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識三字經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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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三字經釋論

問:識是何物?

答:就是我們平常所說的心。

問:既是心,云何又叫作識呢?

答:但就他有認識物的作用言,又特名識。複次心的認識,就是分別。故佛經上解「識」字叫作明瞭分別,或簡稱曰了別。

問:唯識是何意義?

答:言唯識者,謂世界上所有的事事物物都無實體,不過是心識所變現的假相,故識上加唯字者,表示除識以外無一物也。

問:講唯識有何等利益?

答:若世人都知一切事物是自心所變的假相,則但調伏自心,令一切外物都隨自心轉變,不必更向外面去貪求名利了。

問:這個道理中國儒書上亦有麼?

答:唯識的理,儒書上亦稍有少分。如雲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又云:禍福無不自己求之者。又云:一日克己復禮,天下歸仁焉。這等說法,好象都見得有「外境隨自心轉變」的意思,就與唯識相近了。複次世人不解一切唯識的道理,所以人人妄想向外面貪求,及乎貪求不得,遂起爭奪戰鬥,弄得天下大亂,痛苦不堪。皆可總括一句曰:這都是錯用心了。我今談唯識的好處,亦可簡單一句曰:不過是善用心而已。

今世錯用了心的,雖不分老少都是,尤其是青年輩,錯得很遠,不可不速謀救濟。又彼青年輩的腦筋很簡單,太難了解的書,多不肯讀。所以我既用淺語將唯識的道理作了三字經,如今又來作這淺釋,不由悲心大發的禱祝曰:萬望我最可敬愛的青年們,從此且善用心咧!

(一)心王(頌1~9)

1. 人之初 性無記 非善惡 名藏識

孟子說人的性善,荀子說人的性惡,我以為都不是的。何以見得呢?性是有一定的意思,若世人的性一定是善,則世間當無惡人了;一定是惡,世間亦當無善人了。但依唯識的理說,則「人」「初」生的時候,其「性」都是「無記」。何謂無記呢?謂其性不是善,又不是惡,是無「善惡」可記別的。這無記的心性,唯識家特為安名,叫作阿賴耶識,譯雲「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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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一切種 皆攝藏 萬法本 善惡詳

云何叫作藏識呢?謂世間出世間「一切」事事物物的「種」子,都包「藏」在這識中,俗人叫作事物者,佛經上特安一總名,叫作「法」。因此又可說這藏事物的識,為萬法的根「本」。然當注意的,藏識雖是無記,其中所藏萬法的種子,仍有「善惡」之分。藏識無記,比如一玻璃瓶,其所藏五穀等眾多種子,仍可「詳」分好醜。

3. 種發動 名現行 七轉識 依止生

識的「種」子,不過是一種功能,平常深藏不露,無相貌可看見的。要到他「發動」生果的時候,叫作種子起「現行」,意謂是這種子現出行為來,乃始有形相可見。譬如某人有貪財的種子,平日總看他不出,及遇到那裡有錢的時候,他就要起身去拿的。於是乎乃知此人的貪種子已發動起現行了。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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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識為識的根本,故名本識。以外更有「七」個識,因其轉變無常,特名「轉識」。這等識的種子,都「止」住在藏識內,故其起現行時,亦即「依」藏識而發「生」。今作一喻:藏識如旅店,前七轉識如旅客。當知旅客都各有父母所生,亦即前七識及諸法皆有自己的種子藏在本識內,有時能從藏識中起現行。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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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眼見色 耳聞聲 鼻嗅香 舌味萌

云何叫作「七」個「轉識」呢?一者「眼」根對「色」塵時,挾生一種能「見」的作用,叫作眼識;二者「耳」根對「聲」塵時,挾生能「聞」的耳識;三者「鼻」根對「香」塵時,挾生能「嗅」的鼻識;四者「舌」根對「味」塵時,挾生能嘗的舌識;五者「身」根對「觸」塵時,挾生能「感」的身識。

5. 身感觸 意知法 此六識 根塵挾

六者「意」根對「法」塵時,挾生能「知」的意識。以色等六「塵」在外,對在內的眼等六「根」,於其中間「挾」生「六識」,故偈雲:「根塵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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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塵為境 根能助 十八界 種各殊

色聲香味觸法等六,是微塵所成,名叫六「塵」。就是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各各所緣的「境」。至於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本不是直接能生六識的,不過有資「助」六識起現行的功能,則名曰:六根。這外六塵、內六根,閤中間所發生的六識,統名曰:「十八界」。界就是種子異名,故知十八界各有不同的「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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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第七識 亦意根 名末那 我執深

眼耳鼻舌身等前五根,都是地水火風四大所造的清淨色法,名叫五淨色根,附著於肉眼等上,視之不見,略與生理學家所說的神經相似;其肉眼等看得見的五根,別名浮塵根,又叫作根依處。至第六意識,既無根依處,又無淨色根,就以「第七」末那「識」叫作「意根」。以是當知「末那」一物有兩個名字,就能了別的作用言,名第七識;就能生長的作用言,又名第六意根。末那此譯雲意,有思量義,謂常思量第八識,「執」他為「我」。又以各識的次第言,前五識在最外,第八識在最內,故偈特言我執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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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第八識 阿賴耶 能所藏 我愛者

「第八識」梵名「阿賴耶」,此譯雲藏識。藏有三義:一者此識能藏一切法的種子,叫作「能」藏;二者即就這所藏的種子言,又叫作「所」「藏」;三者第七末那識常貪此識,執著為我,故又名「我愛」執藏。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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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八為主 各自在 號心王 能主宰

此前所說眼、耳、鼻、舌、身、意、末那、阿賴耶識,共有「八」種。各自「為主」,亦能「自在」現行,不要依賴別的識,故特「號」曰「心王」,即謂其「能」自「主宰」及割斷的意思。

(二)心所(頌10~23)

10. 王相應 有心所 五十一 種更夥

又有但隨從心「王」而起,不能自由自在者,就叫作心所有法,或單稱「心所」。若心所與心王同時緣一個境界,就叫作「相應」。例如眼看花,起貪愛心的`時候,這看是眼識心王的作用,其貪愛就是與眼識相應的心所。這與心王相應的心所,總計其數,共有六位「五十一」種。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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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初遍行 有五支 觸作意 受想思

最「初」第一位的心所名「遍行」者,謂其遍一切處皆得相應也。這位心所,共「有五」個,其五個的相貌云何呢?可用眼識為例說之:比如眼看花時,最初令眼識與花相觸著的作用,就叫「觸」心所;既觸著了,必起作一意去看,就叫「作意」心所;既作意去看,心感受或苦或樂,是名「受」心所;既有感受,就能想象那花的相貌,叫作「想」心所;既取其相,將更思維這花好看,如何得歸我就好,這等妄念造作,都叫作「思」心所。

12. 次別境 亦五類 欲勝解 念定慧

「次」第二位亦有「五」心所,因其不能遍行,但各個緣差別不同的境界而生起,就叫作「別境」心所,亦可舉一例說明他:比如我們緣所樂求學的境,將欲讀書,就叫作「欲」心所;緣決定境,使所讀的書明白瞭解,叫作「勝解」心所;緣從前讀過書的境,如今尚能記憶,這就叫作「念」心所;若緣所觀書的境,得一心不亂時,叫作「定」心所;緣這定境能發生智慧,就叫作「慧」心所。

13. 善心所 共十一 信為首 繼慚愧

次第三位名「善心所」,「共十一」種。起「首」一個,就叫作「信」,如吾人信佛法真理,實行能得佛果,則一切善法,都從之生,所以信就是善法的頭一個。其次「繼」信以後,則有「慚」心所及「愧」心所。這兩個心所,都以羞恥過惡為相,不過慚就對自己言,如儒書上所謂行己有恥的意思;愧就對他人言,如所云恥不若人的意思。若再粗顯說,則慚就是說對自己不住;愧就是說對他人不起。

14. 無貪等 三根聚 勤輕安 不放逸

其次第四個心所,叫作「無貪」,謂對於財及法,都不貪著;五無瞋,謂對於逆意的苦境不瞋恚;六無痴,謂於諸事理明瞭不昧。這三種又合名曰「三」善「根」。七「勤」,就是精進,謂勇於修善斷惡者是;八「輕安」,謂身心輕快安適,堪任有為;九「不放逸」,謂即依前面的三善根及勤有防惡修善的功能者,則更為安一名叫作不放逸。

15. 行蘊舍 非舍受 及不害 無瞋有

十行舍,謂色受想「行」識五「蘊」中有兩種「舍」:一為苦樂舍三受蘊中的「舍受」,則是無記性;一為行蘊中的行舍,能令其心始而平等,繼而正直,終至無功用住,乃是善法。此可比如吾人行路,當先舍了已到的一步,方能進前一步,修行亦然,隨行隨舍,不可執滯。與金剛經所云:「法尚應舍,何況非法」可相發明。十一「不害」,謂不損害有情,這就是依「無瞋」心所不斷物命的一面假立的,故偈言由無瞋而有。

16. 根本惑 六可辨 貪瞋痴 慢疑見

次第四位叫作煩惱心所,謂這心所能使人煩燥擾惱的,又叫「惑」;以是煩惱的「根本」,複稱根本煩惱。共有「六」種「可辨」:一者貪著財法不捨,就叫作「貪」心所;二者遇苦境起瞋恚心,叫作「瞋」心所;三者於事理不能明解,叫作「痴」心所;四者自恃才學,藐視他人,叫作「慢」心所;五者於諸事理猶豫不決,叫作「疑」心所;六者於諸諦理,顛倒推度,能障善見,叫作惡「見」心所。此又分為五種:一薩遮耶見,譯言偽身見,謂於自身執為有我,或執是我所有的;二邊執見,謂於所執之我,復執為是常住不滅的,名常邊,或執為死後斷滅的,名斷邊;三邪見,即是不信因果及不信修行及成佛的;四見取,即自己固執一見以為最勝,能得解脫的;五戒禁取,如印度外道,有妄執不食牛肉狗肉等戒,以為可得成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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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隨順惱 有二十 小中大 堪分別

次第五位叫作「隨煩惱」,謂是根本煩惱之枝葉,隨從根本煩惱而起者,喻如樹木之根本與枝葉然。

這隨煩惱共「有二十」種,若詳言之,又可分別為「小」隨煩惱、「中」隨煩惱、「大」隨煩惱三種。

18. 忿恨覆 惱嫉慳 誑諂害 與憍並

一曰「忿」,即對現前不饒益境起憤發暴惡相;二「恨」,已經憤發,懷惡不捨;三「覆」,隱藏自己的過錯;四「惱」,忿恨為先,速觸暴熱;五「嫉」,妒忌他人榮利;六「慳」,耽著財法不捨;七「誑」,為求利譽,假現有德;八「諂」,假設異相以罔冒他;九「害」,損惱有情;十「憍」,於自盛事,深生染著。

19. 此自類 各別起 小隨十 粗猛爾

這「十」個隨煩惱所以叫作「小隨」者,以其性最「粗猛」,不與他類同起,只能自類「各」個「別起」的。

20. 無慚愧 自他辨 中隨寬 遍不善

十一「無慚」,謂有過罪,不怕對「自」己不起;十二無「愧」,謂有罪過,不怕對「他」人不住。這兩個心所,都是不顧羞恥的意思,但對自己叫作無慚,對他人就叫作無愧。又因此二心所,能「遍」於「不善」心所中,都得相應同起,較前小隨煩惱的範圍「寬」,故特叫作「中隨」煩惱。

21. 始掉舉 昏不信 怠放逸 失念侵

十三「掉舉」,謂令心緣境浮燥不寂靜;十四「惛」沉,謂令心於境惛昧沉下;十五「不信」,即善中信之反;十六懈「怠」,即善中勤之反;十七「放逸」,即善中不放逸之反;十八「失念」,即別境中念之反。

22. 及散亂 不正知 染心遍 八大隨

十九「散亂」,令心流蕩,能障正定;二十「不正知」,謬解所觀境,能障正知。從掉舉起至不正知,這「八」個心所,能於惡及無記的「染心」中,皆得相應同起,則其範圍較中隨更大,就叫作「大隨」煩惱。茲將隨煩惱共圖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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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四不定 曰悔眠 共尋伺 善染兼

次第六位叫作不定心所,謂「不定」是「善」,不定是「染」。共有「四」種:一曰「悔」,又名惡作,謂惡先所作,後再追悔,如追悔前未讀書是善,追悔前未邪淫是惡等;二曰「眠」,謂睡眠,其心昧略,身不自在;三曰「尋」,謂如失物,急遽尋求,是尋心所;四曰「伺」,謂尋求未得,更細伺察,即伺心所。

(三)識分(頌24~29)

24. 唯識言 攝心所 各四分 顯量果

說「唯識」這一句話,連「心所」一起包括在內,然如何不說唯心所呢?以心所常與心王相應,故僅說唯識心王已足,不必再說心所了。又這識與心所,若詳細言之,都可分為「四」部「分」,凡識緣境,如以尺量物,若詳察這四分,可以「顯」出他所「量」得的「果」來。

25. 能分別 名見分 如明鏡 能鑑形

識之「能分別」,如尺之能量,就叫作「見分」。又似「明」亮的「鏡」子,「能鑑」照我們的「形」像一樣。

26. 所分別 相分起 似人影 生鏡裡

其「所分別」的物,如尺所量之布,就叫作「相分」。又似我們的影像「生」於「鏡」中一樣。

27. 相見依 名自證 若鏡體 光影映

至「見」、「相」二分所「依」而起的第三分,以其自己能證知有能緣的見分,就叫作「自證」分。可比那明「鏡」的玻璃「體」,是「光」及「影」所依照「映」而起者。

28. 證自證 喻鏡背 自證依 善分配

「證自證」分為「自證」分所「依」而起者,比如「鏡」子的「背」面,亦是鏡面所依而發光者。如此每一識或一心所皆有四分,當「善」為「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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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三與四 又互證 故能去 無窮病

統觀上說:第二見分,能緣第一相分;第三自證分,能緣第二見分;但第三自證分,見分不能證他,以見分有時是非量故,乃依道理建立第四證自證分,使他緣第三自證分而證之。然自證分既不是非量,又可令其證第四證自證分。如此「三與四」的兩分,可「互」相「證」,「故」不要再建立第五分以下,可以免「去」「無窮」的過「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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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識變(頌30~33)

30. 山河大 微塵細 皆識變 如幻戲

依上種種道理看來,不論「山河」的廣「大」,及「微塵」的「細」小,都是「識」所「變」現出來的假影,比「如幻戲」一般。

31. 人不知 執實我 與實法 道已左

但世「人不知」是識所變現的假影,遂妄「執」自身有「實」在能主宰的「我」,及世間家國政治等,是「實」在能軌持的「法」。如此顛倒著想,則與唯識的正當「道」理相「左」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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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生煩惱 及所知 二障起 佛性迷

因執有實我,則種種為我起貪瞋等煩惱,就「生」了一種障礙,名叫「煩惱」障;又因執有實法,則以自己所知家國政治等淺俗事為真實,不再去求知,覆成了一種障礙,叫作「所知」障。有這「兩」種「障」礙生「起」之後,就遮蔽了清淨本然的「佛性」不能發光,故名曰佛性迷。

33. 真覺者 佛菩薩 說唯識 破我法

但眾生雖迷了佛性,別有破迷開悟的「真」實大「覺者」,就是所謂「佛」,及次於佛的「菩薩」。或說經、或造論,特為眾生「說」一切「唯識」之理,「破」他「我」執及其「法」執。

(五)四緣(頌34~37)

34. 識種子 遍法界 待眾緣 現行快

如何知識能變現一切萬法呢?當知「識」有「種子」,如世間谷麥等種子一般,但這種子雖無形相,而「遍」諸「法界」都是有的,盡藏在阿賴耶識中。不過種子藏在識中,不能無故或一時盡起現行,必須「待」有「眾緣」湊合,使種子成熟了,則次第「現行」,亦最「快」速。

35. 種生現 名因緣 見取相 所緣緣

緣雖眾多,約言之只有四種:一者如「種」子「生現」行時,這種子為現行的因,就叫此種子緣為「因緣」;二者如識的「見」分緣「取相」分時,這相分為能緣見分的所緣,如此就叫此相分為「所緣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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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剎那續 念生滅 平等緣 無間隔

剎那者是佛典上說極短時間的名,這時間短至何等樣子呢?俱舍論說壯士一彈指頃有六十五剎那,仁王經說一念中有九十剎那,可見這時間是短得無比了。佛說一切有為之法,都是「剎那」相「續」、念「念生滅」的,其生滅狀態如圖:

生 滅 生 滅 生 滅

此謂在一剎那時間中,前念方生,隨即滅了,引導後念來生,又覆滅去。如此即生即滅,即滅即生。生滅相續之時間「平等」,又「無」他物「間隔」,故此第三名等無間緣。

37. 此三餘 緣增上 順或違 俱無障

除前「三」種緣以外,凡有此法能起增上作用於彼法者,就說此法為彼法的「增上」「緣」。如水土肥料,能使谷麥等種子發芽,即說此水土等為谷麥種的增上緣。又此緣之能增上某法,就是不障礙某法的生長,依此不障的意義又可分此緣為逆順二種:「順」增上緣,如上說水土等之對谷麥種子;逆增上緣,則如霜雖止綠葉之長,而不「障」礙其紅葉之生。

(六)三量(頌38~41)

38. 離名種 現前取 是現量 無計度

前說識之見分,能緣相分,如用尺去量物者然。以此就識的能緣作用說,可有三種不同的量法。一者如眼看花,最初看見時,毫不分別此花何「名」,是何「種」類,但「現前」直「取」其相,「是」名「現量」。何以知現量不分別名言與種類呢?謂凡識量物,約有三種分別,如眼識等現前量度時,只有自性分別,而「無」隨念「計度」二種分別,故不能分別名言與種類也。

39. 藉眾相 觀其義 由比度 量乃遂

二者如遠見煙,比知彼處有火;仰見月暈,比如將來有風;俯看礎潤,比知不久有雨。如此等等,是借觀「眾相」,考察「其義」,而以彼此「比」較而量「度」之者,則名比「量」。

40. 現比謬 量為非 此三量 能緣依

三者凡「現」量或「比」量有錯「謬」不正確時,都叫他作「非」「量」。如「此三量」是「依」識的「能緣」而有者也。

41. 復有量 曰聖言 佛親證 更宜遵

三量之外,「復有」佛親自用現、比二「量」所證得的經律論等言教,則叫作「聖言」量。以「佛」的「親證」境界,我等凡夫不能用比量得,亦不能用現量證,只有謹「遵」佛的聖言,最為穩當。

(七)三境(頌42~49)

42. 識所緣 有三境 不仗質 名獨影

隨「識」能緣見分的量不同,則由見分所變起之「所緣」相分,亦「有三」種不同之「境」。一者「不仗」託物的本「質」,但單獨從見分變起影像而緣者,就叫作「獨影」境。

43. 緣兔角 本來無 隨意變 影自孤

譬如有人「緣」想一有「角」的「兔」,則彼兔角「本來無」有,不過是某人「隨」彼「意」識,「變」起「孤」獨的假「影」像而已。

44. 緣無為 或有質 彼不生 仍非實

獨影境可分為二種:前例緣兔角者叫作無質獨影;此例「緣」真如等「無為」法時,亦須託真如的言說為本質,則叫作「有質」獨影。但真如等無為法,是「不生」不滅的,故雖雲有質,亦「非實」有。

45. 帶質境 亦分二 皆仗質 真與似

二者叫作「帶質境」,「亦分二」種:謂凡見分緣境時,「皆」挾帶本「質」而起者,一個叫作「真」帶質,又一個叫作「似」帶質。

46. 真帶質 心緣心 中間相 兩頭森

云何叫作「真帶質」呢?謂如以第七識「心」法「緣」第八識「心」法為本質,妄執為我時,則這兩識「中間」所變起的「相」分我相,就是從第七能緣一頭及第八所緣一「頭」和合而「森」出的。

47. 似帶質 心緣色 相從見 一頭得

云何叫作「似帶質」境呢?謂如以意識的「心」法託現前花草等「色」法為本質而「緣」時,則這中間的花草等「相」分,只是從意識「見」分的「一頭」而「得」變起。

48. 性境生 從實種 既實體 亦實用

三者叫作「性境」。云何「生」起呢?性即是實,謂如眼識緣現前花木時,這花木是由「實」在「種」子而起現行者。「既」彼自有花木的「實體」,而吾人「亦」可得花木的「實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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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前五識 初剎那 緣性境 俱不差

眼耳鼻舌身等「前五識」,最「初」一「剎那」所「緣」的境,既不由計度分別而得,故俱是「性境」,無有「差」錯。但第二剎那,由意識代起隨念計度等分別而緣者,就不是性境了。

(八)三自性(頌50~52)

50. 緣生法 依他起 如幻現 無自體

諸法都有三種自性:一者叫作「依他起」自性,謂一切有為「緣生」之「法」,都是依他眾緣和合而起,譬「如幻」戲顯「現」,「無」有「自」己的「體」性。

51. 執實有 成遍計 所執妄 性亦偽

二者若不知依他緣生之法是幻,而周遍計度,「執」為「實有」自體者,是名「遍計」所執自性。如人看戲,執為實事,則彼「所執」既「妄」,而自「性」「亦」成虛「偽」也。

52. 從依他 去計執 名圓成 自性實

三者即「從依他」起自性上除「去」遍「計」所「執」自性者,「名」為「圓成」實自性。如人看戲,知戲是假,則此「自性」乃圓滿成就而真「實」也。

┌  執實─遍計

三自性─依他起 ─ │

└  離執─圓成

(九)三無性(頌53~57)

53. 依三性 立三無 相無性 遍計虛

「依」前說「三」種自「性」,復可「立」為「三」種「無」自性。云何建立呢?謂一者依「遍計」所執分別假相是無,則立為「相無」自性「性」。

54. 由依他 生無性 勝義無 圓成應

二者「依他」緣生之法,自性是無,則立為「生無」自性「性」。

三者依「圓成」實是無遍計所執之義,復立為「勝義無」自性性。

┌遍計執─相無性 ┐

三自性-│依他起─生無性 │-三無性

└圓成實─勝義無性┘

55. 此諸佛 密意說 因執有 空對治

但這三種無自性性,是「諸佛」「密意」不了義「說」,不可執為諸法全空無性,所以者何?蓋諸佛「因」世人妄「執」諸法為「有」,成了重病,乃為說諸法「空」無的藥,以「對治」之。

56. 或不了 復空執 救惡取 說唯識

世人「或不了」解佛的密意,因佛說三無性等,「復」「執」一切諸法皆「空」,如此叫作「惡取」空。經雲:『寧起我見如須彌山,不宜起空見如芥子許。』起空見取,最為惡劣,故佛特「說唯識」之法以「救」之。

57. 唯識學 廣依他 非空有 極到家

「唯識」之「學」,何以能救惡取空呢?謂彼學於三性「廣」談「依他」起自性,說一切法「非空」非「有」,不落邊見,乃「極」為「到家」之說也。

(十)所依經論(頌58~67)

58. 最勝法 說在先 大方廣 佛華嚴

此唯識「最勝」之「法」,佛成道後最「先」「說」者,即「大方廣」「佛華嚴」經。

59. 解深密 入楞伽 並密嚴 四來華

次有「解深密」經、大乘「入楞伽」經、大乘「密嚴」經,合上為「四」經,皆已翻譯過中「華」來了。

60. 如來現 毗達磨 二未譯 其奈何

次有「如來」出「現」功德莊嚴經,及大乘阿「毗達磨」經,合上四種,共為六種。無如缺此「二」經「未譯」,「其奈」之「何」!?

61. 彼論藏 有十支 歸一本 瑜伽師

「彼」所依而立宗之「論藏」,「有十支」論及「一本」論,即「瑜伽師」地論也。

62. 首百法 略名數 釋體義 五蘊粗

十支論者,是根據本論造的,如本論的支條。一是世親所造的「百法」明門論,名「略」陳「名數」支;二是世親所造的大乘「五蘊」論,名「粗」「釋體義」支。

63. 顯揚論 眾義苞 廣大義 攝論高

三是無著造的「顯揚」聖教「論」,名總「苞」「眾義」支;四是無著造的「攝」大乘「論」,名「廣」苞「大義」支。

64. 別名數 有雜集 辨中邊 能離僻

五是無著所造的阿毗達磨「雜集」論,名分「別名數」支;六是彌勒所說的「辨中邊」論,名「離僻」處中支。

65. 二十論 破邪山 建法幢 三十閒

七是世親所造的「二十」唯識「論」,名摧「破邪山」支;八是世親所造的「三十」唯識頌,後有護法等十大論師作釋論,名高「建法幢」支。

66. 莊嚴論 嚴體義 散歸觀 瑜伽別

九是彌勒所說的大乘「莊嚴」經「論」,名莊「嚴體義」支;十是彌勒所造的分「別」「瑜伽」論,名攝「散歸觀」支。但此一論未譯來華。

67. 經共六 論十一 宗所依 顯真實

如上所說「六」「經」及「十一」「論」,是本「宗」所「依」據以「顯真實」了義者。

(十一)西竺創宗(頌68~71)

68. 昔無著 攝神通 請彌勒 兜率宮

此宗從何建立呢?謂「昔」者佛滅後九百年時,有「無著」菩薩者,慨大乘正法之衰微,乃「攝神通」上升「兜率」天「宮」,求「請彌勒」菩薩。

69. 降中印 說五論 無著闡 世親應

彌勒乃位居十地的一生補處菩薩,應無著之請,「降」於「中印」度阿輸遮國,於瑜遮那講堂「說五」部大「論」。所謂一瑜伽師地論,二辨中邊論,三莊嚴經論,四分別瑜伽論,五金剛般若論是也。彌勒說論之後,「無著」即依瑜伽師地造顯揚聖教論及雜集論等以「闡」揚之,次有無著之弟「世親」,復造莊嚴攝論的釋論,及百法五蘊二十論三十頌等以「應」之。

70. 小入大 論千部 難兄弟 耀千古

世親初從「小」乘一切有部出家,已造小乘論五百部;後因乃兄無著感化而「入大」乘,復造大乘論五百部,時號「千部」「論」師。誠如俗語所云「難兄」難「弟」,足以震「耀千古」矣。

71. 護法師 釋唯識 戒賢嗣 更尊特

「唯識」宗義之能完全建立者,就是世親所造的唯識三十頌。只因世親造頌,未及作論,即入滅度。故同時及後世造「釋」論者共有十家,而以「護法」論「師」所造的最為精審。「嗣」護法的弟子有「戒賢」論師,居印度那爛陀寺,昌揚此宗,漸「更尊特」。

(十二)震旦傳承(頌72~81)

72. 第六傳 至玄奘 輸震旦 義無上

此宗在印度建立,從彌勒數到戒賢,已有五代。及唐代「玄奘」法師至印度,依戒賢為師,承受此學,則為「第六傳」。再轉「輸」入「震旦」,即中國也,糅十大論師的要義合為一部而譯之,名為成唯識論。謂成就唯識之「義」,更「無」有加乎其「上」者。

73. 大弟子 有窺基 百部疏 闡無遺

玄裝法師之上首「大弟子」,「有」名「窺基」者,智慧巨集廣,造唯識述記等,著述最多,時稱「百部」論師。「闡」發唯識之義,可雲「無」有「遺」漏了。

74. 繼惠沼 及智周 了義燈 演祕求

次後有淄州「惠沼」,造唯識「了義燈」十四卷;濮揚「智周」,造唯識「演祕」十四卷。皆繼窺基盛巨集此宗,後世可依以「求」之。

75. 後如理 義演集 撰義蘊 有道邑

「後」有「如理」「集」「義演」二十六卷;「道邑」「撰義蘊」五卷。

76. 皆唐疏 一貫承 相宗備 古未曾

此上諸家,「皆」是「唐」人注「疏」,各有「一貫」的師「承」。「相宗」於此,燦然大「備」,「古未曾」有也。又唯識宗在建立諸法的名相,故亦名法相宗,或單稱相宗。

77. 唐以後 禪為尚 談直指 輕法相

唐時佛教,各宗並興;自「唐以後」,世漸專「尚」「禪」宗,誇言「直指」心性、即心成佛。世人遂謂學佛當離文字,乃「輕」視「法相」,不肯求學。

78. 臺四教 判通別 賢首五 大始列

又因天「臺」宗判一代時「教」為藏「通別」圓之「四」級,說唯識宗只算是第二通教,兼第三別教;「賢首」宗又判教為小始終頓圓之「五」級,說唯識當列入第二級之「大」乘「始」教。

79. 既非圓 又難習 惑彼言 共捨棄

臺賢等宗,「既」說此宗不是「圓」教;「又」苦教義高深,「難」以學「習」。故凡為「彼」等「言」說所「惑」者,「共捨棄」而不肯學。

80. 研無人 典籍墮 宋元來 成絕學

有前數因,致令「研」究者「無人」,則關於此宗「典籍」,亦多失「墮」。故自「元」明以「來」,而唯識「成」為「絕學」了。

81. 遜清末 法運昌 得遺籍 自扶桑

清帝遜位於民國,故稱「遜清」。清之「末」年,有石埭楊仁山居士者,因偶讀大乘起信論發心,乃於金陵倡刻佛經,「法運」漸「昌」,並從日本南條文雄氏取回唯識述記等「遺籍」多種。「扶桑」即日本別名也。

(十三)結勸修學(頌82~85)

82. 海禁開 萬國通 科哲學 西漸東

中國自「海禁」大「開」以來,已與世界各「國」交「通」,而西洋所謂「科」學及「哲學」等,亦「漸」漸自「西」方傳入「東」方。

83. 勤分析 至極微 獨斯學 當此機

科學哲學之長處,在「勤」研道理,「分析」「至」於「極微」細。今此唯識之「學」。亦「獨」善分析,則正「當」「此」時之「機」矣。

84. 聰慧者 境研究 觀行深 果成就

凡學唯識之次第,有境行果三。前所宣說,多屬於唯識境。即勸世間「聰」明智「慧」之人,當先「研究」此唯識「境」;境若明瞭,乃可依之起行;「觀行」若「深」,亦可「成就」佛「果」。

85. 行既廣 果無邊 此暫止 待餘宣

唯識「行」法,如四尋思五重唯識觀,乃至六度萬行等,繁「廣」難窮。行既如是,則所證之「果」,亦如大海,廣「無邊」際,皆非初學者所能企及。「此」本既為初心說法,故「暫止」不談,「待」其「餘」著述,再為「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