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證委託書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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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委託人的委託書上的合法權益內,委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委託事項。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越來越多的事務需要用到委託書,你寫委託書時總是無從下手?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證委託書4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證委託書四篇

公證委託書 篇1

委託人: 年 月 日出生,現住, 公民身份證號碼: ;

年 月 日出生,現住 ,公民身份證號碼: ;

受託人: 年 月 日出生,現住:,公民身份號碼: 。

委託人。茲因委託人無暇親自辦理坐落 的有關事宜,現特委託為全權代理人,代理委託人辦理以下事宜:

1、 到房地產有關部門辦理上述房屋查詢檔案等相關事宜;

2、 向有關銀行償還上述房屋的貸款餘額,辦理解除(包括提前解除)該房貸款手續並代為領取上述房屋的登出材料;

3、 到房地產有關部門辦理登出上述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並領回《房屋所有權證》等有關資料;

4、 到該房屋的房地產開發商及相關部門辦理並領取該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證》;

5、 辦理上述房屋及房屋所佔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手續(包括與買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申報納稅並繳納有關稅費、代收轉讓款、辦理房地產過戶及水、電、管道煤氣、數字電視、物業等附屬配套設施的過戶等手續);

6、 協助買方到銀行辦理購房貸款手續,在銀行開設貸款銀行帳戶(儲蓄卡及存摺),收取所貸款項;

7、 辦理與上述事宜有關的一切相關手續。

受託人李俊良在上述授權範圍內所辦理的有關手續及簽署的有關檔案,委託人劉民,竇永娟均予以承認並承擔法律責任。

受託人有轉委託權。

委託期限自本委託書簽署之日起至上述委託事項辦理完畢。

委託人:

年月日

公證委託書 篇2

委託人:________,男/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公民身份號碼/護照編號:____________ 。

受託人:________,男/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_,公民身份號碼: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欲購買房屋壹處,該房屋坐落在____________,《房屋所有權證》編號為________號,________結構,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委託人因____________【原因】,不能親自到_________辦理上述房屋的買賣手續,特委託________代為辦理購買上述房屋的有關事宜:

1.簽訂上述房屋的買賣合同;

2.支付購買上述房屋的購房款;

3.驗收上述房屋,辦理房屋交付手續;

4.辦理上述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繳納相關契稅、手續費等費用;

5.領取上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

6.其他事宜,如辦理上述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轉移登記手續,交納相關費用,領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等等。

受託人________在在辦理上述事宜過程中所簽署的相關檔案,委託人均予以認可。

委託期限: 月/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受託人有/無轉委託權。

委託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證委託書 篇3

委託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

委託事項:由受委託人到xx職業技術學院代辦理自考畢業證領取手續,代領自考本科畢業證及畢業生資訊登記表。

受妥託人: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

委託宣告:本委託書由委託人親筆所寫,資訊真實。委託人願意承擔委託領取畢業證書後一切責任,對受委託人在辦理相關手續所簽署的檔案均予認可並承擔相應責任。

委託書有效期:自簽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項辦完為止。

  委託人簽字:_____ 日期: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附件:委託人及被委託人身份證影印件

公證委託書 篇4

申請與受理

1、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向公證處提出,並填寫公證申請表。

公證申請表應證明下列內容:

①申請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工作單位、住址等;申請人為法人的,應證明法人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職務等;

②申請公證的事項及公證書的用途;

③提交材料的名稱、份數及有關證人的姓名、住址;

④申請的時間及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

申請人應在申請表上簽名或蓋章。申請人填寫申請表確有困難的,可由公證人員代為填寫最新公證委託書樣本最新公證委託書樣本。

2、公民,法人申請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①身份證明,法人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

②代理人代為申請的,須提交授權委託書或其它有代理權資格(法定代理、指定代理)的證明;

③需公證的文書,如合同、遺囑、畢業證等;

④與公證事項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

⑤與公證事項有關的其它證明材料。

3、符合下列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予受理:

①申請人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利害關係;

②申請公證事項的當事人,利害關係人之間對申請公證的事項無爭議;

③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公證處的業務範圍;

④申請公證的事項屬於本公證處管轄。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公證處應作出不予受理決定,並通知申請人。

4、公證處受理公證申請後,應進行分類登記

登記事項包括,公證類別(如繼承、收養、借款合同等)、當事人姓名(名稱)、代表人(代理人)姓名、受理日期、承辦人、審批人、辦結日期、結案方式、公證書編號等。

5、公證處受理公證申請後,應按規定標準向當事人收取公證費最新公證委託書樣本合同範本。公證辦結後,經核定的公證費數額與預收數額不一致的,應當辦理退還或補收手續。當事人交納公證費有困難,應提出書面申請,由公證處主任或副主任決定是否減、免。

1、公證審查,是公證處在受理當事人的公證申請後,出具公證以前,對當事人申請公證業務範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暫行條例》規定,公證處的業務範圍如下[有*號的為常用出國公證]:

證明合同(契約)、委託、遺囑;

證明繼承權;

證明財產贈與、分割;

證明收養關係;

*證明親屬關係:如:親屬關係證明、家庭成員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