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石獅建設施工企業未辦理工傷保險不得開工

才智咖 人氣:3.26W

近日,石獅市人社局、住建局、地稅局聯合下發《關於做好建設工程施工企業從業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承擔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房屋建設、裝飾、安裝、交通運輸、水利防洪、環保化工、能源電力、通訊監控、園林、市政等所有建設工程專案的施工企業,應當依法為所有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並繳納工傷保險費。從業人員個人無需繳納工傷保險費,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014石獅建設施工企業未辦理工傷保險不得開工

保費在工程總預算中單列

《通知》明確,建設單位將工傷保險費在工程總預算造價中單獨列項,並在簽訂合同後10個工作日內作為專用款項一次性撥付給建設施工企業,由建設施工企業負責到建設專案所在地的地稅部門繳納工傷保險費。

當建設工程施工企業從業人員在遭受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傷害後,應在統籌地區內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並在3日內(特殊情況可延長為7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報告,待生命穩定後再轉往統籌地區工傷保險定點醫療機構治療。期間產生的醫療費用由建設工程施工企業先行墊付,待受傷人員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後,由建設工程施工企業持相關材料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待遇申領手續。

《通知》同時明確,建設工程施工企業從業人員在未參保專案工地上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進行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所需費用全部由建設工程施工企業負責支付。

費率浮動與安全生產掛鉤

建設施工企業從業人員工傷保險實行浮動費率。根據《通知》,同一建設工程施工企業承接新的工程專案再次辦理從業人員工傷保險參保的,實行浮動費率。對安全生產業績突出,沒有發生工傷事故的,其費率可在基準費率的基礎上下浮兩檔,第一檔下浮到基準費率的80%,第二檔下浮到基準費率的50%。費率下浮後發生工傷事故的,從下一個工程專案開始逐檔上浮。

《通知》要求,建設工程專案的工傷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參保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拆除專案工傷保險期限自參保之日起至拆除驗收合格之日止。提前竣工的,工傷保險責任在工程竣工時自然中止;延期竣工的,建設工程施工企業應在規定的工程竣工時間到期前15個工作日內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提出延期申請,經批准後延長工傷保險期限。未及時申報延期的,工傷保險責任到規定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自然中止。

尤為值得注意的是,建設工程施工企業在辦理安全措施備案時,必須提交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具的《工傷保險參保證明》和地稅部門出具的完稅證明(稅單),作為保證工程安全施工的具體措施之一,否則將無法辦理安全措施備案,有關部門也將不予批覆《開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