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生育保險的報銷流程及條件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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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央社保部和省人廳的要求,鄭州市制定了《2016年鄭州市企業生育保險的報銷標準》那麼鄭州生育保險應該如何報銷,具體流程如何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鄭州生育保險的報銷流程及條件詳解

流程演示

第1步 通過微信上傳資料——產假期滿後上傳微信(機關全供事業單位女職工、停保女職工及男職工配偶生育出院次月可上傳)。

第2步 檢視上傳結果——上傳微信次月(及之後)登入生育保險新浪部落格檢視資料處理結果(結果顯示“通過”的人員無需進行第4步,請關注生育保險新浪部落格每季度報銷結果公示)。

第3步 現場驗證資訊——男職工配偶、異地生育的職工以及微信資料出現錯誤的職工,在上傳成功的次月(及之後),由單位專管員(或停保女職工委託人)攜所需材料到市社保局或各分局生育保險業務視窗辦理。

待遇稽核及撥付

第1步 生育保險待遇處將當季度的報銷材料資料進行稽核並錄入系統。

第2步 生育保險待遇處於次季度將當季度報銷結果轉交醫療保險結算處,並將結果公佈到生育保險新浪部落格。

第3步 醫療保險結算處核定後轉銀行撥付,產前檢查費和生育醫療費(異地生育)撥付至參保人交通銀行卡上,生育津貼撥付至單位帳戶。

生育津貼計算

女職工生育津貼為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除以30天乘以產假天數。產假天數按照下列標準確定

生育產假

女職工正常生育的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60天。

女職工妊娠不滿2個月流產的,產假為15天;妊娠2個月以上不滿3個月流產的,產假為20天;妊娠3個月以上不滿4個月流產的.,產假為30天;妊娠4個月以上流產、引產的,產假為42天

生育醫療費標準

產前檢查費,定額為800元;

正常生育的,定額為1500元;

剖宮產的,定額為3500元

鄭州市生育保險的的報銷標準

鄭州市生育保險的報銷條件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並且繼續為其繳費;

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

報銷材料

鄭州市生育保險報銷材料

1、本人身份證、結婚證、醫療費用原始憑據;

2、正常生育的,提交《計劃生育服務手冊》或《生育證》、新生兒出生醫學證明或死亡醫學證明;

3、實行計劃生育手術或者進行剖宮產生育的,提交相關醫學證明;

4、參加生育保險男職工配偶無工作單位的,提交單位證明及其配偶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的證明。

鄭州市生育保險的報銷條件

參保女職工在領取生育保險費用時應帶相關資料,由用人單位填寫《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登記表》,加蓋單位公章,於每月前十五個工作日內到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稽核一次性計發。

異地工作生育、引產或流產報銷流程

異地工作生育、引產或流產的參保職工,由用人單位將有關材料彙集後,每月按規定時間到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辦理撥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