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寧波社保繳費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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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人力社保局全面啟動2017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工作,那麼,具體的社保繳費比例是怎麼樣的呢?一起看看吧!

2017寧波社保繳費比例

  關於申報2017年度寧波市社會保險費個人繳費基數的通告

一、繳費基數申報時間

2017年5月3日至2017年5月23日

二、繳費基數確定辦法

企業單位(含參照企業繳費的其他單位)參保人員的個人月繳費基數,由參保單位按本人2016年1月至12月全部工資性收入(包括工資、獎金、各種津補貼、加班工資等)的月平均水平據實申報。其中月繳費工資水平高於繳費基數上限的,繳費基數按上限標準確定;月繳費工資水平低於繳費基數下限的,繳費基數按下限標準確定。

三、繳費基數申報辦法

(一)網上申報

參保單位(含個體工商戶)可通過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下同)首頁中的“社會保險網上申報”按鈕進入社會保險網上申報系統,輸入所在單位的登入資訊(使用者名稱為單位編碼,初始密碼為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或單位地稅稅號)後,即可進入系統進行網上申報操作。已實施社會保險網上申報的參保單位,可按正常網上登入辦法辦理。

(二)視窗申報

暫不具備網上申報條件的參保單位、個體勞動者可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報視窗辦理申報手續。

四、未申報調整辦法

逾期未申報繳費基數的.參保單位,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將依據《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規定,按該單位職工上年繳費基數的110%調整確定。

五、其它有關問題

從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費款所屬期),失業保險費率實行階段性下調,費率由1.5%降為1%。本次費率調整後,參保單位按照繳費基數的0.5%繳納失業保險費;職工個人按照繳費基數的0.5%繳納失業保險費,其中農民合同制職工本人暫不繳納失業保險費。

各參保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申報確定的繳費基數向主管地方稅務機關及時繳納社保費款項,個體勞動者(含靈活就業人員)應按照調整確定或自主申報的新年度繳費基數及時在繳費帳戶中存入相應的款項。

本通告涉及有關法規檔案以及社會保險各險種的繳費比例和基數確定標準,可在寧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閱。

  2017年4月25日

  附件:寧波市區2017年度社會保險繳費比例與繳費基數申報範圍一覽表

  表一、適用於企業單位(含參照企業繳費的其它單位) 單位:元

險種及型別

繳費基數

下限與上限

繳費費率

月繳費金額

最低與最高

單位標準

個人標準

單位標準

個人標準

基本養老保險

3068—15335

14%

8%

429.5-2146.9

245.4-1226.8

基本醫療保險

3068—15335

(8.5+0.5)%

2%

276.1-1380.2

61.4-306.7

失業保險

3068—15335

0.5%

0.5%(農民工不承擔)

15.3-76.7

15.3-76.7

生育保險

3068—15335

0.7%

不承擔

21.5-107.3

/

工傷保險

3068—15335

按行業分類

不承擔

按行業分類

/

  表二、適用於參保個體工商戶 單位:元

險種及型別

繳費基數

下限與上限

繳費費率

月繳費金額

最低與最高

單位標準

個人標準

單位

個人

基本養老保險

4090—15335

10%

8%

409-1533.5

327.2-1226.8

基本醫療保險

3068—15335

(8.5+0.5)%

2%

276.1-1380.2

61.4-306.7

失業保險

3068—15335

0.5%

0.5%(農民工不承擔)

15.3-76.7

15.3-76.7

生育保險

3068—15335

0.7%

不承擔

21.5-107.3

 

工傷保險

3068—15335

按行業分類

不承擔

按行業分類

/

  表三、適用於個體勞動者(含靈活就業人員)和失業人員 單位:元

參保險種及型別

繳費基數

下限與上限

繳費費率

月繳費金額

最低與最高

基本養老保險

4090—15335

18%

736.2—2760.3

基本醫療保險

3068

(10.5+0.5)%

337.4

住院醫療保險

3068

(4.5+1)%

168.8

注:個體勞動者(含靈活就業人員)和失業人員原繳費基數,在今年繳費基數的上下限範圍之內並繼續保留原繳費基數,或原繳費基數低於今年繳費基數下限並願意按繳費基數下限繳費的二種情況可免於申報,由經辦機構統一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