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陝西大學聯考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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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政府近日出臺《陝西省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陝西將於2019年啟動大學聯考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到2022年基本建立符合省情的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看看2017陝西大學聯考改革方案的具體內容吧!

2017陝西大學聯考改革方案

  2017陝西大學聯考改革方案

2017全國大學聯考改革方案
地區啟動時間執行時間內容要點
北京2017年2020年1.從2017年秋季入學高一起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2.英語聽力考試從筆試中分離,一年兩次實行機考;3.取消本科三批,與本科二批合併;   4.自2018年起,推進高等學校考試招生改革;   5.2020年調整統一大學聯考科目,實行"3+3",探索"兩依據、一參考"。
山東2017年2020年1.2015年英語科目使用全國卷,2016年語文和數學使用全國卷,2018年全部科目使用全國卷; 2.2020年大學聯考實行"3+3"的考試模式;3.未來"一批"、"二批"合併,除提前批次外,不再分批次錄取。志願填報由"學校+專業"改為"專業(類)+學校"形式; 4.錄取"兩依據、一參考"。
湖南2017年2020年1.2016年起全部科目使用全國卷;2.2020年大學聯考不分文理科;   3.實行"3+3"的考試模式;  4.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5.逐步試點取消招生錄取批次,改進投檔錄取模式,推進平行志願投檔方式;6.構建"兩依據、一參考"多元錄取機制。
江西2017年2020年1.不分文理科;
2.實行"3+3"的考試模式,選考"6選3";
3.外語考試分為筆試和聽力測試,高中生最多參加兩次外語考試;
4.大學聯考總分滿分750分,語數外每門150分,3門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每門100分;
5.2016年起建立江西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資訊管理系統,開展綜合素質評價;
6.2016年起合併二三本,2018年起合併藝術二三本科批,2020年起進一步減少錄取批次。
海南2017年2020年1.2020年大學聯考不分文理;
2.2020年大學聯考科目實行"3+3",選考實行"6選3";
3.總成績按標準分呈現,語數外每科原始滿分150分,轉換成標準分,自選3科每門滿分100分;
4.從2017年起,海南本科第一批和第二批合併錄取,從2020年起,錄取批次僅設本科批和專科批,分學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和錄取。
廣東2018年2021年1.2021年大學聯考文理不分科;
2.大學聯考實行"3+3"的考試模式;
3.外語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一年兩次考試;
4.錄取"兩依據、一參考";
5.2016年,廣東大學聯考全部科目採用全國卷;
6.2016年,廣東二本A線B線將合併。
江蘇2018年2021年1.2021年大學聯考“3+3”模式,文理不分科;
2.統考科目語數外保持不變,選考科目由"6選2"調整為"6選3";
3.英語將實行聽力和口語一年兩考,筆試兩考還在探索;
4.分值比480分高,接近700分;
5."小大學聯考"13個科目均可考兩次;
6.2016年起,少數民族考生報考省屬高校加3分投檔。
河北2018年2021年1.2021年大學聯考文理不分科;
2.大學聯考科目實行"3+3";
3.外語考兩次;
4.2016年起,本科第三批錄取院校與第二批合併,以後逐步取消錄取批次;
5.高校招生"兩依據,一參考";
6.2017年秋季入學的高一新生,實行新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
7.2018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行新的學業水平考試製度。
安徽2018年2021年1.文理不分科;
2.統考語數外,選考科目為"6選3"或"7選3"。
山西2018年2021年1.不分文理科,外語一年兩考;
2.大學聯考實行“3+3”模式,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科學業水平考試中自主選擇3科參加考試並計入大學聯考總成績;
3.大學聯考錄取調整為“兩依據、一參考”。
西藏2018年2021年1.2021年大學聯考實行"3+3"的考試模式,選考"6選3";
2.外語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3.大學聯考總分660分,語數外每門150分,3門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每門70分;
4.錄取"兩依據、一參考";
5.從2017年起,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完善平行志願投檔方式。
遼寧2018年 1.從2016年起,取消一批本科A、B段的設定,統一為一批本科;三批本科合併到二批本科。
寧夏2019年2022年1.2017年建立高會考試招生綜合素質檔案,在自主招生中使用;
2.2018年啟動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改革,實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製度;
3.2019年逐步取消錄取批次,推行"兩依據、一參考"的考試招生模式;
4.取消文理分科,選考科目"6選3",大學聯考總分750分,語數外語每科150分,自選每門100分;
5.外語考試一年兩考。
廣西2019年2022年1.2022年起廣西統一大學聯考不再分文理科;
2.大學聯考科目實行"3+3"模式,必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每科滿分150分;
3.外語科目(含聽力)同年有兩次考試機會;
4.選考科目從政史地理化生6個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性科目之中任選擇3科。選考科目安排在高三進行,每屆學生只安排一次考試,每科滿分100分;
5.大學聯考總成績滿分為750分;
6.高校招生錄取實行"考生總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的評價方式;
7.高職招生逐步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
陝西2019年2022年1.考試科目實行“3+3”模式,選考科目實行“6選3”;
2.取消文理分科;
3.英語一年兩考。
甘肅2019年2022年1.實行"3+3"模式;
2.不分文理,外語一年兩考。 
青海2019年2022年1.實行"3+3"的考試模式,選考科目“6選3”;
2.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
3.大學聯考招生錄取基於"兩依據、一參考";
4.2018年在各批次全面實行平行志願,並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
浙江2014年2017年1.必考科目語數外3門,每門滿分150分;
2.選考科目實行"7選3"模式,每門滿分100分,每科最多考2次;
3.考生總成績滿分750分;
4.語文、數學成績當次有效,外語和選考科目成績2年有效;
5.外語每年安排2次考試,1次在6月,考試物件限於當年大學聯考生;1次在10月,與選考科目同期進行;
6.考生志願由"專業+學校"組成,錄取不分批次,實行專業平行投檔;
上海2014年2017年1.不分文理;
2.從2014年秋季入學的高中一年級學生開始,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設定13門科目;
3.2017年起,上海統一大學聯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考試時間安排在每年6月;
4.外語一年考兩次,6月一次,1月一次。含筆試和聽說測試,每人最多考兩次,最好成績計入總分;
5.大學聯考成績由語數外3門成績和自主選擇的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構成,滿分660分。語文、數學、外語每門滿分150分,3門普通高中學業水平等級性考試科目每門滿分70分;
6.2016年起合併本科一、二批,並按照總分和院校志願,分學校實行平行志願投檔和錄取;
7.報考專科高職志願只計語文、數學、外語3門統一大學聯考成績。專科高職依據統一大學聯考成績進行錄取。
黑龍江2018年 1.2018年秋季新學期啟動,2021年進行首次新大學聯考;
2.考試科目實行“3+3”,滿分750分;
3.高中實行綜合素質評價。
貴州2018年 1.2021年貴州大學聯考實行“3+3”模式;
2.2016年將三本院校併入二本;
3.2018年起,高一年級將不再分文理科。
四川2018年 1.從2016年起,分步使用全國統一命題試卷,並恢復外語聽力考試;
2.從2021年開始,統一大學聯考考試科目設定為語數外,外語考兩次擇優計成績;
3.2018年入學新生 學業水平考試全省統考;
4.高職院校2021年起實行春季招生;
5.從2015年起,本科第二批次和本科第三批次合併錄取。
天津2017年 1.取消文理分科,考試科目實行“3+3”;
2.2017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開始實施;
3.英語一年兩考,取較高的分數計入大學聯考總分;
4.2017年起高職院校在天津實行春季招生。
吉林2018年 1.外語提供2次考試機會,取消文理分科;
2.選考科目實行“6選3”,大學聯考成績滿分750分;
3.從2021年起,普通高校招生在保持現行錄取模式的基礎上,逐步取消錄取批次,探索一檔多投。
重慶2018年2021年1.不分文理科,外語一年兩考;
2.推行“3+3”模式,3門選考科目中,“6選3”模式成主流,即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科目中自主選擇3科作為考試科目;
3.從2016年開始,合併本科二、三本和專科一、二段兩個普通高校招生錄取批次;
4.招生錄取將實行“兩依據,一參考”的錄取制度;
5.從2017年開始,統籌高職院校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分類考試招生方式。
湖北2018年2021年1.2021年起,全國統一大學聯考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不分文理科;
2.考生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科目中自主選擇3科;
3.總分值750分;
4.從2016年起,文理類本科錄取批次由3個批次調整為2個批次,本科三批和本科二批合併錄取。
福建2018年2021年1.考試科目實行“3+3”模式,選考科目實行“6選3”;
2.取消文理分科;
3.英語一年兩考;
4.錄取機制:“兩依據、一參考”;5.實行高職院校與普通高校分類招考。

  陝西省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為深入推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按照《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結合我省實際,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立德樹人,以有利於促進每一個學生健康發展、科學選拔和培養人才、維護社會公平公正為出發點,積極穩妥推進,構建更加公平公正和科學合理的考試招生制度,為實現教育現代化提供有力支撐。

(二)工作原則。

1?堅持育人為本。遵循教育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堅持正確的育人導向,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深入推進素質教育。

2?確保公平公正。把促進公平作為基本價值取向,完善體制、機制,確保考試招生機會公平、程式公開、結果公正。

3?促進科學選才。增加學生選擇權,完善監管機制,確保考試招生工作高效、有序實施,提高人才選拔水平。

4?積極穩妥推進。立足實際、整體設計、分步實施,確保各項改革措施平穩過渡。

(三)總體目標。

及時啟動有關考試招生制度單項改革,2019年啟動大學聯考招生制度綜合改革,到2022年基本建立符合省情的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立交橋”。

二、主要任務

(一)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

1?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人數。組織省內一本批次招生高校實施“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省屬自主招生試點高校實施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加大省內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的統籌力度,在保證落實國家專項計劃的.基礎上,逐步提高“地方重點高校招收農村學生專項計劃”的投放比例。在組織實施過程中,要嚴格稽核考生報考資格,及時公示相關資訊。

2?完善中國小招生辦法。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實行免試劃片入學,100%的公辦國小、90%以上的公辦國中實現劃片免試就近入學。整合公辦學校資源,緩解熱點學校擇校問題。按照“全覆蓋、無盲點、便民利生”的原則合理劃分學區,完善適齡兒童少年登記辦法和招生入學制度,明確新生錄取規則,規範招生程式。進一步完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政策,以公辦義務教育學校為主,統籌安排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逐步建立基於國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省級示範性普通高中、省級標準化普通高中不低於50%的統一招生計劃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國中學校,取消普通高中“擇校生”。完善義務教育階段民辦學校招生政策、規範招生行為、培育辦學特色,實現與公辦學校差異化發展。

(二)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

1?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制定《陝西省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實施辦法》,從2019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實施。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分為合格性考試和等級性考試兩類。

合格性考試的科目設定為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資訊科技、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等14門課程。考試內容限定在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規定的必修課程範圍內。考試隨教隨考隨清,一般安排在每年4月第二週的後3天進行。合格性考試(含技能操作考試)成績以“合格/不合格”呈現,各科成績均合格是普通高中學生畢業以及高中同等學力認定的主要依據。

等級性考試科目設定為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門課程。考試內容限定在國家普通高中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規定的必修和選修課程內容範圍內。考試安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後進行,考試成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參加2022年後(含)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高階中等教育階段學校畢業生和同等學力人員,必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等級性考試。該考試成績用於高校招生,連續2年有效。合格性考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方可報考相應科目的等級性考試,等級性考試成績以各科考試的卷面總成績為依據,按實際參加該次考試考生總數(缺考考生除外)的相應比例劃分等級,各等級劃分比例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0%、D等級>20%、E等級<5%。

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資訊科技等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的等級性考試,均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統一彙總成績,資訊科技科目採用上機操作考試方式,其他科目採用書面筆試形式進行,其中外語含聽力考試。物理、化學、生物科目合格性考試另設技能操作測試,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評分標準、統一時間進行,市、縣、區組織實施;通用技術、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的合格性考試由省級專業考試機構對考試命題、組織方式、評分標準、監考標準提出統一要求,設區市級教育部門具體組織實施,省級教育部門進行抽查和監督。

2?規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定《陝西省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等5個方面,評價方法與程式採取寫實記錄,定期整理遴選,在公示稽核後形成學生的綜合素質檔案。全省建立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電子化管理平臺和省、市、縣三級綜合素質評價資料庫,同時建立健全稽核、信譽等級、公示與舉報投訴、責任追究等制度。綜合素質評價要客觀記錄、內容全面、體現特色、注重過程、公開公平、強化監督。

3?推進高職院校分類考試。高職院校考試招生與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相對分開,以“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實施分類考試招生。分類考試招生具體方式為,省教育廳制定指導意見,招生院校按照省教育廳的指導意見,結合自身實際,制定分類考試招生章程。中職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招生院校組織的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由招生院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繼續實施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2017年分類考試招生成為高職院校招生的主渠道。

4?改革大學聯考考試內容。大學聯考統考科目均採用國家試題。從2016年起,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所有科目均採用教育部命制的全國統一考試試卷,其中外語科目試卷包含聽力考查部分,成績計入總分。

(三)改革招生錄取機制。

1?減少和規範考試加分。大學聯考加分專案及分值為:烈士子女在普通高校投檔分數線下延20分投檔,由普通高校決定是否錄取。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在普通高校投檔分數線下延10分投檔,由普通高校決定是否錄取。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在其大學聯考總分上增加5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在其大學聯考總分上增加10分投檔。

2?完善和規範自主招生。自主招生主要選拔具有學科特長和創新潛質的優秀學生,申請學生要參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達到相應要求,接受報考高校考核。試點高校要合理確定考試內容,不得采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試點高校要制定自主招生章程,明確招生辦法、考核程式,公佈錄取結果。試點高校組織的測試安排在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後進行,省考試管理中心負責公示入選考生名單,單獨設定填報志願批次,錄取工作安排在本科一批正式投檔之前。

3?改進錄取方式。堅持大學聯考成績公佈後填報志願方式。待條件成熟後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進一步完善平行志願投檔方式,積極探索基於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

4?完善高校招生選拔機制。省屬高校要進一步完善招生章程,將涉及考試招生的相關事項在章程中詳細列明並提前向社會公佈;建立招生委員會,聘請監督員實施第三方監督,建立考試錄取申訴機制,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

5?拓寬社會成員終身學習通道。建立完善中等職業學校註冊入學制度。建立高等繼續教育學分積累與轉換制度,試行高校之間學分轉換,積極推進不同學校、不同型別學習成果的積累與互認。參照高職分類考試製度改革辦法,按照省級統籌、分類考試、多元錄取、提高質量的原則,探索高等繼續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按照國家規定,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參加考試提供服務。

(四)改革監督管理機制。

1?加強資訊公開。深入推進考試招生“陽光工程”,完善考試招生全方位的資訊公開制度,落實資訊公開責任,不斷擴大資訊公開的範圍,接受考生、學校和社會的監督。

2?加強制度保障。推進部門協作機制和考試安全管理制度建設,進一步構建符合實際、科學規範、嚴密有效的教育考試安全體系。繼續完善誠信制度,加強對考生、教師及工作人員的誠信教育和管理,健全個人、學校考試招生誠信檔案。嚴格落實各項規定,不斷提大學聯考試招生規範化水平。

3?加大違規查處力度。嚴格落實公開公示、涉密工作嚴格保密、利益相關人員迴避、全程監控錄影等制度。對違法違規行為,嚴肅追責,及時公佈結果。

(五)啟動大學聯考綜合改革。

1? 改革考試科目設定。增強大學聯考與高中學習的關聯度,2019年6月底前公佈大學聯考綜合改革方案,從2019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實施。2022年起,大學聯考成績由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的等級性考試成績組成。保持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選擇較好的一次成績計入總分。計入總分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每科滿分100分。由考生根據招生高校要求和自身興趣特長,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6個科目中自主選擇3科參加考試,每科可報考1次。

2? 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探索基於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和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普通本科院校要於2019年前根據自身辦學定位和不同學科專業人才培養的需要,研究提出對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性考試科目報考要求和綜合素質評價使用辦法,及時向社會公佈並體現在每年度的招生章程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快推進各級各類考試招生機構和專業化隊伍建設,強化部門協作機制,完善考試安全體系,確保改革各項措施落實到位。提高普通高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和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社會公信力和科學化水平。

(二)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全省各級政府將考試招生經費列入財政預算,足額保障。加強標準化考點建設。加強普通高中教學場地、裝置設施、師資配備等方面條件保障,滿足教學改革需要。

(三)加強宣傳諮詢服務指導。加大對考生、招生院校的服務力度,加強對改革各項政策、規定和要求的宣傳解讀,凝聚改革共識,營造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