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始股權激勵協議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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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今社會生活中,我們用到協議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大家知道協議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原始股權激勵協議書範本,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原始股權激勵協議書範本

原始股權激勵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根據《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激勵制度實施細則》(以下簡稱《實施細則》)、《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股權激勵計劃》、《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按照甲方股東大會和董事會的有關決議,就乙方參與甲方年度股權激勵計劃訂立如下協議:

一、資格

乙方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在甲方服務,現擔任______一職,經甲方薪酬管理委員會按照甲方股權激勵計劃的有關規定進行評定,確認乙方具有參與該計劃的資格。

二、激勵基金的授予

在本協議簽署時,甲方授予乙方股份有限公司股權激勵基金,總額______元。乙方稅後實得激勵基金______數,______元。其中,激勵基金______中轉化為股票的激勵基金為______元,若乙方為高管人員,則以個人名義購買股票並依法鎖定;若乙方為非高管人員,則購買股票並約定一段時間後逐漸兌現。

三、持股管理

1、若乙方為高管人員:

(1)高管人員獲得激勵基金後,應在年報公佈後的______日內用激勵基金擇機從二級市場購買公司股票。高管人員購買公司的股票必須依法向深圳證券交易所申報並鎖定,並向薪酬管理委員會遞交《購買激勵股票說明書》,說明股票購買時間、購買價格、購買數量。

(2)由於股票購買的最小單位是______手,會有資金餘額,資金餘額歸激勵物件。

(3)高管人員購買股票後,自行處理分紅、送紅股、配股等事項,並向薪酬管理委員會遞交《激勵股票分紅說明書》、《激勵股票送股說明書》、《激勵股票配股說明書》,說明有關分紅、送紅股、配股等情況。

(4)高管人員用激勵基金購買公司股票涉及的申報、鎖定、資訊披露、流通等事項應當遵守《公司法》、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

2、若乙方為非高管人員:

(1)非高管人員獲得激勵基金後,應在年報公佈後的______日內用激勵基金擇機從二級市場購買公司股票。並向薪酬委員會遞交《購買激勵股票說明書》,說明股票購買時間、購買價格、購買數量。

(2)非高管人員購買公司的股票必須鎖定______年以後才能兌現。

(3)非高管人員購買股票後,自行處理分紅、送紅股、配股等事項,並向薪酬管理委員會遞交《激勵股票分紅說明書》、《激勵股票送股說明書》、《激勵股票配股說明書》,說明有關分紅、送紅股、配股等情況。

四、資訊通報及記錄薪酬管理

委員會工作小組在《股權激勵計劃參與者名冊》中為乙方記錄有關激勵基金、股票、紅利、紅股、配股及其變動等資訊。

五、特殊情況下股權激勵制度的管理

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轉化為股票的激勵基金仍可按照既定的限制性條款運作。

(1)勞動合同期未滿,乙方申請離職,公司同意時;

(2)勞動合同期未滿,乙方因公司裁員而解聘時;

(3)勞動合同期滿,若公司提出不再簽約時;

(4)乙方退休時;

(5)乙方因工作需要調離公司時。

2、乙方在任職期內喪失行為能力或死亡時,薪酬管理委員會工作小組在《股權激勵計劃參與者名冊》上作相應記錄,乙方持有的激勵股票可立即兌現,乙方的代理人、監護人或其繼承人按國家有關法律的相關條款處理。

3、當公司被併購時處理原則如下:

(1)公司新的股東大會同意承擔本計劃,則本計劃將按照原有的程式和時間表進行;

(2)公司新的股東大會不同意承擔本計劃,非高管人員鎖定的激勵股票立即解除限制,高管人員激勵股票的流通應當遵守《公司法》、中國證監會和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

六、股權激勵計劃的終止

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董事會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決定乙方激勵計劃的終止,並按《實施細則》對相關事項做出處理:

(1)出現法律、法規規定的必須終止的情況;

(2)因經營虧損導致停牌、破產或解散;

(3)股東大會通過決議停止實施股權激勵制度。

七、聘用關係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議不構成甲方對乙方聘用關係的承諾,甲方對乙方的聘用關係仍按照勞動合同的有關約定執行。

八、承諾

1、甲方對於授予乙方的股權激勵基金數量將恪守承諾,除非出現本協議書和《實施細則》中規定的情況,不得無故中途取消或減少乙方所得的激勵基金數量,不得中途終止本協議。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有關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實施情況和有關規章制度。乙方承諾,瞭解甲方關於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有關規章制度,包括但是不限於《實施細則》等。

3、乙方承諾,依法承擔因激勵基金授予,激勵股票的買賣產生的納稅義務。

4、乙方承諾,在本協議規定時間內,將激勵基金購買本公司股票並及時如實向甲方薪酬管理委員會報告持股情況。

5、乙方承諾,在參與股權激勵計劃中,所提供的有關資料均真實有效,並對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九、協議的終止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協議終止:

(1)協議到期;

(2)協議當事人協商同意;

(3)乙方死亡時;

(4)乙方喪失行為能力時。

2、乙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違反甲方關於股權激勵計劃的規章制度,或者國家的有關法律和政策要求甲方停止股權激勵制度時,甲方有權視具體情況通知乙方終止本協議而不需承擔任何責任。

十、爭議的解決

乙方出現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而又違背激勵基金的激勵目的及《實施細則》時,則由薪酬管理委員會確定最終處理辦法。雙方發生其他爭議,在本協議中規定的服從本協議,本協議未約定的按照甲方關於本次股權激勵計劃的相關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解決。未涉及的部分,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公平合理的解決。甲、乙雙方對於本協議執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______人民法院裁決。

十一、其他

1、乙方在遵守本協議的同時,也要遵守《實施細則》中的相關條款。

2、協議經雙方協商後可以增加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的內容為本協議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協議生效後,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和管理部門的要求對本次股權激勵計劃所制定的新的規章制度適用於本協議,乙方應該遵照執行。

4、乙方如有任何關於股權激勵基金管理方面的問題,可查閱《實施細則》或諮詢甲方薪酬管理委員會。

5、本協議有效期為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本協議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協議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原始股權激勵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公平、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xxx章程》、《xxx股權期權激勵規定》,甲乙雙方就xxx股權期權購買、持有、行權等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及公司基本狀況

甲方為xxx(以下簡稱“公司”)的原始股東,公司設立時註冊資本為人民幣元,甲方的出資額為人民幣元,本協議簽訂時甲方佔公司註冊資本的%,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甲方出於對公司長期發展的考慮,為激勵人才,留住人才,甲方授權在乙方在符合本協議約定條件的情況下,有權以優惠價格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

第二條股權認購預備期

乙方對甲方上述股權的認購預備期共為兩年。乙方與公司建立勞動協議關係連續滿三年並且符合本協議約定的考核標準,即開始進入認購預備期。

第三條預備期內甲乙雙方的權利

在股權預備期內,本協議所指的公司%股權仍屬甲方所有,乙方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但甲方同意自乙方進入股權預備期以後,讓渡部分股東分紅權給乙方。乙方獲得的分紅比例為預備期滿第一年享有公司%股東分紅權,預備期第二年享有公司%股權分紅權,具體分紅時間依照《xxx章程》及公司股東會決議、董事會決議執行。

第四條股權認購行權期

乙方持有的股權認購權,自兩年預備期滿後即進入行權期。行權期限為兩年。在行權期內乙方未認購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權的,乙方仍然享有預備期的股權分紅權,但不具有股東資格,也不享有股東其他權利。超過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乙方仍不認購股權的,乙方喪失認購權,同時也不再享受預備期的分紅權待遇。

股權期權持有人的行權期為兩年,受益人每一年以個人被授予股權期權數量的二分之一進行行權。

第五條乙方的行權選擇權

乙方所持有的股權認購權,在行權期間,可以選擇行權,也可以選擇放棄行權。甲方不得干預。

第六條預備期及行權期的考核標準

1、乙方被公司聘任為董事、監事和高階管理人員的,應當保證公司經營管理狀況良好,每年年度淨資產收益率不低於%或者實現淨利潤不少於人民幣萬元或者業務指標為。

2、甲方對乙方的考核每年進行一次,乙方如在預備期和行權期內每年均符合考核標準,即具備行權資格。具體考核辦法、程式可由甲方授權公司董事會執行。

第七條乙方喪失行權資格的情形

在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包括預備期及行權期),乙方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即喪失股權行權資格:

1、因辭職、辭退、解僱、退休、離職等原因與公司解除勞動協議關係的;

2、喪失勞動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執行職務時,存在違反《公司法》或者《xxx章程》,()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

5、執行職務時的錯誤行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的;

6、沒有達到規定的業務指標、盈利業績,或者經公司認定對公司虧損、經營業績下降負有直接責任的;

7、不符合本協議第六條約定的考核標準或者存在其他重大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八條行權價格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認購價格為,即每1%股權乙方須付甲方認購款人民幣元。乙方每年認購股權的比例為50%。

第九條股權轉讓協議

乙方同意在行權期內認購股權的,甲乙雙方應當簽訂正式的股權轉讓協議,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支付股權認購款後,乙方成為公司的正式股東,依法享有相應的股東權利。甲乙雙方應當向工商部門辦理變更登記手續,公司向乙方簽發股東權利證書。

第十條乙方轉讓股權的.限制性規定

乙方受讓甲方股權成為公司股東後,其股權轉讓應當遵守以下約定:

1、乙方轉讓其股權時,甲方具有優先購買權,即甲方擁有優先於公司其他股東及任何外部人員的權利,轉讓價格為:

⑴在乙方受讓甲方股權後,三年內(含三年)轉讓該股權的,股權轉讓價格依照第八條執行;

⑵在乙方受讓甲方股權後,三年以上轉讓該股權的,每1%股權轉讓價格依公司上一個月財務報表中的每股淨資產狀況為準。

2、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公司其他股東有權按前述價格購買,其他股東亦不願意購買的,乙方有權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轉讓價格由乙方與受讓人自行協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東接到乙方的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之日起滿三十日未答覆的,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公司股權用於設定抵押、質押、擔保、交換、還債。乙方股權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參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關於聘用關係的宣告

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協議不構成甲方或公司對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關係的任何承諾,公司對乙方的聘用關係仍按勞動協議的有關約定執行。

第十二條關於免責的宣告

屬於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簽訂本股權期權協議是依照協議簽訂時的國家現行政策、法律法規制定的。如果本協議履行過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變化致使甲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2、本協議約定的行權期到來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實際行使股權認購權,公司因破產、解散、登出、吊銷營業執照等原因喪失民事主體資格或者不能繼續營業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併購、重組、改制、分立、合併、註冊資本增減等原因致使甲方喪失公司實際控制人地位的,本協議可不再履行。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如果發生任何糾紛,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附則

1、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協議內容如與《xxx股權期權激勵規定》發生衝突,以《xxx股權期權激勵規定》為準。

4、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司儲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名)

乙 方:(簽名)

年月日

原始股權激勵協議書3

甲方(公司):

乙方(員工):

鑑於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xx20xx年 xx月xx 日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資本金總額為人民幣xx萬元;乙方系公司員工,於 20xx年xx月xx日入職公司,曾對公司做出貢獻,公司有意對乙方進行額外獎勵和激勵;根據公司《股權激勵計劃》、《股東會決議》及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政策之規定,公司決定贈與乙方 股的激勵股權。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針對贈與激勵股權一事,訂立如下協議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激勵股權的定義

除非本協議條款另有說明,下列用語含義如下:

1、激勵股權:指公司對內名義上的股權,激勵股權擁有者不是甲方在工商註冊登記的實際股東,激勵股權的擁有者僅享有參與公司利潤的分配權,而無所有權和其他權利。此激勵股權對內、對外均不得轉讓,不得繼承。

2、分紅:指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確定可分配的利潤總額,各股東按所持股權(包括公司實際股東持有的股權及本協議下的激勵股權)的比例進行分配所得的紅利。

第二條 激勵股權的總額

1、甲方以形成股東會決議的形式,同意乙方受贈 股的激勵股權。

2、甲方每年可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及對公司的貢獻,參照公司業績的情況,增加或減少乙方受贈激勵股權的份額。

第三條 激勵股權的行使條件

1、甲方根據《股權激勵方案》的規定,對乙方進行業績考核,計算出乙方可分紅的比例。

2、甲方在每年度的三月份將乙方可得分紅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乙方可得分紅應當以人民幣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4、乙方對甲方負有忠實義務和勤勉義務,不得有任何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5、乙方對本協議的內容承擔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人洩露本協議中乙方所得股份以及分紅等情況。

若乙方離開甲方公司的,乙方仍應遵守本條第4、5項約定。

第四條 激勵股權變更及其消滅

1、因公司自身經營原因,需調整公司人員數量或結構,公司有權收回乙方所持全部激勵股權。

2、乙方有下列行為的,甲方視情況給予乙方支付當年應分配股權分紅,並收回乙方所持激勵股權:

(1)雙方勞動合同期滿,未就是否繼續簽訂合同達成一致意見的;

(2)乙方因過失等原因被公司辭退的;

(3)違反規定收受或給他人回扣等商業賄賂行為的;

(4)採取提供虛假報表或檔案、竊取他人商業祕密等違反法律法規及規章的手段成就激勵股權行使條件的;

(5)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濫用職權,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6)在公司服務期間進行賭博或實施其他違反《治安管理法》規定的行為而被行政拘留的;

(7)在公司服務期間,從事違法行為而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受到刑事處罰的;

(8)任職期間違反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從事兼職的;

(9)具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的禁止從事的行為之一的;

(10)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以及其他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公司造成嚴重影響或重大損失的。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如甲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遲延支付或者拒絕支付乙方可得分紅的,應按可得分紅總額的xx%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甲方有權視情況相應減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紅,並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爭議的解決

因簽訂、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 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 協議的生效

1、甲方股東會決議表示同意是本協議的前提,《股東會決議》、《股權激勵計劃》、《股權激勵計劃實施細則》及《股權激勵方案》是本協議生效之必要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協議與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相互獨立,乙方在享受激勵股權分紅的同時,仍可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享受甲方給予的其他待遇。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