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出租房安全協議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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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協議書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協議書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大家知道協議書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出租房安全協議書3篇,歡迎大家分享。

有關出租房安全協議書3篇

出租房安全協議書 篇1

為加強馨園物業公司出租房的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出租房安全事故,保護國家和公民生命財產安全,全面落實安全管理制度,根據《勝中社群管理中心出租房(場地)安全管理暫行規定》的相關精神,特制定本規定:

出租單位職責:出租的為遵章建築,符合安全規定的毛坯房或初裝房。

承租人責任:

1、對外經營的,必須自行辦理《消防安全營業許可證》,自備符合安全標準、完好有效的滅火器、水龍帶等消防器材,自行安裝應急照明、疏散指示燈。

2、承租人及所僱員工均會操作、使用消防器材,並應掌握火災、火險時的緊急疏散知識。房屋在使用期間,應確保疏散通道暢通無阻。

3、承租人不準在室內亂拉亂設電線、電源,要按照規範要求使用電器裝置。承租人不得私自更改配電系統,不得私自增加電器裝置,更改線路標號,嚴禁使用電爐子等大功率電器,確保安全用電。

4、承租人定期聘請專業人員定期檢查用電線路及負荷開關,對於老化的電路、不符合規定的開關、用電器,要按規定及時更換。

5、承租人所使用房屋的用電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定期供電,做到無人時斷電。

6、承租人使用燃氣的,要嚴格按照安全用氣管理規定,不許私拉亂接燃氣管線,要嚴格遵守“三前三後八不準”的用氣要求,杜絕違章用氣。

7、承租人使用燃氣的,未經主管部門批准,嚴禁改變用途、擴大用氣範圍以及增裝、改裝、拆除、遷移固定燃氣設施等違章用氣行為。

8、未按上述要求,造成人身財產損失的,由責任一方承擔。本協議一式兩份。

出租單位: (簽字) 承租人:(簽字)

出租單位:(蓋章) 承租人:(蓋章)

出租房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加強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安全協議。本安全協議為《房屋租賃合同》的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甲方責任

1.甲方不得將房屋出租給不提供相關身份證明、來歷不明人員以及不申報辦理暫住登記和不申領暫住證的人員。

2.甲方必須與乙方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和《安全協議》,並報安委會辦公室備案。

3.使用前,甲方應根據本協議內容,向乙方交待出租房環境和水、電、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項。

4.甲方對出租的房屋有權進行經常性安全檢查,對發現不安全隱患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排除。並對乙方提出的有關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5.甲方要落實安全防範措施,發現承租人有違法犯罪行為或嫌疑的`,應及時向公安機關舉報,不得窩藏、包庇違法犯罪分子。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對租賃環境和自身日常的安全負責,並提供必要的企業證明、身份證明、擔保證明等。

2.乙方有義務加強對相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學習和了解,並依法自行管理與檢查。

3.乙方使用前要對甲方提出的出租房環境及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確認,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絡。使用後視為使用時的安全環境為良性狀態。

4. 乙方在出租房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要具有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所必需的安全條件、安全設施和裝置,並配備必要的安全器材。

5.乙方不得在出租房內從事黃、賭、毒和其他影響公共秩序的活動,不得影響社會綜合治理工作,不得超計劃生育。若有上述行為,甲方有權提前終止租賃協議並上報有關部門處理。

6.乙方應自覺接受公安機關、流動人口管理辦公室等部門的檢查和管理。

7.乙方在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要求,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帶來的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由於甲方或乙方未嚴格執行《安全協議》約定內容,- 2 -

造成對方人員傷亡事故,按法律有關規定劃分責任,並依法協商處理。

四、甲方或甲方上級部門有權隨時檢查出租房現場及《安全協議》落實情況。對不安全隱患有權指出並要求乙方及時整改,由此造成的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處理。如本協議內容與法律法規和菸草行業規定有牴觸,執行有關國家或行業規定。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兩份乙雙方一份。

七、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

甲方簽字(蓋章) :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出租房安全協議書 篇3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年 月 日甲乙雙方簽訂了廠房租賃合同,為加強廠房租賃的安全管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安全協議(以下簡稱協議書),作為廠房租賃合同的補充協議。

一、甲方責任

1. 甲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株洲市安全生產條例》、《株洲市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

2. 乙方入駐前甲方向乙方交待清工作環境和水、電、要害部位等安全注意事項。

3. 對乙方提出的有關安全問題,積極協助解決。

二、乙方責任

1. 乙方應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株洲市安全生產條例》、《株洲市消防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

2. 乙方入駐前要對工作環境及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確定,如有問題及時與甲方聯絡。

3. 乙方在租賃期間因違反安全管理的有關要求,造成單位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依法自行處理和解決;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4. 乙方人員不準私自動用、拆卸甲方場地原有的設施,由於未執行此項規定,造成乙方人員或甲方人員傷害,一切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5. 乙方對本單位所有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並依法自行管理與檢查及購買勞動保險。

三、如甲乙雙方因工作需要到對方工作區域,在得到對方確認並徵得同意後,方可進入對方工作區域。

四、由於甲方或乙方未嚴格執行《協議書》約定內容,造成對方單位人員傷亡事故,按照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劃分責任,依法協商處理。

五、甲方或甲方上級專業部門有權隨時檢查工作現場及《安全協議書》落實情

況。對不安全隱患有權指出並要求責任方及時整改,由此造成的後果和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七、本協議自簽字蓋章之日起執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