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銷售委託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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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出售方):乙方(居間方):

獨家銷售委託書範本

身份證地址:服務中心地址:

現聯絡電話:服務中心電話:

聯絡電話:  經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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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蒙信任,委託我中心獨家代理銷售房地產,我們將竭誠為您提供專業服務。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保障雙方利益,在平等自願和誠信的原則下,雙方現就甲方獨家委託乙方出售上海市 區路  弄  號  室及  號地下車位房地產的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甲乙雙方確認該委託屬獨家委託,此“獨家委託”指在委託期內,乙方是上述房地產唯一的,獨佔的銷售機構,甲方或任何第三方未經乙方書面允許,不得銷售該房地產。

一、物業狀況

物業名稱: ;建築面積:平方米;樓層:樓;房型:; 抵押情況:;抵押銀行:  ;抵押金額: ; 共有人姓名: ;租賃情況:; 甲方特別宣告:甲方確認在簽訂本協議書時,已經徵得共有人及相關關係人一致同意出售上述物業。若所出售物業處於期房階段,則甲方願意待甲方辦出其名下的產權證後與乙方成功居間的客戶辦理出售及交易手續

二、委託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方委託出售的條件與特別宣告:

1. 出售總價及付款要求:

A□上訴房屋的出售,成交價為人民幣(大寫):元整,小寫:元整。 B□上訴房產的出售,甲方淨到手價人民幣(大寫):元整。 注:A款項在出售方與受讓方辦理交易過戶手續時所產生的相關稅費由出售方與受讓方各自承擔。

2. 上述二項所述的房屋出售價包含了維修基金(若有)、管理費押金(若有)、電話初裝費(若有)、煤氣初裝費(若有)、有線電視開通費(若有)  等費,不再另行結算,但以上各項的.更名費由受讓方承擔。

3. 隨同所述房屋一起轉讓的附屬設施、裝置及室內裝修的價格均已包含在房價款內。

4.甲方特別宣告:在乙方的服務下,當有購買方出具購房意向的條件達成或優於上述的甲方委託條件時,乙方可收取意向金,並且甲方應在得到乙方已收取意向金通知後的2天內,至乙方服務中心處簽訂買賣居間協議書。

四、甲方義務:

1. 本協議委託期及期滿後6個月內,甲方無論通過何種途徑直接或間接與乙方介紹過得客戶成交,均須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第七條所約定的中介服務佣金。

2. 委託期內,甲方不得自行撮合成交,或經其他中介機構及其他個人成交。否則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第七條約定的支付中介服務佣金。

3. 甲方保證在委託期內為乙方提供看房方便,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拖延乙方看房或不提供看房方便。

4. 甲方在簽署本協議時,應向乙方提供:該委託房屋產權證的影印件、甲方及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委託未到場的共有人的出售委託書

五、乙方義務:

1. 代為甲方尋找並提供合適的房地產需求資訊,包括通過乙方體系內各小區服務中心銷售網路推廣,在乙方的網路系統及入口網站上釋出委託資訊,對外合作銷售推廣。

2. 為甲方提供無償諮詢服務,並協助甲方有受讓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協助甲方辦理交易過戶及交房手續。

3. 乙方定期向甲方反饋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同時甲方也可以隨時向乙方詢問委託事項的進展情況,乙方

必需做到及時準確的反饋。

六、保密條款:

甲方雙方均應就委託關係所提供的相關材料承擔保密義務,除非法律或管轄權的法院、仲裁機構或行政主管機關明確要求,雙方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向與交易無關的第三方披露或說明本協議項下的條款。

七、中介服務佣金:

1. 甲乙雙方確定中介服務佣金數額為甲方本協議委託的轉讓價或實際成交價總額(包括受讓方以裝修款等

形式支付其他補償款項)的1%,(以佣金確認書為準),甲方應在與受讓方簽訂房產買賣合同當日向乙方支付佣金。甲方通過乙方服務,與受讓方簽訂房產買賣合同後若非乙方原因導致交易無法完成,不影響甲方支付中介服務佣金的義務。

2. 甲方若為淨到手

價格成交的,甲方還須支付乙方第七條第1款約定的中介服務費。

八、違約責任:

1. 因甲方原因,沒有履行或違反本協議所規定的應由甲方履行的各項義務,應當承擔賠償給乙方造成的直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損失的受讓方的中介服務費。

2. 甲方在委託期內有其他任何反悔不再出售、另售他人、抬高委託價格、拖延簽訂合同時間的行為,導致經乙方介紹的受讓方無法完成轉讓手續,均屬於違約。若發生此情況,甲方須支付乙方第七條第1款約定的佣金。

3. 如果甲方簽訂本獨家代理後由自行出售或委託第三方出售。通過非乙方機構下載列印上海市交易中心買賣合同的,視為甲方已構成違約,甲方應無條件支付乙方第七條第1款約定的佣金。

九、本合同首部甲、乙雙方的聯絡地址為雙方聯絡的唯一固定通訊地址,若在履行本協議中雙方有任何爭議,該地址為雙方法定地址。如任何一方在履行本協議期內,所述地址有變動,變動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十、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可按下列二種方法解決(以下二種方法只能選一項)

(一)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管轄權內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十二、補充:

  甲方簽字:

  聯絡電話:

  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