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畢業就業協議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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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畢業就業協議書 篇1

甲方 (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 (個人)_______________

高校畢業就業協議書5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並按原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 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為甲方工作期限在 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蓋章)

鑑證時間: 年 月 日

高校畢業就業協議書 篇2

甲方(省級見習基地):

乙方(見習人員):

為幫助乙方提升職業技能和增強就業競爭力,根據《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在甲方就業見習有關事項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為見習人員,見習崗位為 ,見習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甲方的權利、義務

(一)按照《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法》的要求,制定見習方案,確定指導老師,在就業見習期間為乙方提供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條件,通過就業見習培訓切實提高乙方的職業技能;

(二)加強對乙方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導其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就業觀;

(三)負責對乙方見習期間的考勤管理和考核工作,出具見習考核意見,協助發放《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合格證書》;

(四)見習期內甲方原則上不得變更乙方的見習崗位,如因特殊情況需變更的,應由甲、乙雙方協商後以書面形式確定;

(五)乙方見習合格後,甲方應協助安排、推薦就業;

(六)見習期間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公室審批同意後,甲方可與乙方中止見習協議:

1.無故曠工連續3天或累計曠工5天以上的;

2.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章制度,不遵守見習紀律且教育無效的;

3.有主觀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一)嚴格遵守《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法》和甲方有關規章制度;

(二)服從甲方的管理,主動接受指導老師的見習指導與培訓,努力提高自身的職業技能。

(三)經考核合格,可獲得《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合格證書》,作為用人單位優先聘(錄)用見習合格人員的依據。

(四)見習期間,乙方應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智慧財產權。

(五)見習期間,乙方因病或已落實工作等原因不能在甲方繼續從事見習的,本人提出書面申請並出具相關證明,經與甲方協商,並報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公室審批同意後可以中止見習協議,不再享受見習人員待遇。

(六)見習期間,甲方違反有關法律和規章制度,對乙方造成嚴重傷害的,乙方有權報請所在地省轄市人才服務機構(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協調處理,情形嚴重的,可報請江蘇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管理辦公室批准,中止見習協議。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的由甲方所在地省轄市人才服務機構(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協調處理。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由甲方所在地省轄市人才服務機構(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負責鑑證,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人才服務機構(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留存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字):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省轄市人才服務機構(畢業生就業指導機構)(簽章)

年 月 日

高校畢業就業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為充分解決公司學員在學習期滿畢業後的就業問題, 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就乙方委託甲方為其定向推薦就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成立專門的就業保障機構——學員就業指導中心, 負責向乙方提供如下服務:個性化的就業諮詢, 擇業指導,就業前培訓,人才需求資訊釋出,假期實習及介紹和定向推薦工作等。

2、甲方負責將乙方推薦給協議用人單位擇優錄用, 同時,甲方根據自身的發展需要,將定向錄用品學兼優的畢業生留在甲方公司工作。

3、甲方將根據乙方學習期間綜合表現的評定,包括學習成績等級(優,良,中)和個人素質等多方面,幫助乙方介紹用人單位和推薦工作,以保障乙方充分就業。

4、乙方學習期間違反法律規定被追究法律責任者,甲方可予以開除,不予退還學費;()違反學校規定自動退學或勸退者、勒令退學者、開除處分者不予退還學費。

5、甲方為乙方提供就業保障的期限為乙方學習期滿畢業前後的6個月內。

6、本協議為甲方對乙方的實質性保證,確保試用期每月綜合薪水不低於行業最低工資水平,畢業後也可自主擇業。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就業指導部門的工作進行督促和監督。

2、乙方有權自由選擇自己的就業單位,如乙方對甲方推薦的工作不滿意, 甲方為乙方推薦新的工作,每次間隔時間6個月內。如果由於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就業尚不能解決的,乙方可申請免費重新學習一次,直至乙方找到滿意工作。由於乙方個人原因(曠課、學習態度惡劣、違法違紀、品行不良、不服從公司安排等)導致就業不能解決的,由乙方個人負全責。就業單位月綜合工資低於行業最低工資水平的,乙方可向甲方申請重新推薦工作。

3、乙方需具備以下條件,甲方方可為其提供充分的就業保障。

(1)乙方在學習期間成績合格,順利畢業或完成學習內容,取得公司規定的相應的職業資格證書。

(2)乙方品質優良,學習期間無重大違紀行為。

(3)無犯罪記錄,無記過以上處分。

(4)交清全部學費、雜費和代收費。

4、乙方如因故(家庭原因,個人原因)中途退學,甲方將不再為其提供就業保障,協議自動終止。

5、乙方在享受甲方提供的就業保障服務時,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和相關規定。

 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由雙方簽字蓋章後即行生效。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雙方不能解決,交由甲方所在地仲裁機構處理。

五、本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學習期滿後6個月內有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高校畢業就業協議書 篇4

甲方(就業見習基地單位名稱):

乙方(見習人員):

依據重慶市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甲方與乙方就有關就業見習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 就業見習崗位,安排見習帶教人員對乙方進行見習崗位職責帶教培訓。

2、乙方應按照甲方安排參加就業見習,服從帶教老師的業務指導和工作管理,遵守甲方規章制度。

3、乙方在甲方的就業見習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甲方支付乙方基本生活補助標準為 元/月,其中含市財政支付的800元就業見習補貼,最長期限為6個月。

5、甲方為乙方辦理見習期間不低於50元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6、就業見習期滿,就業見習協議終止。

7、經雙方協商,甲方留用乙方在本單位就業,雙方應簽訂勞動合同,甲方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8、甲方未按本協議約定落實就業見習崗位、發放基本生活補助、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做好就業見習帶教職責等,乙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並可向市或區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提出維護合法權益的訴求。

9、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無正當理由脫離就業見習崗位,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10、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訂立補充條款解決。

11、本協議一式三份,由雙方各執一份,報市人交流服務中心一份備案。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高校畢業就業協議書 篇5

甲 方:

地 址:

乙 方:

身份證號:

所在學校:

為明確實習人員與實習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實習期限及工作安排

1、按照甲方的崗位需求,乙方經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服務機構推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甲方指定崗位實習。

2、甲方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安排乙方實習活動包括必要的培訓,以提高乙方的實踐能力。

3、甲方不承諾乙方畢業時一定錄用其為公司員工。如果實習結束,經雙方協商願意達成正式勞動協議,甲方優先錄用乙方為公司員工。

 二、實習崗位

4、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學專業,安排乙方到 部門,從事 工作。實習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其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對實習崗位進行調整。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甲方在乙方實習期間,協助乙方所在高校對乙方進行管理;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 元/月的基本生活補助;尊重乙方休息權;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實習崗位的安全;實習結束時配合乙方所在學校共同對乙方進行考核鑑定,出具實習證明。

6、乙方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甲方安排的內容參加實習,按時完成實習期間甲方交付的任務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守甲方商業祕密、技術祕密。

7、實習期間乙方應遵守的規定: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及管理規定; (3)乙方應遵守甲方的操作規程,如有違反造成甲方財物損失,按甲方規定處理。

對於不能遵守相關制度的學生,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對乙方做出警告、通報或單方即時解除協議,終止乙方在甲方的實習,但是應提前告訴乙方和說明原因。

8、實習期間乙方在說明原因並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與甲方解除協議。

 四、違約責任

9、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即為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10、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甲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學校反映,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教育或終止實習。如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賠償。

11、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補助,乙方有權追償。

 五、其他規定

12、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約定或協商解決。

13、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經甲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和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