到,接待客人或與客人和同事交談要用敬語,上班要按本店要求的標準進行服務,接送客人有道謝聲,工作出現差錯和失誤要有致歉聲。

21、工作時面帶微笑、有禮貌、負責任、誠實、細緻、講效率、說到做到,對工作推諉,不拖拉,接待客人要善始善終,交接工作要清楚。

22、穿工作服,佩工作卡,保持整潔,保持口腔衛生。

23、切實服從上司的工作安排和督導,按照要求完成本職任務。

24、不得頂撞上司,不得無故拖延、拒絕或終止上司安排的工作,如不滿可向上一級投訴,尋求合理的解決途徑。

25、如要工作中出現意外情況,上司不在又必須立即解決時,應電話聯絡或自己妥善處理。

26、有合作精神,做好本職工作的同時,還要為同事創造條件,注重服務質量,使客人對服務無可挑剔。

27、養成節約用電、用水、節約使用產品和易耗品的良好習慣,愛護公物,看到將要壞的地方立即通知維修。

28、對用品應嚴格按照標準操作規程使用。

29、搞好區域衛生。

30、不因自己心情而影響工作質量。

31、保守本店經營機密。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3

第一條 目的

為維護公司合法行使用工權,保障公司員工的合法權益;規範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員工的離職管理,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集團公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條 離職種類

一、試用期內終止勞動合同的離職(以下簡稱試用期內離職):指員工在試用期內,公司或員工個人因正當理由提出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二、勞動合同期滿,自然終止勞動合同的離職(以下簡稱合同期滿離職):

指勞動合同期滿,公司或員工任何一方不願續簽勞動合同,雙方勞動合同關係自然終止。

三、勞動合同期內,提前終止勞動合同關係的離職(以下簡稱合同期內離職,包括辭職、辭退、擅自離職)。

(一)、辭職:指員工方由於自身原因等合法因素,向公司提出提前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二)、辭退:因下列原因,由公司提出與員工提前終止勞動合同關係。其中:

1、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因員工過失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①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③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公司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⑥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員工本人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予以辭退(非員工過失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

①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②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③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④ 因生產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需裁減人員的;

3、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提出終止勞動合同關係:

連續曠工三天(含)以上,或一月內累計曠工五天(含)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十二天(含)以上。

4、擅自離職 :指員工未申請辭職或辭職申請未經批准或未按公司要求辦理離職手續,擅自離開公司工作崗位。

第四條 人力資源主管部門的離職管理職責

一、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

(一)、依據員工副檔在《員工離職申請單》(附件一)中填入擬離職員工的基本資訊。

(二)、與集團公司員工和子公司部門負責人(含)以上管理人員進行離職面談,並做好記錄。

(三)、辦理集團公司員工子公司部門負責人(含)以上管理人員的離職審批事宜;

(四)、辦理集團公司批准離職員工行政類事項的離職交接;

(五)、辦理集團公司離職員工的薪酬結算、社保終止等事宜;

(六)、分析集團每月的員工離職情況。

二、子公司辦公室

(一)、依據員工副檔在《員工離職申請單》中填入離職員工的基本資訊。

(二)、與本公司主管(含)以下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並做好面談記錄;

(三)、負責辦理本公司離職員工的離職審批事宜;

(四)、辦理本公司批准離職員工行政類事項的離職交接;

(五)、辦理離職員工的薪酬結算、社保終止等事宜;

(六)、分析本公司每月的員工離職情況。

第五條 其他部門離職管理職責

一、離職員工所在部門:

(一)、接收員工書面辭職申請並提出意見;

(二)、提出與所轄員工除辭職外的其它種類的終止勞動合同關係的建議

(三)、參加與離職員工的離職面談;

(四)、辦理獲批離職員工在本部門工作事項、工具、資料等離職交接。

二、集團公司/子公司財務部:

稽核本公司離職員工借支狀況及薪酬結算。

三、集團公司審計部:

實施子公司及集團公司離職高管的離職審計。

第六條 離職管理的審批許可權

一、子公司負責人:審批本公司主管(含)以下員工離職事項。稽核部門負責人以上員工的離職事項。

二、集團公司總裁:審批集團公司總裁班子成員以下員工(集團公司財務部、審計部部長除外)、子公司主管(不含)以上員工的離職事項。

三、集團公司董事會:審批集團公司總裁班子成員和集團公司財務部、審計部部長的離職事項。

第七條 依法辭職、辭退(非員工過失辭退)、合同期滿離職管理流程及規範:

一、工作流程:

流程 相關記錄 責任人員工提出辭職申公司提出辭退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員工離職申請單》 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徵詢單》 人力資源部(辦公室)離職面談《員工離職申請單》 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子公司辦公室離職審計/審批《員工離職申請單》 員工所在部門/辦公室/總經理所在部門/人力資源部/總裁離職交接《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所在部門/人力資源部(辦《員工離職》(異動離任)檔案、 公室)/財務部/審計部物品、事項交接清單》薪資核算/社保終止《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 辦公室/人力資源部離司/離職分析在規定薪資發放日發放薪資 辦公室/人力資源部。

二、流程各環節作業規範

(一)、離職申請規範及要求:

1、 辭職:

① 合同期內員工辭職需提前三十天提出申請。

② 試用期員工辭職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請。

③ 由員工本人以書面形式向自己工作部門負責人遞交辭職報告,部門負責人與離職申請人溝通後,仍決定離職的,由部門負責人在收到辭職報告後的兩天內,向本單位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轉交辭職報告,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責任人填寫《員工離職申請單》交離職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

④ 部門負責人收到《員工離職申請單》在兩個工作日內務必與申請離職員 進行面談並簽署意見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

2、 辭退:

由擬辭退員工所在部門向人力資源管理部門提出,在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責任人已填入擬辭退員工基本資訊的《離職申請單》中註明辭退原因。

3、合同期滿離職:

勞動合同期滿前至少三十二天,由員工所在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向員工及工所在公司(部門)發出《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徵詢單》(附件四):

① 如員工在勞動合同期滿不願續簽合同,員工應在《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徵詢單》中選擇不續簽勞動合同項並簽名後,在勞動合同期滿前三十天將單交還人力資源主管部門,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責任人填寫《員工離職申請單》)交離職面談人。離職面談人與員工面談,在《員工離職申請單》上記錄簽字後,將單交人力資源主管部門。

② 如公司或部門在勞動合同期滿後不願續簽合同,由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在《勞動合同期滿處置意見徵詢單》中選擇不續簽合同項,簽字後交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由人資資源主管部門責任人填寫《員工離職申請單》交離職面談負責人。離職面談人應在勞動合同期滿日前三十天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並在《員工離職申請單》上記錄簽字後,將單交還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

(二)、離職面談規範及要求:

1、員工提出離職申請後,由所在部門及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瞭解員工離職原因並確定能否挽留。

2、部門提出的離職申請,在申請獲批後,由所在部門及人力資源主管部門與員工進行離職面談,向員工說明辭退等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或其違紀事實。

3、離職面談參與人均應做好面談記錄並簽名。

(三)、離職稽核規範及要求:

1、《員工離職申請單》經相關人員稽核後生效,並確定離職日期。稽核許可權見本制度第六條。離職申請未經批准人簽字同意不得辦理後續離職手續。

2、高管人員離職申請經批准後視情況由集團公司決定是否需進行離職審計。如需進行離職審計,則在離職審計完畢後方可確定離職日。

3、因員工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在經濟賠償未處理完畢以前,不予辦理離職手續。

(四)、離職交接規範及要求:

1、在離職生效日,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通知離職管理相關部門及離職員工辦理

離職交接手續,並由相關人員填寫《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附件二)。如離職交接內容較多,在《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中填不下的再加填《員工離職(異動離任)檔案物品事項交接清單》(附件三)。離職交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① 所在部門:工作事項、工具、資料、借用物品等交接,由經辦人及部門負責人簽名確認。

② (集團公司/子公司)財務部:對離職員工借支狀況進行稽核,由經辦人及財務部負責人簽名確認。

③ 辦公室:收回離職員工胸卡、辦公用品、工作服等物品。

④ 離職員工:在員工離職交接表單上,對離職交接內容簽名確認。

2、以上部門如未按要求辦理離職手續,導致交接不清,給公司造成損失,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3、關鍵或特殊崗位員工離職,除按本制度規定執行外,還應按相關崗位工作交接規定執行。

第八條 因員工過失被辭退離職、擅自離職管理流程及規範

一、 工作流程流程 相關記錄 責任人員工違紀事實達到辭退程度擅自離職事項違紀事實 所在部門提交員工違相關規章制度 相關規章制度 紀報告及處理意見做出辭退決定,由所在公司提出意見後報請集團公司、工會通過辭退決定 違紀員工所在公司、集團公司、工會書面通知被辭退離職人被辭退離職人簽收 人力資源主管部門郵件寄離職交接(拒不履行離職交接者,由所在公司組織進行清查,提交損失報告)《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相關部門《員工離職(異動離任)檔案、 相關部門物品事項交接清單》停發薪資、終止社保。追繳擅自離職被辭退離職人所造成的損失。《員工離職(異動離任)聯審單》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員工所在部門集團法律顧問

二、流程各環節作業規範:

(一)、離職意見的提出規範:

員工擅自離崗、曠工或違紀事實達到公司規章制度所訂立的辭退條件或擅自離崗事實成立,由違紀員工所在部門出具《員工離職申請單》,附書面材料及及辭退依據,提出處理意見,提交所在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

(二)、做出辭退決定規範:

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對部門提交的處理意見進行初審,調查,依調查結果對處理意見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見後依人事管轄許可權提交總經理辦公會或總裁辦公會做出決定並通知工會。

(三)、書面通知被辭退離職人規範:

1、辭退決定做出後,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以書面形式向被辭退離職員工告知辭退決定和辦理離職的時間及相關要求。

2、書面通知的主要方式及要求:

① 被辭退離職人當面簽收。簽收後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將簽收件原件存檔。

② 依員工檔案所留地址以掛號信或快遞方式寄達。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將發信存根存檔。

③ 以登報方式告知。由人力資源主管部門將刊登通知的報紙保留存檔。

(四)、離職交接規範:

1、按本制度第七條第二款第(四)項:離職交接規範及要求辦理離職交接。

2、如離職員工拒絕辦理離職手續,或擅自離職行為造成無法辦理離職手續,由所在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牽頭,離職員工所在部門、財務部(管理人員需視情況決定是否需集團審計部參與)對其工作事項、物品、借支項、需賠償項等進行核查,同時對其非正常離職給公司造成的損失進行評估,做出書面報告報所在公司或集團公司。

第九條 離職薪資結算和欠公款、經濟責任清算規範及要求:

1、離職員工薪資結算按集團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執行。

2、由人力資源部經辦人會同離職員工及所在部門、財務部對離職員工在離職前所涉及的處罰項、借支項、應交社保款項或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賠償項、違反服期及競業限制協議所應承擔的違約金進行清算,依實際金額在薪資中扣除後確定最終支付金額。由經辦人、離職員工及人力資源部負責人簽名確認。

第十條、員工離職社保關係轉移規範及要求:

1、員工離職後,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及時辦理離職員工社保停保事宜,按規定轉移社保關係。

2、如因未及時辦理停保事宜導致社保費用產生,由經辦人承擔。

第十一條 公司對離職員工的經濟補償

一、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由公司提出的,按《勞動合同法》和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的規定辦理。

二、員工擅自離職、因員工過失被辭退等提前中止勞動關係的行為,公司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三、離職員工未按要求辦理離職手續,公司不給予任何補償。

第十二條 辭職員工對公司的賠償

一、由公司出資培訓的員工,勞動合同期未滿,因個人原因提出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時,按培訓協議規定進行賠償。

二、競業限制:

三、依法離職員工其薪資不足以衝抵其應支付款項,差額部分向公司進行賠償。

四、員工擅自離職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按實際損失向公司進行賠償。

五、按《勞動合同書》及附件所約定的賠償規定進行賠償。

六、離職員工拒絕賠償,公司將依法向其提起訴訟,以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離司和離職證明規範:

離職員工按本制度規定辦理完手續後,方可離司,公司可以應離職員工要求,開具其離職證明(附件五)。

第十四條 檔案管理:

1、員工離司後,離職員工所在公司人力資源主管部門應將離職員工人事檔案與在職人員人事檔案分離。

2、離職員工人事檔案及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儲存時間自離職生效之日起,不得少於二年。

第十五條 離職分析:

離職管理主管部門每月應做一次離職員工分析報告,主要從離職員工結構、離職原因等方面進行分析,並提出改進措施,使員工流失率控制在合理的範圍。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4

一、十要

二、十不要

(一)在公司內口角、叫囂、吵鬧不聽制止者。

1、要微笑,以發之內心的微笑為顧客服務;

2、要整潔

3、要禮貌

(三)在工作時間內偷閒、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或集眾談天、嘻笑者。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調查屬實給予解僱:

1、藉端聚眾罷工、怠工煽動工潮者。

2、故意損壞公物經查明屬實者。

3、工作疏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4、違抗命令情節重大者。

5、竊取公物者。

6、見災不救,釀成大禍者。

7、有舞弊情形經查明屬實者。

8、在店內毆人成傷,情節重大者。

9、威脅店長及在職員工者。

10、工作時間內睡覺者。

11、在店內賭博者。

12、破壞團體名譽或散佈謠言,影響工作秩序者。

13、利用職務之便利私用店內材料,製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14、捏名誣控同事者。

15、疏於檢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竊者。

三、福利、培訓及請假

1、員工工資均按月支付,工資等給標準依國家規定辦理。

2、新進員工工資,由店長及所擔任的.工作擬訂,送由總經理核定。

3、新進員工工資不得高於同一店內具有相當資格條件的原有員工的現支工資

4、員工工作未滿一日應按實際工作時間比例計算工資。

5、員工加工,按每小時計給工資。

6、為增進員工技能及知識水準,視實際需要,在不妨礙工作原則下,舉辦各種教育培訓課程,員工不得無故拒絕參加。

7、員工患傳染病者,應予停止工作,依照規定給假治療,經醫師證明確已痊癒後方準復職。

8、員工傷亡恤助,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9、員工退休,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10、員工出差,填寫員工出差籤派單,呈經店長核准後,交總經理。因故延長出差時間時,請示店長補準。

11、員工於星期例假日、臨時規定之假日,均予給假休息,工資照給。

員工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年以上未滿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滿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滿十年者14日。

10年以上者每年加給1日,其總數不得超過30日。

12、員工請假依下列規定處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過14日,假期內不給工資。

(二)因疾病必須治療者得檢具公立醫院或指定的醫院證明請給病假,每年不得超過30日,住院者,不得超過一年。逾限一年後尚未痊癒無法復工者,規定予以解僱。

(三)因結婚者得請給婚假3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四)承重孫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請給喪假3日,子女得喪假3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五)女性員工分娩者得給娩假四星期,流產並經公產醫院或醫務室證明懷孕三個月以上者給假二星期。

(六)全月不請假者,給予相當一日工資的獎工一日。

13、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經店長核准後方得離工,否則以曠工論,店長應將員工請假單即日送交總經理核辦。

14、請假逾限或確因臨時緊急事故未及請假不到而於事後補假者,均應提出確實證明,須經店長核准。

15、公傷病經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證明必須休養者,申報店長給予公傷假。

16、請假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累積八小時為一日。

17、請假期內所遺工作由直接店長指定代理人,員工離開前應將工作及有關資料工具、鑰匙等交由直接指定人接班。

公司員工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強員工組織紀律性,維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1、公司生產車間和倉庫等一線員工及臨時工適用本制度第一條至第四條、第五條的2、3項、第六條和第七條。

2、各管理部門、市場業務部門人員及生產部、倉庫等主管以上人員(合同制員工及處於試用期的員工)適用全部條款。

三、請假程式:

1、公司員工請假,需提前向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遞交書面申請,填寫《請假單》,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員工休假期滿後,須及時到部門負責人或部門分管領導處銷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2、員工請假應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填寫《請假單》。因急事或身體不適臨時請假,應在上班前電話告知部門主管,返崗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四、請假審批許可權:

1、各管理部門人員和市場業務部門人員3天(含)以內的請假,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請假3天以上、7天(含)以內的,經部門負責人稽核同意後,須報部門分管領導審批;請假7天以上須經總經理批准。請假申請經相關領導審批同意後,請假員工須在休假前持《請假單》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

2、各管理部門及市場業務部門負責人請假3天(含)以內,由部門分管領導審批,請假3天以上須報經總經理批准,並須在休假前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備案。

3、生產部門員工請假在5天(含)以內的,由車間主管負責審批;請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內的,經車間主管稽核同意後,由生產部經理負責審批;請假15天以上,須報經部門分管領導(總經理)批准。員工請假經審批同意後,須在休假前持《請假單》及時到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請假不予生效。

4、生產部主管請假在3天(含)以內的,由生產部經理負責審批;請假3天以上,須報經部門分管領導(總經理)批准;生產部經理請假,須報部門分管領導(總經理)審批,並在休假前持《請假單》到行政人事部備案。

五、請假類別

1、病假

員工請病假應持區級以上醫療單位(或公司指定就診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和病假單辦理請假手續。休病假期間,公司按員工基本工資的60%發放工資。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將予辦理病退離職手續。如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則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

2、事假

員工請事假必須說明請假事由,填寫《請假單》,按請假申請程式和審批許可權經批准後方可離崗。事假的最小請假單位為半天,事假為無薪假(不享受工資、補貼及獎金);請假期間,按事假實際天數全額扣除相應天數的工資,年累計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終獎待遇;員工連續請事假滿30天者,公司將與其解除勞動關係。

3、工傷假

因工負傷需住院的員工,須在指定醫院就醫,由該醫院出具證明,確定其休息時間。工傷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關政策及規定執行。

4、婚假

員工試用期滿且結婚登記日在本公司入職後的可以享受婚假。員工休婚假,須本人憑結婚登記證,並提前一個月提出申請,公司給予婚假3天;男女雙方若符合晚婚條件(男25週歲,女23週歲),除享受國家法定3天婚假外,另加晚婚假7天,休假時間連續計算(包括雙休日)。

婚假應在結婚登記之日後半年內一次性休完,逾期不休作自動放棄。婚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5、產假及哺乳假

女職工在合同期內生育,其產假及哺乳假按國家及地方計劃生育有關政策執行。

6、喪假

員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亡故可享有3天喪假;員工的近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及本人直接供養的家屬)亡故可享有1天喪假;喪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7、年休假

根據國家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休假期間的員工工資福利待遇不變(聘用及臨時用工人員除外)。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員工的年休假原則上在每年的春節前後由公司統一進行安排。員工如不服從公司統一休假安排的,作自動放棄休假處理;員工不遵守放假及上班時間規定,不按要求準時上班的,將按曠工或解除勞動關係處理。

六、其它規定

1、為維護員工身心健康,使其以更好的精神面貌投入工作,各管理部門、市場業務部門人員及生產部、倉庫等主管以上人員原則上每週休息不少於1天。為確保公司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員工每週休息日在月度內不得進行累積休息;同時,為體現企業對員工的人性化管理,因工作原因造成休息日(本休)應休未休的,每月可以積休1天在當季內換休使用,逾期作自動放棄,每季度末累計積休天數不得超過3天,;公司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以小時、半個工作日、1個工作日為單位合理安排員工提前使用其積休,員工應予理解和支援。生產部門其他員工可根據生產經營任務安排和計件工作制實行情況,參照本規定或按另行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執行。

2、員工必須做到事前請假,事後銷假。因事不能上班時,必須提前1天履行書面請假手續,如遇特殊情況事先無法辦理請假手續的,須以電話向部門主管請示並得到批准,事後立即補辦手續。如未辦手續擅自離開崗位,或假期屆滿仍未銷假、續假者,均以曠工論處,曠工1天扣除3天工資,連續曠工3天或一年累計曠工7天按開除處理。

3、各部門負責人、主管及員工請假前均須事先落實本人請假期間的工作代理人,並提前做好工作交接,以確保其崗位及負責的相關工作正常開展。

4、員工請假、調休以半天(4小時工作時間)起算,按照先加班後調休的原則,在當月完成,不得累計。一年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病假、工傷除外)。對於請假超過30天的員工,將作為年度是否給予員工加薪、晉升的重要考核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