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屆生電子三方協議填錯了怎麼辦

才智咖 人氣:2.84W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協議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是解決糾紛的保障。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應屆生電子三方協議填錯了怎麼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應屆生電子三方協議填錯了怎麼辦

處理方法

1、直接在原協議上進行修改,並由三方共同在修改處電子簽名或電子蓋章。

2、可以由三方另外簽訂補充協議進行更正。

3、申請換一份三方協議重新填寫。

電子三方協議簽訂流程

電子三方協議書的辦理一共分為兩大部分:一是申請階段;二是回傳階段。

1、申請階段

(1)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合意,用人單位將單位資訊告知畢業生,由畢業生通過“廣東大學生就業創業”微信小程式-電子就業協議欄目填寫相關資訊,務必注意正確填寫單位郵箱,郵箱將接收申請階段的協議書PDF和最終蓋章後的電子協議書PDF。待院校稽核通過後,學生可匯出電子協議書PDF版,列印後交由單位蓋章。建議此時列印兩份協議書蓋章。

(2)同學們根據與簽約單位約定戶口、檔案的去向進行填寫。如未確定或需申請接收函件,“檔案去向型別”一律先選擇“回生源地”,其他專案暫不填報。此步驟填寫內容僅作為學校稽核協議書申請的依據之一,派遣資訊及檔案資訊還可在畢業前進行最終確認及修改!

(3)單位此時會通過之前填報的郵箱收到一封郵件,單位可點開郵件中的連結檢視協議書內容,如需對協議書進行修改,可選擇不通過連結稽核,退回給學生重新修改。單位也可通過掃描電子協議書上的二維碼檢視協議書內容及效力。

(4)在此階段,請同學們務必準確填寫單位資訊,如需修改,請直接與用人單位聯絡,通過單位郵箱接收的連結退回修改。

2、回傳階段

(1)單位與學生共同確認電子協議書上的資訊後,單位加蓋實體公章,學生在協議書上簽名後,由學生將蓋章的電子協議書通過“廣東大學生就業創業”微信小程式-電子就業協議欄目,拍照或掃描上傳。注意,務必對準電子協議書左上角、右上角和左下角三個二維碼定位,不可打橫拍照,不可留邊框。要求回傳的內容務必清晰,在電腦上放大後仍可看清,否則學校加蓋電子簽章後再匯出PDF便無法清晰列印。

(2)學校在電子協議書稽核通過後加蓋電子簽章,學生匯出電子協議書PDF版,按單位要求列印交回單位,完成簽約流程。

注意事項:籤三方協議要留心六個細節:

第一,要看填寫的用人單位名稱是否與單位的有效印鑑名稱一致,如不一致,協議無效;填寫自己的專業名稱時,要與學校教務處的專業名稱一致,不能簡寫。

第二,外企、合資企業、私企一般採用試用期,根據合同期的長度,可以從1―3個月不等,通常試用期為3個月,不得超過6個月。國家機關、高校、研究所一般採用見習期,通常為一年。

第三,不少單位為了留住學生,以高額違約金約束學生。學生在協商中要力爭將違約金降到最低,通常違約金不得超過5000元。但是,勞動法規定,“對負有保密義務的勞動者,用人單位可以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與勞動者約定競業限制條款,並約定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除上述兩種法律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所以學生要力爭取消違約金這一條規定。

第四,現行的畢業生就業協議屬“格式合同”,但“備註”部分允許三方另行約定各自的權利義務。為了防止用人單位承諾一套、做一套,畢業生可將簽約前達成的休假、住房、保險等福利待遇在備註欄中說明,如發生糾紛,可以此維護自己合法權利。

第五,當下許多高校為了提高自身就業率,就強迫學生找熟人親屬簽訂“虛假”協議,這對於畢業生來說是不利的,畢業生不應當屈服。

第六,學生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步驟進行。等用人單位填寫完畢、蓋章後再到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簽證蓋章。切忌自己填寫完畢後就直接到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要求蓋章。這樣帶來的後果是,單位在填寫時,工資待遇等與過去承諾的大相徑庭。學生卻因為自己和學校都已經簽字蓋章,迴天乏力。或者逆來順受,或者就被迫違約賠償用人單位。

三方協議作為國家統計大學生就業率的一個根據,同時也是國家派遣證發放的一個證明。只有你簽署了三方協議,拿回學校,學校才會在你畢業後將派遣證發給你,而你拿著派遣證到你工作的.單位報到,就此開始計算工齡,而你也就擁有了幹部身份(每年基本6月25日畢業,所以6月18日前必須將三方交到學校)。

三方協議書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以便於解決應屆畢業生戶籍、檔案、保險、公積金等一系列相關問題。協議在畢業生到單位報到、用人單位正式接收後自行終止。因而三方協議書只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之間簽訂的就業意向,不是勞動關係的法律檔案,對勞動關係沒有約束力,只有畢業生到單位報到,並與單位簽訂了勞動合同或形成了事實勞動關係,意向變為現實之後,畢業生才能和用人單位形成正式的勞動關係。有的企業在和學生簽訂三方協議後,要求學生畢業前到公司實習,企業在學生畢業後根據其實習表現及簽訂勞動合同的原則,協商簽訂勞動合同,也可能出現不簽訂的情況。因此,對於畢業生來說,簽訂了三方協議並沒有進入就業的“保險箱”,還需要接受用人單位實習期、試用期的進一步考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