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公證是指公證機關根據當事人的申請,依法證明與房產有關的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房產公證雖然不是房產交易的必須環節,但經過公證處的審查,當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風險,且經公證的購房合同或是協議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請執行。下面是有關公證處房產委託書範文,希望大家喜歡!
公證處房產委託書
委託人:
姓名: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受託人:
姓名: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我擁有位於__________ [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_]的`房產,現委託__________為我的代理人,並以我的名義在代理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內,辦理如下事項:
1、全權辦理提前還清上述房產銀行按揭貸款(即贖樓)手續,代為簽署融資擔保協議,代辦抵押登記登出手續、領取房地產買賣合同或房產證等產權證明。
2、全權辦理轉讓、出售上述房產的有關手續,列印房產買賣合同,代為簽署房產買賣合同及相關檔案,受託人代為收取上述房產轉讓的全部樓款或銀行按揭樓款。
3、委託人辦理簽署上述房產的房款資金監管協議及收取資金監管協議中的全部樓款。
4、受託人辦理公證、到國土、房產等有關部門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及簽署、遞交有關檔案,辦理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數字電視、物業管理費、繳稅或免稅等一切相關手續。
5、到有關部門辦理與房產轉讓一切有關手續。
6、受託人辦理上述房產解除國土局買賣合同公證書以及簽署一切相關檔案。
7、辦理出租管理房產及簽署租賃合同、收取租金,代理人有權選擇承租方並確定租賃價格。
受託人在其許可權範圍及代理期限內簽署的一切有關合法檔案及辦理相關手續,我均予承認。上述房產是指法律規定的本人份額的房產。
受託人(有/無)轉委託權。
委託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