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在外地交的社保怎麼轉回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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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關係轉移包括社會保險關係轉入以及轉出。很多人問我們,在外地交的社保怎麼轉回本地呢?下面小編就為大家支支招!

解讀:在外地交的社保怎麼轉回本地

在外地交的社保怎麼轉回本地

依據《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暫行辦法第五條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週歲和女性年滿40週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准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係並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手續。

第九條 農民工中斷就業或返鄉沒有繼續繳費的.,由原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保留其基本養老保險關係,儲存其全部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個人賬戶儲存額繼續按規定計息。農民工返回城鎮就業並繼續參保繳費的,無論其回到原參保地就業還是到其他城鎮就業,均按前述規定累計計算其繳費年限,合併計算其個人賬戶儲存額,符合待遇領取條件的,與城鎮職工同樣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農民工不再返回城鎮就業的,其在城鎮參保繳費記錄及個人賬戶全部有效,並根據農民工的實際情況,或在其達到規定領取條件時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或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

農民工在城鎮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與在農村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銜接政策,另行研究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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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辦理社保轉移手續:

個人:交身份證影印件到現參保單位

現參保單位:執該員工身份證影印件到當地社保領取社保中心銀行帳號開戶行等資訊

(有的是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聯絡函,有的是蓋個帳號資訊戳,有的是介紹信,反正就是說明其銀行帳號資訊,讓社保往這個帳號寄錢。注意:一般來說,需加蓋社保公章)

個人:把當地社保帳號資訊交到在原參保單位

原參保單位:執當地社保帳號資訊到當地社保辦理轉出手續

所需材料:社保減少表、當地社保帳號資訊(有的是聯絡函、介紹信等其他形式)、有的還需要本人寫的轉往外地的申請。

當地社保會將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部分匯寄到當地社保,並給一份養老保險轉移單(或叫情況證明,上面記錄有參保年限、繳費基數、匯寄個人賬戶部分金額等資訊)。有的還有基金轉出確認函等材料。

原參保單位辦結後,將養老保險轉移單(或叫情況證明)、基金轉出確認函等其他材料交給本人。

個人:將養老保險轉移單(或叫情況證明)、基金轉出確認函等其他材料交現參保單位

現參保單位:執養老保險轉移單(或叫情況證明)、基金轉出確認函等其他材料到當地社保財務查詢是否到帳,如到帳,請財務在轉移單上加蓋公章確認到帳;

然後填寫《社會保險個人賬戶轉移單(轉移單補填用)》(表二十二-2)(3份),需本人簽字),並執保險轉移單或繳費明細情況,到當地社保辦理補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