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更執行主體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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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在為申請書應該怎麼寫而苦惱?下面,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變更執行主體申請書,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能夠幫到大家。

變更執行主體申請書

  變更執行主體申請書一

申請人:XXXXX(集團)有限公司,住所地:XXXXX。聯絡電話:XXXXX(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XXXXXX。

申 請 事 項

請求將申請執行人安合章與被執行人隋利勞務合同執行糾紛案的申請執行人主體,由安合章變更為東港新鵬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申 請 理 由

申請執行人安合章與被執行人隋利勞務合同執行糾紛一案,貴院受理後正在執行中。現因申請人與申請執行人安合章於XXXX年 月 日簽訂了《債權轉讓協議書》,申請執行人安合章將其對被執行人享有的全部到期債權(具體以東港市人民法院(XXXX)東民初字第403號民事調解書為準)轉讓給了申請人東港新鵬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據此,特向貴院申請將本案申請執行人主體變更為東港新鵬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此 致

**市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XXXX(集團)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XXX

  年 月 日

  變更執行主體申請書二

申請人:******有限公司,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z,董事長。

被申請人:大連z某公司,住所地:遼寧省大連市z市781號。

法定代表人:於XX,經理。電話:z,手機:z。

原被申請人:z某公司,住所地:遼寧省大連市z市號。

請求事項: 要求變更“大連z某公司”為被執行人,並與原公司承擔連帶償付責任。

事實和理由:申請人與原被申請人因買賣合同糾紛案,申請人申請訴前財產保全,z縣人民法院於2009年7月7日作出裁定,凍結原被申請人的銀行賬戶。爾後,申請人依法起訴,z縣人民法院於2009年7月21日立案,於2009年9月9日公開審理,原被申請人未到庭。z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於當天作出了判決。判決生效後申請人依法申請執行。在執行過程中發現原被申請人為了逃避債務於2009年8月7日申請工商變更,將原企業名稱變更為“大連z軸某公司”。開庭時也故意不到庭。另查明,原被申請人在大連市z農行仍然以原公司名稱正常使用賬戶。且在申請人申請執行,法院已通知執行情況下,仍然將賬戶款項劃出,原被申請人顯然在逃避、抗拒執行。

為了使生效的法律文書得到及時執行,充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體現法律的尊嚴和權威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73關於“在執行中,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變更的,人民法院可裁定變更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被執行人”之規定。申請人特申請變更被申請人大連z某公司為新的被執行主體,同時,基於原被申請人賬戶仍在使用的實際性,要求被申請人新、老名稱均作為被執行主體,並互負連帶償付責任。

此致

**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

  變更執行主體申請書三

變更執行主體申請提要:基於被申請人是原被申請人的上級主管單位和開辦單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關於被執行主體變更和追加的有關規定,被申請人應變更或追加為被執行人,負連帶償付責任。

申請人:XXX

住址:

聯絡電話: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被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請求變更“代縣中小企業局”為被執行人或追加被執行人,並與原公司承擔連帶償付責任。事實和理由:申請人與原被申請人因借款合同糾紛,於XXXX年11月4日山西省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 XXXX)朔民終字第194號民事判決,裁定由原被申請人代縣鄉鎮煤炭運銷公司給付欠款、利息及案件受理費。申請人依法於XXXX年11月27日向朔城區人民法院提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發現:

1、被申請人是代縣鄉鎮煤炭運銷公司股東出資%,朔城區人民法院下達了(XXXX)朔城執字第2號執行裁定書。

2XXXX年原被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簽訂承包合同,原被申請人一次性繳納被申請人承包費七十五萬元。合同約定原被申請人不承擔承包前的一切債務。(附承包合同書)

3、原被申請人在XXXX年因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違規辦企業、虛開增值稅發票,《煤炭經營資格證》被山西省有關部門吊銷,所有公章被代縣中小企業局收回,公司隨及被解散終止經營,自XXXX年營業執照未年檢。

4、被申請人利用原被申請人營業場所(鐵路專運線)重新註冊新的公司進行營運。鑑於上述理由證明,被申請人是原被申請人的主管部門又是開辦單位,同時收取了承包費,存在著管理與被管理關係。所以變更被執行主體適用於《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執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第80、81條之規定。

為了使生效的法律文書得到及時執行,充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體現法律的尊嚴和權威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73關於“在執行中,作為被執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名稱變更的,人民法院可裁定變更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為被執行人”之規定。申請人特申請變更被申請人“代縣中小企業局”為新的被執行主體,並負連帶償付責任。

此致***市中級人民法院

  申請人:XXX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