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消防安全知識的手抄報內容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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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是人員高度聚集的公共場所,教學儀器多、科研裝置價值昂貴、用電量大,各類試驗、實習專案和易燃物多,一旦發生火災事故,影響大、損失大,直接影響教學、科研工作的正常進行。因而,我校多年來高度重視校園防火工作,始終把防火工作放在各項預防工作的首位。預防校園火災是一項長抓不懈的工作,學習消防知識是中學生在校學習期間不可或缺的一課。

中學生消防安全知識的手抄報內容大全

為了增強廣大學生的消防安全意識,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便於同學們學習消防安全知識,我們編輯了這本《中學生消防安全常識》。本書內容主要包括:火災基本常識、滅火器基本常識、初起火災撲救方法、人員疏散和火場逃生知識、消防知識問答等,並收集了校園火災案例、消防安全知識競賽試題等方面的內容。其目的是讓中學生通過學習這本讀物,瞭解消防安全常識,熟悉消防器材的效能特點,掌握滅火、疏散、逃生技能,提高自防自救能力,預防校園火災。同時,也為廣大學生和中學生義務消防隊提供了學習、宣傳資料。我們期望,通過對消防安全知識的學習,使廣大同學做到“三懂三會”,即:懂火災的危害性、懂火災的撲救方法、懂預防火災的措施: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會逃生自救。

“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希望同學們自覺承擔起校園防火工作的責任與義務,更多的學習和掌握消防知識,遵守各項防火制度,積極參與校園消防工作,使我校形成“人人關心消防、處處注意防火”的群防群治的局面,從根本上減少或避免校園火災事故的發生。

(一)燃燒的定義

燃燒,俗稱著火,係指可燃物與氧化劑作用發生的放熱反應,通常伴有火焰、發光和(或)發煙的現象。

燃燒具有三個特徵,即化學反應、放熱和發光。

(二)燃燒的條件

燃燒的必要條件——物質燃燒過程的發生和發展,必須具備以下三個必要條件,即:可燃物、氧化劑和溫度(引火源)。只有這三個條件同時具備,才可能發生燃燒現象,無論缺少哪一個條件,燃燒都不能發生。但是,並不是上述三個條件同時存在,就一定會發生燃燒現象,還必須這三個因素相互作用才能發生燃燒。

1.可燃物:凡是能與空氣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劑起燃燒化學反應的物質稱為可燃物。可燃物按其物理狀態分為氣體可燃物、液體可燃物和固體可燃物三種類別。可燃燒物質大多是含碳和氫的化合物,某些金屬如鎂、鋁、鈣等在某些條件下也可以燃燒,還有許多物質如肼臭氧等在高溫下可以通過自己的分解而放出光和熱。

2.氧化劑:幫助和支援可燃物燃燒的物質,即能與可燃物發生氧化反應的物質稱為氧化劑。燃燒過程中的氧化劑主要是空氣中游離的氧,另外如氟、氯等也可以作為燃燒反應的氧化劑。

3.溫度(引火源):是指供給可燃物與氧或助燃劑發生燃燒反應的能量來源。常見的是熱能,其它還有化學能、電能、機械能等轉變的熱能。

4.鏈式反應:有焰燃燒都存在鏈式反應。當某種可燃物受熱,它不僅會汽化,而且該可燃物的分子會發生熱烈解作用從而產生自由基。自由基是一種高度活潑的化學形態,能與其他的自由基和分子反應,而使燃燒持續進行下去,這就是燃燒的鏈式反應。

燃燒的充分條件——(1)一定的可燃物濃度;(2)一定的氧氣含量:(3)一定的點火能量;(4)未受抑制的鏈式反應。例如:汽油的最小點火能量為0.2raj,乙醚為O.19mJ,甲醇為0.215mJ。對於無焰燃燒,前三個條件同時存在,相互作用,燃燒即會發生。而對於有焰燃燒,除以上三個條件,燃燒過程中存在未受抑制的遊離基(自由基),形成鏈式反應,使燃燒能夠持續下去,亦是燃燒的充分條件之一。

(三)燃燒的型別

燃燒按其形成的條件和瞬間發生的特點一般分為閃燃、著火、自燃和爆炸四種類型。

閃燃是物質遇火能產生一閃既滅的燃燒現象。

著火是可燃物質在空氣中與火源接觸,達到某一溫度時,開始產生有火焰的燃燒,並在火源移去後仍能繼續燃燒的現象。

自燃是可燃物質在沒有外部火花、火焰等火源的作用下,因受熱或自身發熱積熱不散引起的燃燒。

爆炸是由於物質急劇氧化或分解反應產生溫度、壓力增加或兩者同時增加的現象。爆炸可分為:物理爆炸、化學爆炸和核爆炸。

物理爆炸是由於液體變成蒸氣或者氣體迅速膨脹,壓力急速增加,並大大超過容器的極限壓力而發生的爆炸。如蒸氣鍋爐;液化氣鋼瓶等的爆炸。

化學爆炸是因物質本身起化學反應,產生大量氣體和高溫而發生的爆炸。如炸藥的爆炸,可燃氣體、液體蒸氣和粉塵與空氣混合物的爆炸等。化學爆炸是消防工作中防止爆炸的重點。

熱傳播除了火焰直接接觸外,通常是以熱傳導、熱輻射和熱對流三種方式向外傳播的。

(四)火災的定義

火災係指在時間或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火災大多數是一種社會現象,發生火災的主要原因可歸納三個方面。一是人為的不安全行為(含放火);二是物質的不安全狀態;三是工藝技術的缺陷。而人的不安全行為是最主要的因素。

(五)火災的分類

火災依據物質燃燒特性,可劃分為A、B、C、D、E五類。

A類火災:指固體物質火災。這種物質往往具有有機物質性質,一般在燃燒時產生灼熱的餘燼。如木材、煤、棉、毛、麻、紙張等火災。

B類火災:指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物質火災。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瀝青、石蠟等火災。

C類火災:指氣體火災。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乙烷、丙烷、氫氣等火災。

D類火災:指金屬火災。如鉀、鈉、鎂、鋁鎂合金等火災。

E類火災:指帶電物體和精密儀器等物質的火災

(六)火災的級別

按照國家《火災統計管理規定》,火災可劃分為特大火災、重大火災、一般火災。

特大火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大火災,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數,下同);重傷20人以上;死亡、重傷20人以上;受災50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100萬元以上。

重大火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火災:死亡3人以上(含本數,下同):重傷10人以上:死亡、重傷10人以上;受災30戶以上:直接財產損失30萬元以上。

一般火災:不具有前列兩項情形的火災為一般火災。

(一)滅火器的種類

滅火器的種類很多,按其移動方式可分為:手提式和推車式;按驅動滅火劑的動力來源可分為:儲氣瓶式、儲壓式、化學反應式:按所充裝的滅火劑則又可分為:泡沫、乾粉、滷代烷、二氧化碳、酸鹼、清水等。

(二)滅火器使用方法

1.二氧化碳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滅火時只要將滅火器提到或扛到火場,在距燃燒物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拔出保險銷, —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 另一隻手緊握啟閉閥的壓把。對沒有噴射軟管的二氧化碳滅火器, 應把喇叭筒往上板70~90度。使用時, 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屬連線管, 防止手被凍傷。滅火時, 當可燃液體呈流淌狀燃燒時, 使用者將二氧化碳滅火劑的'噴流由近而遠向火焰噴射。如果可燃液體在容器內燃燒時,使用者應將喇叭筒提起。從容器的一側上部向燃燒的容器中噴射。但不能將二氧化碳射流直接衝擊可燃液麵, 以防止將可燃液體衝出容器而擴大火勢,造成滅火困難。

使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時,在室外使用時, 應選擇在上風方向噴射。在室內窄小空間使用時, 滅火後操作者應迅速離開,以防窒息。

2.手提式1211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使用時,應手提滅火器的提把或肩扛滅火器帶到火場。在距燃燒處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先拔出保險銷,一手握住開啟把,另一手握在噴射軟管前端的噴嘴處。如滅火器無噴射軟管,可一手握住開啟壓把,另一手扶住滅火器底部的底圈部分。先將噴嘴對準燃燒處,用力握緊開啟壓把,使滅火器噴射。當被撲救可燃燒液體呈現流淌狀燃燒時,使用者應對準火焰根部由近而遠並左右掃射,向前快速推進,直至火焰全部撲滅。如果可燃液體在容器中燃燒,應對準火焰左右晃動掃射,當火焰被趕出容器時,噴射流跟著火焰掃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撲滅。但應注意不能將噴射流直接噴射在燃燒液麵上,防止滅火劑的衝力將可燃液體衝出容器而擴大火勢,造成滅火困難。如果撲救可燃性固體物質的初起火災時,則將噴流對準燼燒昂猛烈處噴時,坐火焰機撲滅,及時採取措施,不讓其復燃。

1211滅火器使用時不能顛倒,也不能橫臥,否則滅火劑不會噴出。另外在室外使用時,應選擇在上風方向噴射:在窄小的室內滅火時, 滅火後操作者應迅速撤離,因 12ll滅火劑也有一定的毒性,以防對人體的傷害。

3.推車式1211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滅火時一般由二個人操作,先將滅火器推或拉到火場,在距燃燒處10米左右停下,一人快速放開噴射軟管,緊握噴槍,對準燃燒處:另一個則快速開啟滅火器閥門。滅火方法與手提式1211滅火器相同。

4.手提式於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

滅火時,可手提或肩扛滅火器快速奔赴火場,在距燃燒處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如在室外,應選擇站在上風方向噴射。

使用的乾粉滅火器若是儲氣瓶式,操作者應一手緊握噴槍、另一手提起儲氣瓶上的開啟提環。如果儲氣瓶的開啟是手輪式的,則向逆時針方向旋開,並旋到最高位置,隨即提起滅火器。當乾粉噴山後,迅速對準火焰的根部掃射滅火。使用的於粉滅火器若是儲壓式,操作者應先將開啟把上的保險銷拔下,然後握住噴射軟管前端噴嘴部,另一隻手將開啟壓把壓下,開啟滅火器進行滅火。滅火器在使用時,一手應始終壓下壓把,不能放開,否則會中斷噴射。

乾粉滅火器撲救可燃、易燃液體火災時,應對準火焰根部掃射,如果被撲救的液體火災呈流淌燃燒時,應對準火焰根部由近而遠,並左右掃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撲滅。如果可燃液體在容器內燃燒,使用者應對準火焰根部左右晃動掃射,使噴射出的乾粉流覆蓋整個容器開口表面;當火焰被趕出容器時,使用者仍應繼續噴射,直至將火焰全部撲滅。在撲救容器內可燃液體火災時,應注意不能將噴嘴直接對準液麵噴射, 防止噴流的衝擊力使可燃液體濺出而擴大火勢,造成滅火困難。如果當可燃液體在金屬容器中燃燒時間過長,容器的壁溫已高於撲救可燃液體的自燃點, 此時極易造成滅火後再復燃的現象,若與泡沫類滅火器聯用, 則滅火效果更佳。

使用磷酸銨鹽乾粉滅火器撲救固體可燃物火災時,應對準燃燒最猛烈處噴射, 並上下、左右掃射。如條件許可,使用者可提著滅火器沿著燃燒物的四周邊走邊噴,使乾粉滅火劑均勻地噴在燃燒物的表面,直至將火焰全部撲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