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集合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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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人們運用到協議書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書可以保障自身的權益不被侵害。協議書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有關畢業生就業協議書集合九篇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生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稽核列人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廳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證的依據。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影印無效。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

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培養方式

健康狀況

專業

學制

學歷

聯絡電話

電子信箱

家庭地址

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聯絡人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聯絡部門

單位性質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戶口遷入地址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臉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年 月 日

學校意見

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

學校通訊地址:

注意事項

一、就業協議書的簽訂程式:

1.畢業生填寫本人基本情況、簽署應聘意見並簽名;

2.用人單位簽署接收意見,由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3.學校畢業生就業辦公室簽署意見後列人就業方案。

二、畢業生必須在協議書上說明是否報考研究生、專升本或公務員,並將有關情況告知用人單位,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在備註欄內註明。

三、備註欄內,已寫明的內容,雙方可以協商填寫,否則無效。

備註:

一、以下甲方為用人單位,乙方為畢業生。

二、(乙方填寫)乙方(已/沒有)報考研究生或專升本或國家公務員。

三、在甲方知情的情況下,乙方若被錄取為研究生或專升本或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學校視為本協議自行取消,並由乙方負責通知甲方。

四、(甲方填寫)甲方錄用乙方所從事的崗位工作、落戶情況、服務期限、工作條件等情況:

五、(甲方填寫)甲方錄用乙方後,能為乙方提供的工資待遇、住房福利、培訓發展情況:

六、甲方如有以下情形,屬於甲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1.在招聘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或嚴重失實的招聘資訊的;

2.甲方在與乙方簽定就業協議後,未經乙方同意,擅自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甲方在與乙方簽定就業協議後,除本協議另有規定之外,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接收乙方的。

七、乙方如有以下情形,屬於乙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虛假的、不真實的求職材料(包括學習成績、外語等級證書、個人基本情況等)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畢業後未在報到證規定的時間內到甲方報到的。

八、違約方須徵得另一方的同意,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結束本協議。

九、其他約定: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畢業生

(簽章) (簽字)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學校: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因未落實就業單位,將人事檔案委託甲方保管。乙方從畢業離校時至就業前兩年免繳檔案保管費,超過兩年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畢業生檔案保管費_________元。

二、乙方如落實了就業單位,應憑市人事局簽章的“報到證”或《畢業生就業申報表》、戶口遷移證的影印件、接收單位調檔函及時到甲方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三、甲方可為乙方出具人事檔案中的有關證明,辦理因私出國(境)探親、旅遊、自費留學等政審。根據盛市物價部門規定,出具各種證明材料每次_________元;辦理出國政審每次_________元。

四、上述收費專案與收費標準皆依據盛市物價部門現行規定。在本協議期間,如遇上述部門重新核定收費專案與收費標準,則從變更之月起執行新的規定。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學校: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因未落實就業單位,將人事檔案委託甲方保管。乙方從畢業離校時至就業前兩年免繳檔案保管費,超過兩年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畢業生檔案保管費_________元。

二、乙方如落實了就業單位,應憑市人事局簽章的“報到證”或《畢業生就業申報表》、戶口遷移證的影印件、接收單位調檔函及時到甲方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三、甲方可為乙方出具人事檔案中的有關證明,辦理因私出國(境)探親、旅遊、自費留學等政審。根據省、市物價部門規定,出具各種證明材料每次_________元;辦理出國政審每次_________元。

四、上述收費專案與收費標準皆依據省、市物價部門現行規定。在本協議期間,如遇上述部門重新核定收費專案與收費標準,則從變更之月起執行新的規定。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為了全面貫徹教育部關於以社會需求為培養目標,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方針,建立“需求、培養、實訓、就業”的教學模式,使畢業生能夠學以致用,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應履行的職責

1.根據乙方提供的入學材料,到省教育廳辦理正式錄取手續,負責學生畢業證及就業報到證的辦理工作;

2.按國家教育部規定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及用人單位的實際需求進行教學,保質保量地完成各學科的教學任務;

3.學生畢業後負責推薦就業,併為每位學生至少提供一個就業崗位;

4.負責畢業生崗前培訓工作;

5.負責推薦就業的專業包括我院______年招生的各個高職專業。

二、乙方應履行的職責

1.學生必須修滿規定的學時;

2.在校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刻苦學習,成績必須達到合格以上;

3.學生必須向學院提供真實、有效的入學錄取材料;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配合學院進行上崗培訓及推薦就業。

三、如果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負責安置工作

1.在校期間不認真學習,所學課程成績有不合格的,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者;

2.不按時交納學費或經學院允許緩交,但在畢業前仍未交齊全部學費者;

3.在校期間受到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4.畢業後自行就業者;

5.無正當理由,出於個人好惡,不服從推薦就業者。

四、其它規定

1.如發生協議條款之外的事情,由雙方協商解決;

2.十八週歲以下的學生必須由監護人簽字;

3.本協議一式兩份,學院和學生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學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蓋章)

監護人:__________(家長)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5

甲方:(省級就業見習基地)

乙方:(畢業生)學校

學歷:

專業:

畢業時間:

為明確見習學生與見習單位的權利與義務,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時間乙方 等名學生(附學生簽名的名單,明確姓名、性別、學歷、學院及專業)到甲方見習,見習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甲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單位規章制度,合理安排見習學生的見習工作時間。

二、見習崗位甲方根據乙方的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到 部門,從事工作。見習期間,甲方應安排專門的技術與管理人員對見習學生進行業務培訓、技術指導和日常管理,見習學生應自覺遵守勞動紀律,認真見習。

三、乙方見習期間應遵守以下規定:

1、見習學生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遵守甲方的見習規章及其它各項規章制度。如違反國家法規和單位的規章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或終止見習。

2、因見習學生造成見習基地財物損失的,按甲方規定處理。

四、勞動保護:

1、甲方需為見習學生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見習學生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見習學生患職業並工傷事故的按《工傷保險條例》(國務院令第375號)規定執行。

五、協議解除: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間可以在說明原因的情況下向甲方提出終止見習合同,但必須提前7天通知甲方,並作好工作交接,否則應承擔相關責任。見習期間,甲方如發現乙方不符合見習要求或不適宜甲方安排工作等情況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終止見習,在為見習學生履行見習津貼支付手續後,解除本協議。

六、尚需協商一致的其它問題:

1、

2、

未盡事宜由雙方及時協商解決。

七、法律效力:

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當地人事部門備案,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簽約雙方已明確上述條款並接受其約定,現自願簽字確認:

甲方(蓋章):乙方:

代表人: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6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和教育部的有關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在簽訂協議時要嚴格執行國家關於畢業生就業的方針、政策。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稽核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省教育廳批准,學校負責辦理就業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辦理就業手續,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七、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違約,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並在備註欄註明。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影印無效。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7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經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教育部統一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的依據。

為維護學院聲譽和廣大畢業生的切身利益,維護協議書的嚴肅性,進一步規範我院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管理工作,規範我院畢業生擇業行為,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中所提及的就業協議書均指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第二條 就業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書。

第二章 協議書的製作和發放

第三條 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有唯一編號。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範圍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專科畢業生。

第五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部門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協議書須加蓋“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印章方為有效。

第六條 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律以原件為準,影印無效。

第七條 協議書一經發放務必妥善保管,謹防丟失。協議書原則上不予補辦,如因特殊情況遺失者,補辦協議書的程式如下:

1、如學生本人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絡,提供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附件1),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後,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稽核通過後,在學院畢業生就業資訊網上公告掛失,公示期三個月;公示期滿學生到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2、如用人單位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絡,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應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以上材料均需為原件,影印及傳真件無效),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後,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稽核通過後,在新的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用人單位名稱後,發放給學生。

3、對於協議書丟失補辦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遺失補發”字樣;因個人原因造成協議書丟失而違約或被用人單位追究違約責任等其他相關後果的,丟失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章 協議書的簽訂

第八條 畢業生就業實行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的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須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礎上,慎重抉擇。

第九條 畢業生應如實填寫協議書中的相關內容,畢業生與用人單

位簽約前,應詳細閱讀協議書上所列條款,如與用人單位有其它約定,應當符合就業政策和國家法律規定,並以書面形式確定,標註在協議書“備註”欄內,其內容視為協議書的一部分。違背就業政策或要求學院在規定以外履行某些義務的,學院一律不予承認。

第十條 每名畢業生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任何形式就業協議書的,學生個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簽約後畢業生應及時無誤地將就業協議書送達用人單位。不送達用人單位,並以此為理由要求重新選擇用人單位的,一律按違約處理;就業協議書未及時無誤地送達用人單位,報到時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所產生的後果由畢業生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後,在一週內將協議書(一份)上交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進行全面審查,符合手續和規定的予以辦理,並列入學院畢業生就業計劃。

第十三條 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有效,超過擇業期作廢,擇業期為兩年。

第十四條 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使用協議書籤訂的就業協議無效。

第四章 就業協議書各協議方義務

第十五條 就業協議一經簽訂,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 學院監督畢業生履行就業協議,為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用人單位按協議接收畢業生,並履行協議所簽訂的其他內容;畢業生應按協議規定就業,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第五章 違約協議的處理

第十七條 各學生管理部門在開展就業指導工作中,要對畢業生廣泛開展誠信教育,對畢業生違約問題進行核查、教育和引導,降低就業違約率。違約率作為學院年度就業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

第十八條 畢業生一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雙方就已構成契約關係,畢業生因特殊原因終止與原簽約單位的協議,必須辦理解約手續。 第十九條 要求解約的畢業生,首先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單位簽署解約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新接收單位簽署接收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經所在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向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提交審批,學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續齊備”的原則進行審批,同時將相關紀錄存入學生個人誠信檔案。

對於以下情況原則上將不予審批:

1、學生要求與來我院參加校園招聘會的用人單位解約;

2、學生要求與作為我院教學實踐基地的用人單位解約;

3、無新簽約單位或升學單位的學生要求解約;

4、學生第二次申請辦理解約手續。

第二十條 未通過學院審批,學生擅自與原簽約單位解約,不履行協議的,應當自行承擔違約責任,學院將其《報到證》等相關就業材料發

往原用人單位。

第二十一條 對於違約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解約補發”字樣。

第二十二條 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如有以下行為,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將不再為其發放就業協議書,亦不再負責推薦其就業:

1、求職過程中惡意競爭,對學院聲譽和其他同學求職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

2、與用人單位簽約過程中,故意錯誤填寫個人資訊或不簽字,並以此為理由要求解約的;

3、假稱協議書丟失、損毀或其他理由試圖騙領新協議書的。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8

甲方:西安市人才服務中心

乙方:

為進一步規範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拓展畢業生就業渠道,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根據《西安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暫行辦法》(市人才發【××××】1號),甲方批准設立乙方為西安市就業見習基地(單位),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共建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單位)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對乙方申報條件進行核准,考察乙方所能提供見習的專業、崗位、見習環境等條件;

2、負責對就業見習基地(單位)的建設進行政策指導,為乙方提供相關服務支援,協助乙方處理畢業生就業見習中的有關問題;

3、負責收取就業見習人員資訊,按照崗位需求向乙方推薦就業見習人員;

4、定期對乙方的工作進行評估考核,徵求乙方提出的各種建議及意見,對優秀的見習基地(單位)給予公開表彰,對出現虛假申報見習人員資訊、剋扣見習人員生活補貼、變相收取見習人員見習費用等違規情況的見習基地(單位),甲方有權撤銷其見習基地(單位)資格,並在全市通報,情節嚴重者,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5、負責就業見習人員基本生活補貼的發放和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辦理。

三、乙方權利與義務:

1、負責與就業見習人員簽訂《西安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協議書》;

2、根據西安市就業見習的相關政策及《西安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明確對就業見習人員的具體要求,指定培訓師,為就業見習人員提供有一定管理或技術含量的見習崗位;

3、負責就業見習人員的崗位培訓、上崗實踐及日常考核、思想教育等,在見習期間負責對就業見習人員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並提供符合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條件的勞動防護用品,防止見習期間出現事故;如因乙方未能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條件或強令見習人員在危險崗位上進行見習而出現事故者,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4、乙方須根據見習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按時申報見習人員資訊資料、人身意外保險資訊表、月度考核資訊表等;對於未能按時申報見習人員資訊而導致見習人員不能享受人身意外保險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見習結束後,對就業見習人員進行見習期滿考核,並出具《西安市高校畢業生見習考核表》。

本協議一式兩份,協議內容的修訂或變更須經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並履行簽字手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友好解決。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負責人:負責人: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9

1、什麼是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有什麼用?

就業協議書是為了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簽定的協議。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就業協議書在就業計劃中是非常嚴肅的,學生就業按就業協議辦理。隨著市場經濟的飛速發展,就業觀點的日益變化,大量新的問題湧現出來,如有的畢業生簽了就業協議書,但無故不去單位報到;有的學生簽了就業協議書,但一報到就發現單位不是他想象的便提出解約,單位不同意解約就一走了之,等等。雖然就業協議書的約束力在減弱,但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教育部仍在使用,所以畢業生在實際畢業過程中要注意正確使用好就業協議書。

學校是憑就業協議書來辦理畢業生就業相關手續。學校依據就業協議書的內容辦理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再依據報到證辦理戶口遷移證和學生檔案遷移手續。一般學校會要求學生在規定日期前把簽章完備的就業協議書上交,學校再以就業協議書為依據辦理畢業生就業相關手續,如果超過這一時限,學校會按學生大學聯考生源地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並辦理相應手續。

不想回原籍的學生都必須弄清楚自己是否符合要去的地方的落戶條件。如北京,教育部和其他中央部委所屬的本科畢業生進京落戶的資格。那麼就會出現一部分同學,雖已在北京找好工作,但不符合落戶條件,戶口無法進京,只能在其他地區辦理人事代理。

如果你不符合進這個城市的落戶條件,又想進這個城市工作,可以先辦理人事代理手續,然後再倒單位工作,等條件成熟以後再辦理人才引進手續。這樣,你就可以解決很多後顧之憂,如出國政審,考研證明,結婚證明等。

2、為什麼每位畢業生只能有一份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是學校證明畢業生具有就業資格、也是用人單位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畢業生審批手續的憑證。為維護就業市場的嚴肅性,避免一個畢業生同時被兩個用人單位審批錄用,造成用人單位進人指標浪費,同時也為了維護學校的聲譽和今後畢業生的就業,每位畢業生只能有一份就業協議書原件。

3、如何辦理就業協議書解約手續?

由教育部學生司印製、學校發放的就業協議書每位畢業生只有一套(一式三份、編號固定)。畢業生通過“雙向選擇”確定接收單位,並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後,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都應認真履行協議。倘若任何一方提出違約,應徵得另兩方的同意,並承擔違約責任。

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如要違約,需辦理如下解約手續:

(1)到原籤協議單位辦理書面同意的解約函(蓋單位公章),並索要回原來簽訂的就業協議書;

(2)向學院就業指導中心提出書面申請(闡明解約理由),並附上單位解約函、原就業協議書,並辦理好調整就業單位審批表的相關手續;

(3)就業指導中心根據有關規定審批辦理新的就業協議書;

(4)畢業生領取新協議後與新用人單位辦理相關就業手續。

4、畢業生如遺失就業協議書如何補辦?

畢業生如遺失就業協議書,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院、系、部負責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老師簽署證明,到就業指導中心補辦。補辦的就業協議書上註明“根據本人宣告,該生原件已遺失,此份為遺失補辦件”,以示有別於正式的就業協議書。

畢業生如謊報遺失就業協議書,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校規校紀處分。

5、畢業生在簽訂就業協議時應注意的事項。

在與用人單位籤就業協議時,畢業生應注意以下事宜:籤協議前,應對企業全面瞭解,包括工作環境、工資待遇、工作時間、勞動強度等,同時結合自己實際情況和願望進行綜合考慮,明確後再籤就業協議。考慮周全為上策(按政策規定調整就業計劃是有時間限制的),同時這裡也提醒到北京、天津、上海、廣州等大城市工作的畢業生,除單位給你上保險外,如不能將戶口遷到該市,單純的檔案調動對你無任何意義。你可將人事檔案落某人才交流機構,辦理人事代理手續,然後去上述城市工作,這樣可減少不必要的麻煩,甚至造成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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