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的報銷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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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了工傷後一定要進行工傷申報,這樣才能在後面申請工傷鑑定和工傷賠償,便於工傷保險的報銷。工傷保險的報銷期限是多久呢?下面是小編分享的資料,一起來看一下吧。

工傷保險的報銷期限是多久

一、工傷保險的報銷期限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用人單位必須在職工醫療終結後一年內辦理職工工傷醫療費用報銷手續。如後期還需要進行治療,請到勞動能力鑑定部門申請後續醫療期。需要說明一點申報工傷醫療費用時申請撥付物件為單位的,工傷保險核銷後的醫療費用是撥付給單位的。

二、工傷費用報銷條件有哪些

1、工傷人員必須為省財政全部定額補助單位,享受國家公務員醫療補助待遇。

2、必須持有省部門核發的工傷證或證明。

3、必須為一次性醫療費用或與工傷有關的疾病診治費用。

4、病歷、處方、出院小結、費用明細等相關資料齊全。

三、工傷報銷需要什麼材料

1.《工傷保險一次性待遇申請(核准)表》一份,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

2.工傷認定申請表原件及其影印件;

3.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其影印件;

4.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原件及影印件;

5.工傷醫療費用包括門診(需提供原始的門診病歷、電腦發票、藥費電腦小清單)和住院、康復、輔助器具配置等費用(需提供出院記錄、原始出院發票、住院費用明細總清單);

6.鑑定費原始發票;

7.職工因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傷害兼有民事賠償的,應提供民事賠償裁決書或調解書;

8.因工死亡職工近親屬需要供養的,填寫《工傷保險定期待遇核准結算表》,並提供供養直系親屬戶籍身份、婚姻狀況、生活來源情況等證明(鄉鎮及街道以上相關部門);供養物件滿16週歲未滿18週歲的,應提供由鄉鎮政府或街道(社群)社會保障救助機構出具的就業或服兵役情況證明;供養物件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應提供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9.工亡人員需提供,死亡醫學證明書和火化證明書原件及影印件一份;

10.工傷職工跨地區轉診轉院治療的,需提供《工傷職工轉診轉院申請表》;

11.醫療康復治療的工傷職工,應提供具有評估意見的《職工(參保)工傷康復登記表》;

職工長期居住異地的,提供《工傷職工異地居住定點醫療機構申請表》和相關部門提供的異地長期居住證明;

12.工傷職工需要配置輔助器具的,填寫《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申請表》和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書;

13.職工因傷(病)癱瘓或年齡滿80週歲且行動不便、需要設立家庭病床的,提供《工傷職工家庭病床申請表》及相關病歷資料;

14.工傷職工因舊傷復發治療的,提供《工傷職工舊傷復發治療申請表》和治療醫療費用原始憑證,住院費用清單、出院小結、檢查報告單等材料的原件。對舊傷復發結論有爭議的,還應提供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鑑定結論書;

15.職工要求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須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相關原始資料一份,社會保險中斷證明材料,同時需要單位和職工本人在《工傷保險一次性待遇申請(核准)表——一次性醫療補助金》上簽字。

四、工傷保險報銷比例如何確定

參保職工一旦認定為工傷,是百分之百全額支付的。市內的定點醫療機構都可以進行直接結算。《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本條例所稱職工,是指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各種用工形式、各種用工期限的勞動者。”這就是說,你雖然是在試用期,但是依然屬於該條例中的勞動者,依法受該條例調整。

該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工傷保險診療專案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70%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所需交通、食宿費用由所在單位按照本單位職工因公出差標準報銷。”

工傷職工認定有個“無責任”原則,符合認定範圍的,就算職工一定程度上違規操作機器,也是算工傷的。

參保職工一旦認定為工傷,是百分之百全額支付的。市內的定點醫療機構都可以進行直接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