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轉移是指在對於參保人員跨統籌區域流動就業的,轉移養老保險關係的這一過程。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東莞社保轉移深圳流程的相關介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申請條件
參保人因辭工離開本市或調離本市且已辦理停保手續的
辦理材料
1、身份證原件
2、委託書原件、委託人及被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委託他人辦理需提供)
東莞轉出流程
1、申請。申請人向東莞市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辦事大廳或各鎮街基金管理中心辦事大廳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當場出具《補齊資料通知書》。
3、審查。符合條件的,受理人員錄入後,列印《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憑證》、《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憑證》。不符合條件的,將材料退回申請人。
4、領取結果。獲取《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憑證》、《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憑證》各一份。
深圳轉入流程
1、申請:申請人在深圳就業並符合轉入條件的'或確定退休地在深圳的,前往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社會保障服務廳綜合視窗,工作人員指引填寫申請表,申請人按照業務辦理的指南準備業務材料,前往深圳市行政服務大廳社會保障服務廳綜合視窗辦理;
2、受理:受理視窗稽核是否符合條件(即時):
(1)符合條件的當場受理,出具《受理告知書》。
(2)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決定書》。
(3)材料不齊全的,當場退回,並出具《業務指引告知書》。
3、稽核:稽核通過後向轉出地傳送同意接收的聯絡函(7個工作日)
異地環節:轉出地接收到聯絡函後向轉入地傳送資訊表和轉移基金(15個工作日,此環節屬於特殊環節,不計入承諾辦理時限)
4、審批:轉入地接收到資訊表和轉移基金,審批完成轉移接續工作(8個工作日)
5、辦結:申請人社保關係,由異地轉入本市
6、送達:申請人網上自行檢視辦理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