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暑期法院實習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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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生活又即將告一段落了,想必你的視野也得到了開拓,這個時候該寫一份實習報告了吧。但是相信很多人都是毫無頭緒的狀態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21暑期法院實習總結,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2021暑期法院實習總結

暑期法院實習總結1

今年暑期遵照學校教學計劃,我們分別被統一安排至武漢市各基層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實習。本人很榮幸地被分配到武漢市武昌區人民法院實習一個月。

武昌區人民法院坐落於武昌區沙湖地段,是一個成立時間較早的法院。從外觀上看,建築風格較為陳舊,規模也不如一些新建法院那麼巨集偉氣派。走進裡間才發現,裡面的辦公設施較為簡單。幾面玻璃就就將一層樓分割成一間間辦公室。雖然簡單,衛生打掃得卻很乾淨,給人一種寧靜肅穆得感覺。辦公室裡面也佈置得體,桌椅書櫃、書籍資料擺放整齊,凌而不亂。逛完一圈後才發現,整個法院由兩棟大樓組成,前面是立案大廳和辦公用大樓。後面是審判庭,旁邊是執行局和後勤部門,中間都有走廊過道連通,整個法院看上去就像一個四合院。而正是這麼一個小小得去處卻處理了周圍方圓百里大大小小成千上萬的案子。我不禁感嘆:麻雀雖小,五臟俱全。環境再好終究是為了工作服務的,既然工作已經得到了基本的保證再追求環境和條件的優越又有什麼意義呢?我頓時釋然,對法院的敬畏也油然而生。

帶著這種敬畏感,我“闖”進了法院的大門,迎接我的是民一庭的副庭長,她將我領進最裡間的辦公室。辦公室有三位法官、一名書記員以及一位比我早到一個多月的師姐。就這樣我開始了在這個新鮮而又刺激的環境中的法律工作。雖然輪到我的工作不得而且大多有些重複,但我依然保持著濃厚的興趣處理每項事情。

開始工作的頭兩天法官就叮囑我要認真跟隨書記員學習,服從她的安排,因為大多數情況下法官都處於忙碌狀態,基本無暇顧及我們,只會再閒談交流中不時教導我們幾句。

實習中有很多事情給我留下了深刻印象並讓我從中汲取了不少經驗知識。第一件事就是裝訂卷宗,雖然聽起來很簡單,但其中卻包涵了很多法律知識。記得第一天,書記員就拿了一本厚厚的卷宗,並給我講述了裡面各種檔案的排列順序。由於挑選的案宗不夠經典,她只能大致講解一下,並讓我多看卷宗自己總結。我便翻閱了一件件已經整理完畢的卷宗。雖然每見案子具體上大相徑庭但案子包含的基本訴訟文書大致上卻是一致的。經過反覆積累和鞏固我終於能熟練的獨立完成一件案宗的整理裝訂。

第二件事就是在一些法院日常工作的操作。在掌握了上述基本技能之後,我也便了解了一個案子從立案到結案的全過程。因為每個案宗的排列順序都是按照法院的操作流程來辦理的。有了這些基本知識後,我邊接觸了一些訴訟文書的寫作一類的事情。如舉證通知書、應訴通知書、開庭傳票等。然後還負責這些檔案的編排、校對、列印等工作。期間還經常打電話聯絡當事人或接聽電話以及接待來訪客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這使我認識到作為一名法律工作者不僅應當具備專業知識,還應當具備社會交際能力和耐心熱情的品質。而在發出票和運用電腦編排一類事情中又讓我認識到掌握相關資訊知識和技能的必要。這些基本素質應該在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就應該注意培養。

上面談到的只是一些表面上的形式內容,真正掌握知識的應該是在參加庭審以及事後與法官們的討論分析中得到的。在短短一個月實習時間內我曾有幸幾次在法官們的帶領下參與旁聽。

接下來的第三件事就是旁聽給我的感性認識。我所見到的庭審與我想象中的庭審差別很大。可能是我歐美律政小說又或是電影看多了,腦海中呈現的是場面巨集大、莊嚴肅穆的情景,與現實格格不入。在法院看到的審判庭是一個面積狹小、佈置簡陋的隔間,給人一種隨意的感覺。法官也與當事人打成一片,完全沒有律師當堂對抗、精彩紛呈的場面。審判時間也很短,一般不會超過兩小時。後來從法官處得知這是一個臨時法庭,正式的法庭尚在修理當中。

幾樁案子下來,我感觸頗多。首先,當事人法律意識淡薄。很多人連律師都不用請,直接在親朋好友的陪同下以期藉助人多勢眾據“理”力爭壓倒一切。這使得審批多次被打斷甚至重新審理,反應出我國的法制宣傳教育還存在很大問題。其次,法官壓力龐大。無論在辦公室還是在審判庭這種正式場合法官們無疑不面臨當事人的責難。這實在是一種無奈也是一種悲哀,而上級的指示和干擾無疑又加劇了這種悲哀。最後,審理工作是可以靈活處理的。這與我想象中教條式處理方式是又很大不同的。例如,在一次民事共同訴訟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原告只有一個,即小區物業管理公司,而被告有六個,都是小區業主。

本來我認為此案會合並審理,因為這樣比較方便又簡便快捷,結果法官卻是一一進行審理的。在我的提問之後,我得到的解釋是,經調查這六位業主各持己見、互不統一,若是合併審理就會造成混亂很難控制局面,最後反而會影響審判工作的進行。這使我不得不佩服法官們的經驗豐富,表面上看起來法官與平常人沒什麼兩樣,可一到工作中就會發現他們的厚積薄發和機智靈活。然而我的另一發現就是合議庭基本上是合而不議,每次記錄都是書記員按固定模式從前面的審判記錄中抄錄一段話就完了,不知道這是不是另一種靈活處理。

第四件使就是審理過程中存在的重實體而輕程式傾向。例如,很多案件是因實體存在錯誤的情況才啟動再審程式,而很少又為了程式而進入再審的。又比如上述提到的合議的省略。我也經常耳聞目睹法官們為了方便又少走了一些看似不必要的程式。而這種一味的追求辦事效率是建立在犧牲程式公正利益之上的。當前我國仍然存在重實體而輕程式的普遍現象,從此事件中便可見一斑。在我看來,所有再現的知識法律意義上的事實,而非原始狀態的事實情況,審判上所能達到的只是法律事實,而不可能是原始狀態客觀事實。若干追求個案的絕對公正而犧牲整個民訴體系的程式利益將是得不償失的,更何況這種推測出來的法律事實也不一定與當時的客觀情況相符合。而只有通過公正的審判程式充分保護各方訴訟參與人的權利,保證作為定案根據的證據的確實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給訴訟參與人以公正、文明的感受和教育,才能最大限度地使司法裁判為社會公眾所認同和接受,形成社會公眾對國家法治的普遍信服和尊重。希望我們能儘快能走出這種誤區。

暑期法院實習總結2

“法制信仰 中國立場 國際視野 平民情懷”,這是賈宇校長送給政法學子的十六字箴言,也是每個法律人理應恪守的職業準則。我偶爾靜下心去品悟其中道理,卻總是陷入慚愧的境地,略帶彷徨與不安。或許我做的遠遠不夠,甚至偏離了這些信條所指的軌道。但我明白,只要適時自省,便有希望;只要付出點滴行動,便有可能使希望成為現實。

20xx年九月份我進入西北政法大學學習,兩年之後的暑假,我第一次體驗了實習的生活。這是學校要求的,更是自己所期待的。抱著投身實踐的興致和熱情,我回家聯絡當地的縣法院後被安排到了執行局。剛開始我對這個部門沒有太清楚的概念,只曉得法院的生效裁判需要強制執行時就該執行機構派上用場了。等我慢慢了解後,才知道——噢,原來執行局是這個樣子。

且說第一天在法院,正好執行庭張法官准備出差,他就讓我隨去。在車上我稱他張法官時他說直接叫XX哥便好,沒必要太拘謹。我想畢竟他還年輕,索性順其自然。路上我請教了幾個法律問題,特別是當我提到自己在學校接觸到的一個案子遇上執行難的尷尬情況時,他無奈地表示現實即如此。目前部分案件,裁判生效後,履行義務一方當事人不但不去主動彌補受損方正當利益,反而想方設法編造各種藉口為司法救濟道路添置阻礙。水平低一點的會故意賴賬或轉匿資金,水平高一點的則利用法律漏洞提出異議或乾脆買通相關執法人員。這些問題可能出現在強制執行之前,也可能會在執行過程中碰到麻煩。無論如何,現如今司法系統的運作仍面臨諸多疑難雜症,執行難便是其一。

談到執行,倘若具體形容法院此方面的狀況,我只能以所見所聞概述之。在執行局的這段時間,我會經常看到一些熟悉的面孔,他們時不時推開這個辦公室的門,轉眼又去另一個辦公室。搞得我剛開始誤以為那些人是法院的工作者,甚至可能是和法官經常往來的親朋好友?這種猜疑很快煙消雲散,因為他們過來跟法官交流的內容要麼是諮詢,要麼是訴苦,反正一直提的是自己那事兒咋處理。看來基本上都是當事人,照理說誰會整天閒著去法院溜達。話說當我問法官怎麼總是那幾個人過來的時候,他無奈地嘆息道:“這就是執行啊。”然後他說大部分情況下被執行方都會拖延時間,特別是履行金錢給付義務時,執行申請人到對方家中催討一般無果而歸。因此法官經常親自出馬,用法律的威嚴震懾他們,言辭中情理兼顧。即便如此,效果好一點的可能在被扣押財產、凍結賬戶或劃撥資金後完事;效果差一點的則需要法官幾經折騰,三番五次躬身“要賬”,權力方當事人也會反覆到法院“登門拜訪”。於是乎,執行局門口總是圍著好多“老顧客”就在所難免了。我想,這種現象也是基層法院局面混亂的原因之一。但合理利用此機會樹立法官的親民形象難道不是一種頗有價值的選擇嗎?

話說回來,基層法院的法官確實常遇麻煩事,比較容易碰到的要數信訪了。在實習期間,我沒有特意關注上訪的相關事件。但唯一清楚的是,當有些人合法權益在執行中得不到有效彌補時,他們無法忍受坐等結果的煎熬,所以通過其它非司法途徑尋求救濟。上訪案件的多少可以作為衡量辦案法官業績水平的標準,在執行方面有些案子一拖就是幾年、十幾年;另一些案子拖一段時間後當事人就不耐煩了,找政府部門領導,找紀委、檢察院等等,聯訪、非訪事件因此而此起彼伏、層出不窮。如今法治社會,隨著老百姓法律意識的逐步增強,羞於“打官司”的觀念漸漸被敢於“告狀”的思想所取代,畢竟要爭取回來的權益本來屬於自己的,就像電影《秋菊打官司》中主角“一定要討個說法”的目的,我們不能受到侵害卻忍氣吞聲,否則結果只會縱容不法分子,導致社會不和諧因素潛滋暗長。言歸正傳,我在執行局見到的當事人大部分倒是禮貌,個別死纏爛打的基本上每次到辦公室都是對著法官進行各種“言辭攻擊”,可謂“情緒施壓法”。

此招一出奈他何,法官仍需表現出冷靜處理事情的理性姿態,無論彼時內心有幾尺火焰在躍躍欲試,也不能任其燃燒掉合格司法者應有的形象或個人素有的“面子”。這樣,一般情況下雙方的交流還能夠順利進行,起碼可以維持下去。但糟糕一點的話,當事人便展開“謾罵式表達”,在法官的無意刺激或添油加醋後,辦公室“官民之戰”一觸即發。當然了,這沒有多大直接對抗性——法官當避則避,百姓能攻則攻。最後的結果,我們也說不清。我在執行局目睹一幕情景:一位中年婦女叫嚷著走出辦公室,然後不知怎麼就躺倒在地板上抽搐了。執行局領導聞聲出動,竟然還有錄影的同志。好多法官勸說不成,那女的抽搐後哭的撕心裂肺。我沒有繼續觀望,因為我歷來不喜歡湊熱鬧,更別提這些悲涼的事情了。我無法預知其結果,卻清晰地感受到司法良藥的副作用。這讓我偶爾懷疑公正的價值,但很快又重拾當初對法律的那份信仰。我想既然金無足赤,便不能苛求萬事皆順。全國各地法院遇到如我剛提的類似事件或許很多,在部分當事人權利無法得到有效保障時,我們不能僅僅扼腕嘆息,還要思考制度之下的改善措施。社會主義的中國,人民利益至上的口號不能空喊,必須讓事實證明。

以我現在的學識,談不上建言獻策,但針對目前比較明顯的社會亂象,索性直抒己見吧。我覺得司法獨立在轉型期應該擺在首要位置,即便這是一個極其緩慢的過程。其次是法官整體素質的提高,可通過專門培訓、加強考核等;不過根本上是選任方式的優化及嚴格把關。另外,公檢法三機關的相互配合及監督、公益律師隊伍的發展等方面也應該考慮。對於具體改革步驟,本人尚未形成創新思路。皮毛之見,貽笑大方之餘,希望能在與周圍人交流時拋磚引玉,讓更多百姓參與到中國社會的法治建設中。

我在基層法院的執行局社會實踐時間不長,卻感觸頗深。我會珍惜這點經驗,不斷體會和反思。漫漫求索路,我們需要腳踏實地。而今,我正在朝著法律人的駐地闊步前行。

暑期法院實習總結3

實習期間,我利用這次難得的機會努力工作,嚴格要求自己,虛心向法官求教,努力學習法律、法規等知識,利用空餘時間認真學習一些課本之外的相關知識,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從而進一步鞏固了自己所學的知識,為以後真正從事法律實踐工作打下了基礎。

這一次經歷社會實踐,讓我增長了不少見識,讓我認識到了社會的一面,認識到了自己的渺小。對於一個大學生而言,敢於接受挑戰是一種基本的素質。通過親身體驗社會實踐讓自己更進一步瞭解社會,在實踐中增長見識,鍛鍊自己的才幹,培養自己的韌性和吃苦能力,並且通過社會實踐,尋找自身的不足和差距所在,以便以後更好的發展。

在短暫的實習過程中,我深深地感覺到自己所學知識的膚淺和專業知識的匱乏,剛開始,對一些工作無從下手,茫然不知所措,這讓我感到非常難過。在學校時總以為自己學的不錯,一旦接觸到實際,才發現自己知之甚少,需要學的很多,這時才真正領悟到學無止境的真正含義。以上也許是我一個人的感覺,不過有一點參加實習的同學都應該有所認識:我們的法學教育和實踐的要求是有一定距離的。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需要理論的指導,但其發展和意義要在實踐中才能實現,並且它的主要目的是為社會實踐服務。所以,我們的法學教育應該與實踐更緊密的結合起來,在採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辦學模式時,對實踐加以重視,更多的增加實踐所佔比例。

在實習過程中,我發現法律的普及與公民法律意識的提高非常重要。我國為推進法治建設而進行了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動,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人們的法制觀念和法律意識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在我參加旁聽的好幾起案件中,當事人都沒有請代理律師,而是自行抗辯和辯護,而且他們所運用的法律和抗辯的理由都很到位。

雖然我國的普法工作取得了以上很大成就,但是我們不能否認在普法的深度和廣度上還有些不足。比如有些時候,人們對法律條文是知道的,但卻未能正確的理解它,以至於觸犯了法律而不自知;有些當事人由於平時不注重用法律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最後導致矛盾加深,對簿公堂,以至於本來可以避免通過司法途徑解決的案件佔用司法資源。社會上還存在一些當事人對法律不信任的情況,他們質疑發律的公平和正義。所以我國應當而且必須加大法制貫徹、普及的力度,逐步建立人們對法律的信仰,只有這樣法治建設才能取得巨大的進步。

這一個多月的實習使我深刻的認識到,除了要有很好的業務素質外,在工作中與同事保持良好的關係也是很重要的。做事先做人,只有先處理好人際關係,才能在工作中作出更大的成績。對於我們這樣即將步入社會的人來說,需要學的東西很多,周圍的每個人都可能是我們的老師,只要我們注意觀察和學習,工作與生活中周圍的同事和朋友會教給我們很多知識和道理。

暑期法院實習總結4

此次實習,我主要在刑事庭協助工作,同時我也經常參與檔案室的管理。在檔案室,我主要是協助整理檔案,它讓我對檔案管理工作有了更深刻的瞭解,也使我的實踐能力在工作中得到了提高。同時,我也經常利用空閒時間翻閱各種案件,尤其是涉外型案件,讓我開闊了眼界,瞭解到了更豐富的案例,並運用自己所學的法律知識去思考及判斷各種案件的審理情況。看了許許多多的卷宗之後,尤其是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件的審判結論和一些相似案件的不同審判,讓我在開闊自己的思維的同時又學到了那些律師法官們的思維方式,同時又鞏固了我的法律知識,也讓我學到了一些課本以外的相關知識。 我以前從沒在法院實習過,對書記員的工作更是一竅不通。面對自己即將獨立工作,信心很不足。怕出問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還好大家不停鼓勵我,給我增添信心。我認真瞭解了書記員工作的主要內容及要注意的事項。

書記員主要負責案件的記錄工作,包括庭審筆錄、送達筆錄、詢問筆錄、調解筆錄等等,還要負責一些案卷的整理裝訂工作及一些檔案的列印送達工作。說起這記錄工作,也許有人會認為書記員的記錄毫無技術和難度可言,只是簡單的記錄罷了,但作筆錄其實是大有學問的。本來我就對記錄這個工作完全不瞭解,寫字速度又不快,再加上沒有經驗,不知道各種記錄應有的格式,一開始完全摸不著門道,鬧了不少笑話。各種記錄都有一定的規律和格式,只要掌握了這些基本的規律和格式,記錄就會簡單很多。另外,在法庭調查的部分,記錄也是有規律可循的。有些程式是反覆迴圈的,將其他固定的話反覆寫,就能省去很多功夫了。要有較強的歸納能力,明白提問者和答問者要表達的主要意思,迅速地分析出哪些是重要的內容,刪掉不必要的內容,並將口語化的語言儘量轉化成書面語言記下來。而要做到這一切,還有一個重要的前提,就是聽得懂。

法院裡的實習讓我知道了自己的不足,把全國設法學的院校比做一個瓶子,北大人大武大就是那個瓶子的蓋子,我們的學校就是那個瓶子的底,現在法學沒有專科生了,我們就成了墊底的,原來我總以為基層法院裡法官們學歷低,在法院呆了半個月後深入瞭解了才知道自己的盲目自大,知道了自己的無知,其實自己什麼都不懂,現在本科生滿大街都是,而自己就是那種底層學校出來的。在法院實習,做錯了什麼事,法官們可以說你還是學生,可以原諒你,但當走上工作崗位後再出錯,就要承擔責任,實習讓我在學生和走上社會進入工作崗位之間有個良好的過度,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經歷,也是一個重要步驟,使我提前瞭解了社會,為適應不斷變化的社會做好了思想和能力等方面的充分準備,為就業打好了基礎,對我的將來有著極大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