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新增人員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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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計劃由政府舉辦,強制某一群體將其收入的一部分作為社會保險稅(費)形成社會保險基金,在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被保險人可從基金獲得固定的收入或損失的'補償,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社保新增人員辦理流程,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社保新增人員辦理流程

如果是首次參保的:

單位需要提供職工工作介紹信或者已備案的《錄用人員登記備案花名冊》、近期工資發放表或核定表,並且填寫《職工社會保險花名冊》(需加蓋單位公章)一式兩份,到市社會保險徵繳中心基金徵繳管理科辦理手續。

如果是批量參保(5人以上),還需要提供電子文字(攜帶U盤拷貝程式或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下載)。

如果是續保的:

單位需要提供職工工作介紹信或已備案的《錄用人員登記備案花名冊》、近期工資發放表或核定表,並且填寫《職工社會保險花名冊》(需加蓋單位公章)一式兩份,到市社會保險徵繳中心基金徵繳管理科辦理手續。

若是批量續保(10人以上的),需提供續保人員職工編碼電子表格(即Excel表,由單位自行製作)。

個體參保人員被用人單位錄用,本人憑用人單位出具的已備案的《錄用人員登記備案花名冊》到其原參保代理點辦理繳費核減手續。然後由用人單位到市社會保險徵繳中心基金徵繳管理科辦理續保。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條職工應當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僱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