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生育津貼如何計算何時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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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語:北京生育津貼如何計算?又是何時申領呢?今天我們就來了解一下吧!

北京生育津貼如何計算何時申領

  北京生育津貼如何計算何時申領

生育津貼如何計算?

生育津貼包括分娩類津貼和引、流產類津貼。雖然申報條件和所需材料有所不同,但計算公式是一樣一樣的:

享受津貼金額=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月繳費平均工資÷30天×產假天數

生育津貼何時申領?

無論是分娩類津貼還是引、流產類津貼都要在生育或者引、流產兩個月以後申請。兩類津貼均只能女方申領,其配偶不能申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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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育津貼的領取條件?

分娩類津貼繳費條件

分娩月前連續繳納生育保險9個月(包含分娩當月);或分娩次月起連續繳納生育保險12個月,分娩月必須為正常繳費。

引、流產類津貼繳費條件

引、流產當月生育保險為正常繳費。

2、分娩能申領多少天的生育津貼?

注:以上基礎上,難產加15天,多胞胎每多一個加15天。

3、申領生育津貼需要哪些材料?

新政申領生育津貼所需材料

1、《北京市生育登記服務單》(原件)或《北京市再生育確認服務單》(原件)或《北京市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影印件)(本市戶口);

2、《北京市流動人口生育登記服務單》(原件)或《北京市流動人口再生育確認服務單》(原件)或《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生育服務聯絡單》(生育保險專用)(原件和影印件)(外地戶口);

3、醫學診斷證明書(原件和影印件),(診斷證明須明確有孕週數、分娩方式、生產日期及診斷章);

4、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5、舊版《北京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資訊登記表》(一式二份)(領取晚育津貼需要,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3月23日之間生育的);

6、新版《北京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資訊登記表》(一式二份)(領取獎勵假津貼需要,2016年1月1日以後生育的)。

僅供對比:舊政策領取生育津貼所需材料

1、《北京市生育登記服務單》(原件)或《北京市再生育確認服務單》(原件)或《北京市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影印件)(本市戶口);

2、《北京市流動人口生育登記服務單》(原件)或《北京市流動人口再生育確認服務單》(原件)或《北京市外地來京人員生育服務聯絡單》(生育保險專用)(原件和影印件)(外地戶口);

3、醫學診斷證明書(原件和影印件),(診斷證明須明確有孕週數、分娩方式、生產日期及診斷章);

4、嬰兒出生證明(原件和影印件);

5、舊版《北京市申領生育津貼人員資訊登記表》(一式二份);

6、《結婚證》(原件及影印件)。

4、晚育假和生育獎勵假的津貼能否同享?

根據現行政策,凡是符合本市計劃生育規定的女職工,均可享受產假98天加上30天生育獎勵假共128天假期的生育津貼。因國家自2016年1月1日起取消晚育假,早於本市新修訂的《北京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生育保險政策出臺時間,因此,晚育假的生育津貼和生育獎勵假的'生育津貼不應同時享受。也就是說,如果參保人員在2016年1月1日後生育,且在此《通知》印發前已按原規定領取晚育假生育津貼的,則不再享受生育獎勵假的生育津貼。

5、企業未給職工上生育險怎麼辦?

根據規定,用人單位未按規定參加生育保險的,未及時繳費或未足額繳費的,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有關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用人單位支付標準不得低於本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