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養老金計算方法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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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株洲市退休工資怎麼算

株洲養老金計算方法說明

1、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退休後均計發基本養老金。

2、“統賬結合”後參加工作且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給基本養老金,基本養老金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統賬結合”前參加工 作,本意見實施後退休且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下同)累計滿15年的人員,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基礎上,再發給過渡性養老金和過渡性調 節金。

二、株洲市退休後養老金怎麼發放

1、基礎養老金月標準以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和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的平均值為基數,繳費每滿1年發給1%。計算公式為:基礎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2、個人賬戶養老金月標準為個人賬戶儲存額除以計發月數。計算公式為:

個人賬戶養老金=參保人員退休時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3、過渡性養老金月標準以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為基數,“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發給1.2%。計算公式為:

過渡性養老金=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統賬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4、過渡性調節金以當地現行標準為基數,2006年至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計發。2015年及以後退休的,不再發給過渡性調節金。

三、株洲市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

以社保中的養老金為例,基本養老金的計算公式如下:

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1、企業在職職工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退休前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按15%)+個人賬戶本息和÷120+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1997年底前繳費年限×1.4%。

2、“新人”的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按本人退休時上年本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按本人賬戶儲存額除以120計發。

注:由於客觀原因,全國某些城市的計算標準可能有所不同。

四、株洲市企業退休職工養老金怎麼算

根據最新的養老金計算辦法,職工退休時的養老金由兩部分組成:

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

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計發月數(計發月數根據退休年齡和當時的人口平均壽命來確定。計發月數略等於(人口平均壽命-退休年齡)X12。目前50歲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不再統一是120了)

基礎養老金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1% =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1+本人平均繳費指數)÷2×繳費年限×1%

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