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廣州租房可以提取公積金嗎?能提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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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廣州租房可以提取公積金嗎?能提多少錢?下面本站小編就為大家詳細介紹一下。

2016廣州租房可以提取公積金嗎?能提多少錢?

網友疑問:請問廣州租房可以提取公積金嗎?如果可以,必須是夫妻才能申請提取嗎?未婚的在職員工可否申請提取?

廣州公積金中心回覆:您好!

根據《通知》規定,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無論單身還是已婚都可以以租房為條件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時,單身的職工需提供本人在廣州市名下無自有產權住房的證明,已婚的職工需提供本人及配偶在廣州市名下無自有產權住房的證明(可分別提供個人及配偶的無自有產權住房證明,也可提供家庭無自有產權住房的證明)。

為更好地支援職工使用住房公積金,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已於2015年12月25日發出通知,正式實施放寬租房提取的提取條件。租房提取條件具體如下:

職工從2015年1月1日起連續繳存滿3個月的.,本人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無自有產權住房,夫妻雙方均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職工每半年可提取一次,兩次提取轉賬時間間隔須滿6個月或以上。

辦理流程:

單位或職工提供要件材料→銀行經辦網點受理並錄入掃描資料→中心審批(不超過3個工作日)→提取轉賬。

中心審批不通過的,由受理網點通知提取申請人。若提取申請人對稽核意見有異議的,由受理網點指引職工前往原負責審批的辦事處或管理部申請複核,辦事處或管理部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複核通過的,提取申請人可持相關材料重新到原受理網點辦理提取手續。

可提取額度的核定:

職工租住商品住房,夫妻雙方可申請提取每人每月不超過600元的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房租,當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後年度累計提取。在同一期間內,職工只能選擇一種提取情形申請提取。

(1)職工在2015年1月1日前開戶繳存且符合提取條件的,可提取額度從2015年1月1日起算,算至提取當月。

(2)職工在2015年1月1日後開戶繳存且符合提取條件的,可提取額度從首次匯繳月份起算,算至提取當月。

2.職工租住公共租賃住房的,以及職工租住商品住房(個人每月實際房租支出超過600元的)及租住本單位住房的職工可按照原租房提取規定辦理,按照按每月實際房租支出申請提取(2015年度月提取額度上限為3712.2元)。

拓展閱讀

  廣州住房公積金提取服務指南(2016年最新版)

本指南設定依據為《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國務院令350號)、《關於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問題的通知》(穗公積金管委會〔2003〕1號)、《關於提取住房公積金有關問題的補充通知》(穗公積金管委會〔2008〕6號)、《廣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於放寬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條件的通知》(穗公積金管委會[2015]5號)。

一、申請條件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具有所有權的自住住房的;

(二)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三)租房自住的;

(四)離休、退休(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五)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六)出境定居的;

(七)非本市戶口職工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八)戶口遷出本市,並與所在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九)下崗、失業人員,男性45歲(含45歲)、女性40歲(含40歲)以上,且連續下崗、失業12個月以上的;

(十)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申請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繳存餘額的。

二、辦理流程

部分提取辦理流程:單位或職工提供要件材料→銀行經辦網點受理並錄入掃描材料→中心審批(不超過3個工作日)→提取轉賬。

銷戶提取辦理流程:單位或職工提供要件材料→銀行經辦網點受理稽核材料並辦理提取(不超過3個工作日)→提取轉賬。

如需聯絡其他相關部門核實提取材料真實性的,審批時間需適當延長。提取申請人對稽核意見有異議的,可至受理網點所在行政區域的中心辦事處或管理部申請複核,複核申請在5個工作日內給予答覆。複核通過(符合提取條件)的職工可持相關材料到銀行網點辦理提取手續。

職工需要辦理提取業務的,建議先登入中心網站個人辦事大廳或手機APP、微信公眾號進行提取預約(職工如沒有網上登陸密碼,應先到中心辦事處、管理部或歸集銀行網點進行密碼設定),已進行提取預約的可在歸集銀行網點優先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