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工傷保險費率7月1日起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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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小編了解到,深圳工傷保險費率7月1日起再降,下面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相關內容,供大家參考!

深圳工傷保險費率7月1日起再降

近期,上海、天津、江蘇等多個省市相繼下調社保繳費費率(以下簡稱“費率”)。深圳市社保費率是否也會下調?近日,記者從深圳市人社局獲悉,醫療保險相關政策將於明年出臺,工傷保險費率7月1日起再度下調。

新醫保費率按省方案重新測算

基本醫療保險方面,深圳自2014年1月起,實行“一制三檔”。其中,一檔是職工本人月工資總額的8.2%(本人月工資總額基數最高不超過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300%,其中單位繳6%,個人繳2%,地方補充0.2%),二檔是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0.8%(單位繳0.5%,個人0.2%,地方補充0.1%),三檔是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0.55%(單位0.4%,個人0.1%,地方補充0.05%)。

據悉,今年將進行廣東省基本醫療保險城鄉一體化改革,深圳相關政策調整預計於2017年前後出臺。為此,新的繳費費率調整工作也將在省方案的統一部署下進行測算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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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保險繳費費率下調

2015年10月1日~12月31日,參保單位按現行工傷保險繳費費率的'50%下調費率;

2016年1月1日~6月30日,工傷保險一類、二類、三類行業參保單位的基準費率分別由0.4%、0.8%、1.2%調整至0.2%、0.4%、0.6%,再按規定確定各參保單位向上或向下的浮動費率。

2015年12月1日起,市社保經辦機構在社保資訊系統下調參保單位工傷保險繳費費率,參保單位不需另行申請;對於參保單位2015年10~11月已按原費率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按照原繳費總額的50%進行退費,由市社保經辦機構退還至其工傷保險繳費賬戶。

根據《深圳市工傷保險浮動費率管理辦法》,我市社保機構在用人單位按行業基準費率繳納工傷保險費的基礎上,根據用人單位上年度的工傷保險費收支率和工傷事故率等因素,核定其在本年度應當浮動的工傷保險繳費比例。通俗來講,企業工傷事故多發、少發或不發,其繳費比例將相應提高或降低,此舉旨在促進企業積極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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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就工傷保險中參保人關心較多的問題進行了梳理,並對關鍵的知識點進行了解讀。

哪些人員應該參加工傷保險?工傷保險費是由單位出還是個人出?發生工傷事故後應如何處理?職工發生哪些事故傷害可以認定為工傷?職工被認定為工傷後可以享受哪些待遇?職工發生工傷後在什麼情況下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不同傷殘等級可享受何種工傷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