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協議書模板錦集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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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實社會中,需要使用協議書的場合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書可以解決現實生活中的糾紛。擬起協議書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就業協議書8篇,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就業協議書模板錦集八篇

就業協議書 篇1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畢業後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年,工作地點為,工作崗位為。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月實際工資收入不低於 元(該項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備註:以上劃橫線部分個別單位不願意寫,可不必填寫,直接劃線。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和本省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六、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在簽訂本協議前組織體檢,否則以學校畢業時體檢為準。

七、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錄用為公務員,或經選拔參加選調生、選聘生、西部計劃、欠發達計劃、三支一扶、服務社群計劃等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專案的;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十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甲方所在地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十四、甲乙雙方簽訂就業協議後,由甲方在10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交一份報甲方主管部門(或人事代理機構)所屬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稽核備案;由乙方在10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交一份報乙方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稽核登記,並由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列入畢業生就業方案,報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簽發就業報到證。 十五、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到甲方報到。甲方應當在乙方報到後1個月內為乙方辦理錄用手續,或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乙方應當積極配合。本協議中關於工作期限、崗位、地點、薪酬等主要條款應寫入勞動(聘用)合同。

十六、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甲方為乙方辦理錄(聘)用手續後,本協議終止。

乙方(簽名): 學生簽字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2

甲方: (見習單位)

乙方: (見習人員)

為明確見習人員與見習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安排

1、按照甲方的崗位需求,乙方經 (區(縣)團委)、人力資源市場推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甲方指定崗位見習。

2、甲方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安排乙方見習活動包括必要的培訓,以提高乙方的就業創業能力。

二、見習崗位

3、甲方安排乙方到 部門,從事 工作。見習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其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對見習崗位進行調整。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負責對乙方在見習期間進行管理;在乙方到崗前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額為 元;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 元的基本生活補助;有條件的單位為乙方見習期間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乙方休息權;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見習崗位的安全;見習結束時對乙方進行考核鑑定,出具見習證明。

5、乙方須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個人材料,並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甲方安排的內容參加見習,按時完成見習期間甲方交付的任務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守甲方商業祕密、技術祕密。

四、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即為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7、甲方未能及時足額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致使乙方受損的,應予賠償。

8、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教育或終止見習。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賠償。

9、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補助,乙方有權追償。

五、爭議解決途徑

10、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爭議,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相應的組織提出調解,調解不成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六、其他規定

1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約定或協商解決。

12、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經甲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和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另一份交乙方組織單位存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3

培養單位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

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優秀就業協議書違約責任3篇合同範本。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主管部門

就業協議書 篇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單乙方)

因乙方為超齡人員,不屬於社會保險參保物件或個人已繳納了社會保險無法再為其參保。為了保障合同雙方的勞動權益,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至,特訂立如下合同。

一、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二、用工性質和形式:乙方通過公開招聘錄用後,實行聘用制,隨聘隨用。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崗位責任和工作要求,檢查考核乙方完成工作任務(見用工單位考核表);

2、按照有關規定,決定乙方勞動報酬的分配形式,對乙方實行獎懲;

3、根據工作需要,變更乙方工作崗位;

4、根據有關規定,按時支付乙方勞動報酬。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規定領取勞動報酬;

2、享有休息,休假並獲得勞動安全保護的權利;

3、服從甲方及用工單位的管理,盡職盡責,努力完成工作任務;

4、遵守用工單位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法律,講究職業道德。

四、工作時間與勞動報酬:

(一)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節假日如用工單位需安排加班,由用工單位按有關規定給予補休或補發加班工資;

(二)乙方在甲方安排的勞動時間內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甲方支付給乙方工資每月 元,支付時間為下月初。

五、意外保險:因乙方無法參加社會保險,為了防止工傷意外,()特為乙方購買人生意外保險一份,保額賠付 萬元左右。

六、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一)在下列條件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用工單位裁員乙方被退回;

2、乙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的;

3、乙方嚴重失職,給用工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被用工單位退回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患病或因工負傷,在醫療期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7、聘用期限屆滿後,不能續聘的。

(二)在下列條件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在試用期限內;

2、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甲方有侵害乙方合法權益行為的。

(三)合同期屆滿,自行終止。如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聘。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5

為維護廣大畢業生的切身利益和學院聲譽,維護就業協議書的嚴肅性,進一步規範我院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管理工作,規範我院畢業生擇業行為,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經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教育部統一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的依據。本辦法中所提及的就業協議書均指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第二條 就業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書。

第二章 協議書的製作和發放

第三條 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有唯一編號。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範圍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專科畢業生。

第五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部門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協議書須加蓋“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印章方為有效。

第六條 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律以原件為準,影印無效。

第七條 就業協議書一經發放務必妥善保管,謹防丟失。就業協議書原則上不予補辦,如因特殊情況遺失者,補辦程式如下:

1.如學生本人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絡,提供就業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附件1),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所在書院初審後,上報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稽核通過後,在學院畢業生就業資訊網上公告掛失,公示期一個月;公示期滿學生到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2.如用人單位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絡,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應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以上材料均需為原件,影印及傳真件無效),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所在書院初審後,上報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稽核通過後,在新的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用人單位名稱後,發放給學生。

3.對於協議書丟失補辦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遺失補發”字樣;因個人原因造成協議書丟失而違約或被用人單位追究違約責任等其他相關後果的,丟失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章 協議書的簽訂

第八條 畢業生就業實行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的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須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礎上,慎重抉擇。

第九條 畢業生應如實填寫就業協議書中的相關內容,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約前,應詳細閱讀協議書上所列條款,如與用人單位有其它約定,應當符合就業政策和國家法律規定,並以書面形式確定,標註在協議書“備註”欄內,其內容視為協議書的一部分。違背就業政策或要求學院在規定以外履行某些義務的,學院一律不予承認。

第十條 每名畢業生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以欺騙手段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任何形式就業協議書的,學生個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簽約後畢業生應及時無誤地將就業協議書送達用人單位。不送達用人單位,並以此為理由要求重新選擇用人單位的,一律按違約處理;就業協議書未及時無誤地送達用人單位,報到時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所產生的後果由畢業生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後,在一週內將協議書(一份)上交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進行全面審查,符合手續和規定的予以辦理,並列入學院畢業生就業計劃。

第十三條 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有效,超過擇業期作廢。擇業期為兩年。

第十四條 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使用協議書籤訂的就業協議無效。

第四章 就業協議書各協議方義務

第十五條 就業協議書一經簽訂,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 學院監督畢業生履行就業協議,為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用人單位按協議接收畢業生,並履行協議所簽訂的其他內容;畢業生應按協議規定就業,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第五章 違約協議的處理

第十七條 各學生管理部門在開展就業指導工作中,要對畢業生廣泛開展誠信教育,對畢業生違約問題進行核查、教育和引導,降低就業違約率。違約率是學院年度就業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

第十八條 畢業生一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雙方就已構成契約關係,畢業生因特殊原因終止與原簽約單位的協議,必須辦理解約手續。

第十九條 要求解約的畢業生,首先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單位簽署解約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新接收單位簽署接收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經學生所在書院初審,向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提交審批,學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續齊備”的原則進行審批,同時將相關紀錄存入學生個人誠信檔案。

對於以下情況原則上將不予審批:

1.無新簽約單位或升學單位的學生要求解約;

2.學生第二次申請辦理解約手續。

第二十條 未通過學院審批,學生擅自與原簽約單位解約,不履行協議的,應當自行承擔違約責任,學院將其《報到證》等相關就業材料發往原簽約單位。

第二十一條 對於違約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解約補發”字樣。

第二十二條 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如有以下行為,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將不再為其發放就業協議書,亦不再負責推薦其就業:

1.求職過程中惡意競爭,對學院聲譽和其他同學求職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

2.與用人單位簽約過程中,故意錯誤填寫個人資訊或不簽字,並以此為理由要求解約的;

3.假稱協議書丟失、損毀或其他理由試圖騙領新協議書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學生事務發展部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負責解釋。原《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協議書〉管理辦法》(院管〔20xx〕24號)同時廢止。

附件:1.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

2.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

附件1 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

附件2 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

就業協議書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通過甲方學生與乙方雙向選擇,乙方初步面試考核合格,錄用甲方學生到乙方進行頂崗實習,實習成績合格者乙方錄用安排就業。為了確保甲方學生順利實習、就業和乙方各項工作正常進行,維護雙方的權益,特簽訂如下協議,以資信守。

一、實習(就業)學生專業及人數:

_________。

二、實習時間及地點:

實習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實習地點:_________。

三、實習主要內容:

_________。

甲乙雙方的職責:

(一)甲方的職責:

1.甲方負責將乙方基本情況介紹給學生,經學生與其家長商議後自願向學校提出實習與就業申請,甲方擇優向乙方推薦。

2.甲方將所推薦學生基本情況如實介紹給乙方,並組織甲方學生與乙方進行雙向選擇,協助乙方確定錄用實習學生名單。

3.甲方負責組織學生辦清赴崗實習前的相關手續,辦理學生檔案移交、戶口接轉、畢業派遣等工作。

4.甲方實習學生必須遵守乙方廠規和勞動紀律,服從乙方安排與管理,積極參加生產勞動。對違反者,乙方有權批評教育和給予適當的處理,情節嚴重者可通知甲方中止其實習退回學校,實習成績按不及格處理。

5.甲方學生在實習期間生病住院所發生的相關費用,按甲、乙雙方有關規定處理。

6.甲方學生在實習期間發生傷病及事故,乙方應積極組織救治。由於企業原因造成傷害的,乙方應給予必要的補償,有爭議時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由於本人原因造成傷害的,責任自己承擔,甲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和責任。

乙方的職責:

1.乙方負責為甲方實習學生選配具有一定政治思想水平和業務素質的師傅,從政治思想、生產技術、熟悉崗位以及生活等方面關心教育學生完成實習任務。

2.乙方負責為甲方實習學生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與學習條件,對甲方實習學生與乙方職工一視同仁,不能歧視。

3.乙方負責為甲方實習學生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負責實習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監護,保證不安排實習內容以外的危險工作。

4.實習期間乙方要對甲方學生進行嚴格的思想、紀律和業務考核,實習結束後,將實習成績書面通知甲方實習主管部門。

5.對實習成績合格的甲方學生,乙方要正式錄用,並與甲方學生簽訂有關就業勞動合同並及時通知甲方就業主管部門;對成績不合格者,乙方應向甲方及實習學生說明,並通知學生按規定時間返校另行實習擇業。

6.對甲方參加生產性實習的學生,乙方應向甲方實習學生支付一定的勞務實習費和生活補助,經協商為實習期_________元/月人。對實習特別優秀的學生,乙方應提前按錄用定級,按規定標準支付工資。

其它事項:

_________。

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要承擔乙方勞務實習費和生活補助等經濟損失,並繳納違約金_________元/人,負全部違約責任。

2.乙方違約要以協議期限按規定標準支付工資、勞務實習費和生活補助等,並按_________元/人予以就業補償,負全部違約責任。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就業、實習主管部門各一份,乙方一份。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中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就業協議書 篇7

1 首先你應該登入學院就業網,點選“學生就業--相關下載--解除畢業生就業協議證明模版”,按照要求進行填寫。

2 《解除就業協議證明模版》加蓋原用人單位公章或人事專用章,以及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章。

3 將《解除就業協議證明》與原勞動合同/就業協議書一併交至學院招生與就業處A104,換髮新的就業協議書。

注意

畢業生若已經與原用人單位不存在聘用關係,一定要儘早辦理解約手續,以便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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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就業協議書是什麼?有什麼作用?

就業協議書,全稱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制訂的。根據國家規定,在達成就業意向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必須簽訂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具有一定的廣泛性和權威性,是學校制訂就業方案派遣畢業生、用人單位申請用人指標的主要依據。就業協議書一式四份,簽訂完成後由畢業生、用人單位、學院、學校各留存一份。

 2.就業協議書的簽訂流程是什麼?

(1)畢業生在“畢業生情況”欄填寫個人基本資訊,並在“應聘意見”欄填寫:同意到XX(單位名稱)工作,簽字確認並註明日期。

(2)用人單位在“用人單位情況” 欄填寫完整的資訊,並簽署接收意見且加蓋單位公章。

(3)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後,使用本人註冊賬號和密碼登陸就業資訊網在“編輯就業協議”欄中完整錄入自己的就業協議資訊並選擇“提交”,學院畢業生輔導員負責對網上協議資訊進行初審並加蓋學辦公章。

(4)畢業生將協議送至學校職業發展指導中心服務大廳進行稽核並加蓋學校畢業生就業專用章。職業發展指導中心確定網上協議資訊無誤後鎖定畢業生就業資訊並留存一份就業協議書,其餘三份就業協議書由畢業生自己留存一份,另兩份分別交至用人單位和學院輔導員處。

3. 簽訂就業協議書時有哪些注意事項?

(1)單位名稱必須嚴格按照公章填寫。如用人單位由於內部隸屬關係等原因導致招聘公章與畢業生實際報到工作單位不符,需要用人單位提供證明材料,說明原因、寫明報到單位名稱並加蓋公章。

(2)如畢業生所簽單位為遼寧省內市屬用人單位(國企、央企、省屬以上用人單位除外),須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屬地人社局意見”欄加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章。

(3)簽約到外省工作的學生,執行所去省(市)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印發的檔案及有關規定。到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五市就業的畢業生,需按照當地畢業生就業政策辦理就業手續,提供當地人事局出具的落戶接收函方能派遣至簽約單位,手續不全的暫不能簽發到單位的報到證,只能派遣回原籍。

(4)如簽約單位所在地為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五市以外的其他城市,公司不接收檔案和戶口(一些外企、民營企業不具有檔案保管權),單位須出具不接收檔案和戶口的證明。

(5)填寫檔案轉寄詳細地址時應注意:有檔案保管權的公司的檔案轉寄地址一般應為“XX(單位名稱)人力資源部(人事處)”,另附詳細地址;無檔案保管權的公司的檔案轉寄地址一般應為“XX(單位所在地)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另附詳細地址。簽約到北京、天津、上海、廣州、深圳五市的畢業生,如果單位不予落戶,檔案轉寄地址處可不填寫,畢業時派遣回原籍,檔案直接發回生源所在市的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地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具體發檔時間及方式以檔案館實際發檔為準,一般為畢業後一個月左右。

(6)“雙方約定”欄需把雙方都認可的對“對方的約定”填寫在相應欄目中,簽字蓋章並註明日期。如果沒有徵得對方同意,私自簽署約定,將會導致不必要的糾紛。對於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的約定要另附一頁貼上在“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約定”欄的情況,如有畢業生簽字認可,也是有效的。

 4. 雙方就業意向書與就業協議書有什麼區別?

雙方就業意向書並不等同於就業協議書。就業協議書是國家教育部統一印製,由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三方簽訂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而雙方就業意向書通常是由用人單位自行制定,由用人單位和畢業生兩方簽訂。一些用人單位為了確保畢業生的簽約意向,會急於和畢業生簽訂就業意向書,但學校不會據此來確定就業方案,仍需要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有兩點值得注意:一是這些用人單位可能會根據簽訂的雙方就業意向書形成最後的錄用名單;二是簽約時一定要慎重,如果違反雙方就業意向書,也要承擔雙方約定的違約責任。

5.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有什麼區別?

(1)主體不同。就業協議書的簽訂主體是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其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的主體作用不言而喻,學校作為一個主體,其作用是維護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良好秩序,保障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併兼有學生畢業資訊真實性佐證之功效。而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在遵循平等自願的原則下依法簽訂的,只有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兩個主體。

(2)依據不同。就業協議書的依據是國家關於高校畢業生就業的法規和規定,勞動合同依據的是《勞動合同法》。

(3)內容差異。就業協議書可規定畢業生自身情況、就業意向、用人單位同意接收、學校審議派遣等,而在勞動合同中,必須依法明確勞動合同期限、工作內容、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勞動報酬和勞動紀律、合同終止條件,以及違反合同的責任等必備條款。除此之外,雙方還可以協商約定其他內容,在具體涉及到某項時還可以優先適用本地地方法規和規章。

(4)簽訂時期不同。就業協議書一般在學生畢業前簽訂,勞動合同一般在入職時正式簽訂。

(5)效力不同。就業協議書只是畢業生在“擇業”過程中籤訂的協議,其效力始於簽訂之日,終於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工作崗位報到之時。勞動合同的有效期,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以合同方式確定的,除法律規定的情形外,雙方不得隨意變更、中止。對畢業生來說,到用人單位報到後,在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之後,原就業協議書隨之失效。從這點來看,就業協議書不能替代勞動合同。

綜上所述,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聘用畢業生所訂立的兩種書面協議,二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絡的不同的階段,併發揮不同的作用,具有明顯的差別。

6. 為什麼就業協議書上的學校畢業生就業專用章要最後蓋?

按照學校的簽約流程要求,就業協議書的蓋章順序為:用人單位簽字蓋章、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所屬地人社局蓋章(國企、央企、省屬以上用人單位除外)、學院加蓋學辦公章、學校職業發展指導中心加蓋畢業生就業專用章。學校作為就業約定的見證方最後稽核蓋章,可以有效維護畢業生的權益,防止用人單位單方面解除就業協議給畢業生帶來的損害。如果學校先於用人單位蓋章,可能會對後續單位是否履約失去控制。畢業生需要明確簽約順序可能帶來的風險,認真與用人單位協商。

7. 用人單位要求學校先蓋章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部分用人單位為了簡化簽約流程,希望學校先蓋章後將就業協議書郵寄到單位,單位蓋章後直接留存一份,則需按如下流程辦理:用人單位出具帶有單位公章的接收函,職業發展指導中心留存接收函覆印件,同時要求畢業生在接收函覆印件上寫明“同意到**工作”並簽字確認;或單位統一出具確定錄用畢業生名單並由招聘負責人在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上“用人單位意見”欄內簽署錄用意見並簽字。畢業生在《簽約協議未返登記表》上登記並確認簽字。職業發展指導中心確認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上畢業生情況填寫完整,用人單位名稱填寫準確後蓋章並在就業資訊網上標註就業資訊。

8. 如果就業協議書上學生和單位都已簽章,學校尚未蓋章協議是否生效?此時學生違約是否應負違約責任?

不管學校是否蓋章,只要學生與用人單位達成意向,該協議便具有法律效力,相關違約條款對於簽約雙方皆有約束效力。如發生解約,需要按照約定條款履行相關責任。

 9.就業協議書丟失如何補辦?

畢業生登陸東北大學就業資訊網首頁——資料下載——就業資料專區,下載《就業協議書丟失補辦申請表》,填寫完整並由輔導員老師調查核實無誤後,簽字蓋章,學生將紙質版材料提交職業發展指導中心。學校稽核後在就業資訊網上公示5個工作日,並針對網上的公示結果進行調查,確認公示結果無異議後會電話通知學生本人前來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10.就業協議書籤訂以後,因用人單位更名或具體接收戶檔資訊變更需要修改協議書上所填寫的內容怎麼辦?

用人單位可出具證明材料,寫明協議書內資訊變更原因,註明需變更項及正確填寫方式,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學校職業發展指導中心留存證明材料並根據材料內容修改畢業生就業資訊。如用人單位需要依照更新後的資訊與畢業生重新簽訂就業協議,中心可依據此證明出具新的就業協議書,同時銷燬原就業協議書。

11.簽訂三方協議後,畢業生若要違約應該如何辦理?

畢業生持原單位解約函和原就業協議書到學校職業發展指導中心服務大廳辦理違約手續。每名畢業生僅有一次違約機會。學校針對首次違約的畢業生髮放新的就業協議書,首頁上方註明學號並加蓋公章;如畢業生二次違約,則不予新的就業協議書,畢業後統一派遣回原籍,報到證名頭列畢業生生源所在市的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

就業協議書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就業指導中心

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

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以下簡稱甲方)是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 (以下簡稱乙方)於 年 月畢業於 (院校) (專業),是 省 市 縣(市、區)生源,甲方與乙方和丙方(畢業生畢業學校就業管理部門)根據教育部及廣東省關於高校畢業生可申請暫緩兩年就業的有關規定及乙方的申請,就乙方暫緩兩年就業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暫緩就業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的檔案委託甲方保管,乙方須將有效聯絡地址及電話通知甲方;乙方的戶口(入學時戶口未遷入學校的按《關於做好普通高等學校學生戶籍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畢[ ] 號)有關規定辦理)及黨團關係按規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負責提供用人單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間或暫緩就業期間行為表現等鑑定材料。

三、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應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彙報有關情況,黨員要交思想彙報,參加組織生活。乙方可以參加丙方舉辦的各種型別的招聘活動,獲取用人單位的需求資訊,與用人單位進行雙向選擇,以及獲取丙方提供有關就業的其他服務。

四、暫緩就業期限內,如乙方需要升學(出國留學除外)或報考公務員時,甲方負責為乙方出具與升學有關的和報考公務員有關的證明,乙方須持本協議書及畢業證到甲方辦理;如乙方需辦理《失業證》、《結婚證》、《計劃生育證》或申請出國留學等手續,必須終止本協議,將檔案、戶口及其關係轉回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由生源地按相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回到生源地報到的,憑本協議書到甲方辦理派遣手續;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實就業單位的,憑本協議書及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或省直及中央駐粵單位接收證明到甲方辦理派遣手續。

六、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實單位或回生源地就業經批准辦理了派遣手續的,憑報到證及本協議書到甲方辦理檔案轉遞手續。甲方在五個工作日將乙方檔案交由機要部門轉遞(特殊情況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轉遞資料而造成檔案轉遞延誤,由乙方承擔一切責任。乙方在聯絡用人單位時,如對方提出調檔查閱的,廣州地區的用人單位請乙方通知用人單位到甲方查閱;廣州以外地區的用人單位乙方可憑本協議書及當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調檔證明到甲方辦理借檔案審閱手續。(注:借檔要在一個月內歸還,逾期不還視為放棄本協議,甲方有權作出適當處理,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七、暫緩就業期限屆滿時,如果乙方尚未落實就業單位,必須在暫緩期限屆滿後的十天內,到甲方辦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檔案轉遞迴生源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手續,併到丙方辦理戶口遷出及黨、團組織關係轉出手續。若協議到期乙方不辦理,甲方有權將檔案轉回乙方生源地地級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並將報到證交由丙方,由丙方連同戶口、黨團關係一併寄回生源地,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八、暫緩就業期限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法規法紀,如果乙方有違法違紀以及民事糾紛、勞務糾紛、債權債務糾紛,所引起的法律責任及後果自行承擔,與甲方、丙方無關。乙方被勞動教養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甲方有權取消其暫緩就業資格,將乙方檔案轉回生源地級市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戶口關係及黨組織關係及材料按本協議第七條規定中關於未落實單位畢業生的規定辦理。暫緩就業期間,醫療費用、人身意外傷害費用,由乙方個人承擔。

九、逢週二、五辦理上述相關手續。

十、本協議書一式三份(須貼上有與檔案一致的條形碼),甲委託丙方簽署,甲、乙、丙叄方各執一份。協議書自丙方將本協議書及乙方檔案在規定時間內移交給甲方之日起生效(檔案未到甲方,此協議書無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