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範文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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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協議書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簽訂了協議書就有了法律依靠。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寫好協議書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8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於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範文八篇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

天津工業大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管理細則

(20xx年修訂)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是大學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如簽訂勞動合同)前,雙方確定就業意向和權益的依據,是為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及學校在畢業生就業中的權利和義務的法律文書,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資訊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也是學校上報就業方案,學生辦理派遣證、戶檔關係轉遞的重要依據。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由天津市教育委員會印製,畢業生人手一份,按照編號發放。協議書一式四聯,簽訂生效後由用人單位(甲方)、畢業生(乙方)、學校、學院各執一聯。在校時尚未落實工作單位的畢業生,要妥善儲存《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畢業後兩年之內找工作仍需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書,並據此辦理派遣手續。

一、主要內容

用人單位(甲方)的情況。用人單位應如實填寫本單位的情況,如單位名稱、隸屬關係、性質、地址、聯絡人、戶籍檔案轉移地址等。

畢業生(乙方)的基本情況。畢業生應按國家法規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如姓名、性別、專業、學歷等,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學校意見。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稽核,報主管部門批准,學校負責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

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約定的有關內容。包括: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戶口遷入地;違約責任;協議自動失效條款、協議終止條款;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

其他補充協議。

各方需如實完整填寫協議書內容,不得空項。

二、簽訂程式

畢業生持學校下發的就業推薦表及個人簡歷,參與雙向選擇活動。為避免丟失,在求職過程中,學生儘量使用推薦表及協議書的影印件。待確定就業單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書時一律以原件為準,影印件無效。

簽訂及上報協議書的基本程式如下:

1、畢業生認真如實填寫個人基本情況及應聘意見並簽名;

2、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人事調配部門簽署意見,並蓋章。用人單位一定要把戶籍遷移地址、檔案轉遞詳細地址填寫清楚;

3、如與用人單位另有約定,可另行註明,以備日後簽訂勞動合同時作為依據;

4、學院稽核後簽署意見並加蓋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專用章;

5、學院留一份協議書,彙總後交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

6、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確認畢業生簽約手續是否完備,以保證學校順利上報就業方案,派遣工作按時進行。

一般情況下,不得學校先簽章,後交用人單位,避免發生用人單位寫上有損畢業生權益的條款,產生不利後果導致畢業生利益受損的現象。

每位畢業生只能與一家用人單位簽訂協議書。

協議書不得轉讓,一經發現,該協議書作廢,相關人員協議書不予補辦。

因升學、出國及創業而未使用的協議書應退回學校,以上情況畢業生在上交調檔函時請一併交回本人空白就業協議書,否則不予派送檔案。

三、補辦程式

1、因汙損而更換

如協議書汙損影響使用,畢業生本人填寫《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補領申請表》(天津工業大學就業網“學生下載”欄下載),經所在學院負責就業的領導簽署意見後,將汙損的協議書一式四份退回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經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確認後補發新的協議書。

2、因遺失而補辦

如遺失協議書,畢業生需在天津市公開發行的報紙刊發遺失公告1天,攜帶刊發公告並填寫《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補領申請表》,經所在學院負責就業的領導簽署意見後,到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遺失公示手續,在校就業網公示欄公示3個工作日方可補發新的就業協議書。

3、因違約而更換

協議書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更改、擅自解除,若任一方違反協議,應承擔違約責任。因各種原因與原簽約單位解約的畢業生,憑《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補領申請表》、原協議書和原單位出具的書面解約函,經所在學院負責就業的領導簽署意見後,到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辦理手續,需在校就業網公示欄公示3個工作日,方可發放新的就業協議書。

為維護學校和畢業生個人聲譽,畢業生必須認真、慎重對待就業協議簽訂,嚴格履行協議,凡因個人原因違約二次即視為惡意違約,不再發放新協議。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2

甲方(學校):

乙方(單位):

丙方(學生):

為了適應畢業生就業市場健康發展,滿足用人單位的需求,針對畢業班學生到用人單位實習及崗前培訓等情況,特制定本協議。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滿足乙方的需求,安排好丙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學習和實習培訓工作。

2、為保證教學質量和丙方實習培訓、設計任務的完成,由學校教務處(技能鑑定辦)、各系部向乙方提供丙方畢業實習、設計、職業技能培訓及鑑定的計劃、安排和要求。

3、負責與乙方協商安排好丙方的各種考核及補考等工作。

4、不定期與乙方和丙方聯絡,瞭解丙方的學習、生活、工作等情況。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向甲方正式出具要求丙方在畢業前參加乙方實習培訓的書面材料。

2、向丙方提供畢業實習、設計、技能培訓及鑑定的學習條件,負責對丙方的畢業實習、設計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考核,並出具考核材料及成績。

3、負責向需回學校參加考試、技能鑑定的丙方提供條件。

4、負責丙方的管理、教育。不定期與甲方聯絡,通報丙方在乙方的表現情況。

5、負責丙方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並對丙方人身安全負責。

6、負責對丙方嚴格要求和考勤,無特殊原因,不能單方提前中止丙方實習及解除“畢業生就業協議”。

丙方的權利、義務

1、持乙方要求丙方在畢業前參加乙方實習培訓的書面材料,向系部提出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

2、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規定,在參加乙方組織的各種學習和實習培訓期間,必須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乙方分配和管理。

3、及時與甲方保持聯絡,按甲方要求認真完成全部教學計劃內容,經甲方和乙方考核達到優良後,方可獲取畢業證書和技能鑑定證書。

4、遵守勞動紀律,認真出勤,不能擅自離開乙方。

5、已正式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無特殊原因,不能單方毀約。 本協議如與國家相關政策規定有相悖之處,以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為準。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要經三方協商來解決,任何一方不能擅自處理。

(學校簽字蓋章) (單位簽字蓋章)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學生簽字)

丙方: 年 月 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3

畢業生姓名:

用 人 單 位:

學 校 名 稱:

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製表

簽約須知

根據國家規定,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實行“市場導向、政府調控、學校推薦、學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就業機制,為維護國家就業方案的嚴肅性,規範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特製挺本協議書:

一、簽約各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原則。

二、畢業生應該按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用工意圖,表明自己的就就業意向,對用人單位的要求,可在“畢業生對用人單位約定”一欄註明。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若與用人單位簽訂本協議,用人單位應同時出具同意接收結業生的證明。用人單位如對畢業生有其他要求可在“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約定”一欄註明。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後,由學校稽核彙總並報生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鑑證或國家教育部批准,列入就業方案下達執行,學校負責到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派遣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錢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更改,須徵得另兩方同意,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生畢業生就業部門各執一份,影印無效。此協議經鑑證後訪客納入就業方案,予以派遣。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別_________,畢業學校:_________,專業:_________。

一、乙方因未落實就業單位,將人事檔案委託甲方保管。乙方從畢業離校時至就業前兩年免繳檔案保管費,超過兩年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畢業生檔案保管費_________元。

二、乙方如落實了就業單位,應憑市人事局簽章的報到證或《畢業生就業申報表》、戶口遷移證的影印件、接收單位調檔函及時到甲方辦理檔案轉移手續。

三、甲方可為乙方出具人事檔案中的有關證明,辦理因私出國(境)探親、旅遊、自費留學等政審。根據省、市物價部門規定,出具各種證明材料每次_________元;辦理出國政審每次_________元。

四、上述收費專案與收費標準皆依據省、市物價部門現行規定。在本協議期間,如遇上述部門重新核定收費專案與收費標準,則從變更之月起執行新的規定。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別_________,畢業學校:_________,專業:_________。

1.乙方因未落實就業單位,戶籍掛靠甲方集體戶(屬_________管轄)。

2.乙方如落實了就業單位,應及時將戶口遷出甲方;乙方因私出國、留學、定居、移民、勞務,必須在甲方登出戶口。如的確有困難,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單位證明,並提出遷出期限,經甲方領導批准後,方可繼續掛靠。

3.自乙方戶口遷入甲方集體戶之月起,乙方應向甲方繳納管理費每月_________元(不滿1個月按1個月收取),每半年繳交一次,繳費時間:每年7月份繳交1月份-6月份的費用;12月份繳交7月份-12月份的費用。

4.甲方協助乙方將戶口遷入、遷出甲方集體戶,申領補辦居民身份證,可為乙方開具戶籍相關證明。

5.上述收費專案與收費標準皆依據省、市物價部門現行規定。在本協議期間,如遇上述部門重新核定收費專案與收費標準,則從變更之月起執行新的規定。

6.乙方應按協議要求按期繳費,逾期三個月不繳,甲方不承擔本協議所負的責任。戶口遷出甲方集體戶時,應交清有關管理費。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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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6

單位,用人,畢業生,協議,協議書

bi ye sheng jiu ye xie yi shu yang ben fan wen

大學生就業協議書樣本範文

**畢業生

用人單位

培養單位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先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樣本範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正當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分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協議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樣本範文》。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同等、自願、老實信用的原則。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主管部分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及電話 單位性質

檔案接收 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

具體地址

畢業生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學院 專業 政治面貌

學位種別 學歷 培養方式

生源地 婚姻狀況

聯絡方式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畢業生工作的地點:

第二條 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

第三條 畢業生戶口遷進地地址: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 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分核准後成立

雙方約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分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0xx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

畢業生意見: 用人單位意見:

簽字: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7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經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教育部統一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的依據。

為維護學院聲譽和廣大畢業生的切身利益,維護協議書的嚴肅性,進一步規範我院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管理工作,規範我院畢業生擇業行為,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中所提及的就業協議書均指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第二條 就業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書。

第二章 協議書的製作和發放

第三條 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有唯一編號。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範圍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專科畢業生。

第五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部門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協議書須加蓋“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印章方為有效。

第六條 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律以原件為準,影印無效。

第七條 協議書一經發放務必妥善保管,謹防丟失。協議書原則上不予補辦,如因特殊情況遺失者,補辦協議書的程式如下:

1、如學生本人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絡,提供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附件1),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後,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稽核通過後,在學院畢業生就業資訊網上公告掛失,公示期三個月;公示期滿學生到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2、如用人單位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絡,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應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以上材料均需為原件,影印及傳真件無效),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後,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稽核通過後,在新的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用人單位名稱後,發放給學生。

3、對於協議書丟失補辦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遺失補發”字樣;因個人原因造成協議書丟失而違約或被用人單位追究違約責任等其他相關後果的,丟失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章 協議書的簽訂

第八條 畢業生就業實行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的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須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礎上,慎重抉擇。

第九條 畢業生應如實填寫協議書中的相關內容,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約前,應詳細閱讀協議書上所列條款,如與用人單位有其它約定,應當符合就業政策和國家法律規定,並以書面形式確定,標註在協議書“備註”欄內,其內容視為協議書的一部分。違背就業政策或要求學院在規定以外履行某些義務的,學院一律不予承認。

第十條 每名畢業生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任何形式就業協議書的,學生個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簽約後畢業生應及時無誤地將就業協議書送達用人單位。不送達用人單位,並以此為理由要求重新選擇用人單位的,一律按違約處理;就業協議書未及時無誤地送達用人單位,報到時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所產生的後果由畢業生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後,在一週內將協議書(一份)上交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進行全面審查,符合手續和規定的予以辦理,並列入學院畢業生就業計劃。

第十三條 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有效,超過擇業期作廢,擇業期為兩年。

第十四條 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使用協議書籤訂的就業協議無效。

第四章 違約協議的處理

第十五條 就業協議一經簽訂,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 學院監督畢業生履行就業協議,為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用人單位按協議接收畢業生,並履行協議所簽訂的其他內容;畢業生應按協議規定就業,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第五章 就業協議書各協議方義務

第十七條 各學生管理部門在開展就業指導工作中,要對畢業生廣泛開展誠信教育,對畢業生違約問題進行核查、教育和引導,降低就業違約率。違約率作為學院年度就業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

第十八條 畢業生一旦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雙方就已構成契約關係,畢業生因特殊原因終止與原簽約單位的協議,必須辦理解約手續。

第十九條 要求解約的畢業生,首先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單位簽署解約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新接收單位簽署接收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經所在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向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提交審批,學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續齊備”的原則進行審批,同時將相關紀錄存入學生個人誠信檔案。

對於以下情況原則上將不予審批:

1、學生要求與來我院參加校園招聘會的用人單位解約;

2、學生要求與作為我院教學實踐基地的用人單位解約;

3、無新簽約單位或升學單位的學生要求解約;

4、學生第二次申請辦理解約手續。

第二十條 未通過學院審批,學生擅自與原簽約單位解約,不履行協議的,應當自行承擔違約責任,學院將其《報到證》等相關就業材料發往原用人單位。

第二十一條 對於違約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解約補發”字樣。

第二十二條 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如有以下行為,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將不再為其發放就業協議書,亦不再負責推薦其就業:

1、求職過程中惡意競爭,對學院聲譽和其他同學求職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

2、與用人單位簽約過程中,故意錯誤填寫個人資訊或不簽字,並以此為理由要求解約的;

3、假稱協議書丟失、損毀或其他理由試圖騙領新協議書的。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性別_________,畢業學校:_________,專業:_________。

1.乙方因未落實就業單位,戶籍掛靠甲方集體戶(屬_________管轄)。

2.乙方如落實了就業單位,應及時將戶口遷出甲方;乙方因私出國、留學、定居、移民、勞務,必須在甲方登出戶口。如的確有困難,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單位證明,並提出遷出期限,經甲方領導批准後,方可繼續掛靠。

3.自乙方戶口遷入甲方集體戶之月起,乙方應向甲方繳納管理費每月_________元(不滿1個月按1個月收取),每半年繳交一次,繳費時間:每年7月份繳交1月份-6月份的費用;12月份繳交7月份-12月份的費用。

4.甲方協助乙方將戶口遷入、遷出甲方集體戶,申領補辦居民身份證,可為乙方開具戶籍相關證明。

5.上述收費專案與收費標準皆依據省、市物價部門現行規定。在本協議期間,如遇上述部門重新核定收費專案與收費標準,則從變更之月起執行新的規定。

6.乙方應按協議要求按期繳費,逾期三個月不繳,甲方不承擔本協議所負的責任。戶口遷出甲方集體戶時,應交清有關管理費。

7.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