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就業協議書範文彙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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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協議書的場合不斷增多,協議書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書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就業協議書9篇,歡迎大家分享。

【精華】就業協議書範文彙編9篇

就業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獲取對路適用人才,提高人才效益,甲方根據用人單位需求和委培生的擇校(專業)意向,進行定向委培,給乙方提供大學深造及就業的機會,並經雙方協商,特訂立以下協議:

一、委培專業:_________。

二、畢業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三、委培期間,要求乙方品學兼優,無學校校紀校規處分。

四、乙方委培期滿,獲得畢業證書及相關學位證書,英語達到_________級,計算機達到_________級。

五、委培期間,甲方負責乙方預約就業單位每年一次實習活動。

六、乙方委培期間因自身原因不願到原約定就業單位就業的,應在畢業前一學期向甲方提前提出解約理由,甲方負責與用人單位聯絡,甲方不再退還預約就業費用。

七、簽定本協議時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預交預約就業費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八、乙方委培期滿,未達到約定條件而被原約定就業單位拒收的,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再退還預約就業費用,但免費為乙方推薦三次就業機會。

九、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情況發生變化,錄用乙方意向發生變化不再錄用乙方時,由甲方通知乙方,並由甲方負責推薦乙方就業,若甲方推薦乙方就業成功,則不再退還預約就業費用,若乙方願意自行解決就業的,則退還全部預約就業費用。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家長(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招用_____________為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勞務協議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________為工作任務完成並終止合同的標誌。

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

二、勞務協議工作內容

乙方的工作崗位:__________、

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任務。

三、勞務協議勞動報酬

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元月。

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基礎工資為________元月,其餘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條中明確。

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勞務協議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退休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後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廣州市醫療保險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撫卹金、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

福利待遇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務協議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工作時間

1、甲方經批准,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工作時間制度:

標準工作時間:乙方每天工作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天,每週總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不定時工作:乙方的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職責要求靈活安排;

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乙方的工作時間在______月年內綜合計算,但每天總的工作時間不超過 小時。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後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務協議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務協議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洩露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式進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項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後被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除上述第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

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應當在十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八、勞務協議經濟補償金和生活補助費的發放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 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應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及本市的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或醫療補助費。

乙方個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經濟補償金。

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不與乙方續訂合同的,應按《廣州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支付乙方生活補助費。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不低於本合同終止前的標準的情況下,不與甲方續訂勞動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九、勞務協議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條第項第2、3、4點情況的;

4、_______;

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損失的範圍包括:

________;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違約方可以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

1、違約行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十、勞務協議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勞務協議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勞務協議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構

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3

1、《就業協議書》的作用有哪些?

《就業協議書》是國家就業主管部門把畢業生列入就業派遣計劃的基本依據。學校依據《就業協議書》編制就業方案,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稽核備案,並辦理《就業報到證》。

請大家明確一點:辦理了《就業協議書》就是說有人接收你的檔案就說明你從這一刻起可以開始算工齡了。所以請大家一定注意!!

2、《就業協議書》的簽訂順序是什麼?

畢業生如實填寫“畢業生情況及意見”一欄所有內容。

用人單位及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簽署意見、蓋章;

畢業生所在系部簽署意見、蓋章(空出來不用寫);

就業部門稽核後簽署意見、蓋章(空出來不用寫)。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一欄和“用人單位意見”一欄務必詳細填寫,不能缺項。

3、《就業協議書》的蓋章有哪些要求?

咱們發了三份《就業協議書》,三份務必填寫、蓋章一致。

(1)被其他非國有企業錄用(絕大多數同學都是這種情況,這種公司因為沒有檔案管理權,所以要在該公司所在地的人才交流市場進行檔案託管),這個又分兩種情況:

①就業單位在你本人生源地的,比如說如果你的生源地是三門峽,就業單位也在三門峽,那麼只要在“用人單位意見”處蓋上公司公章即可,依此類推;

②就業單位不在你本人生源地的,那麼,這就需要除了在“用人單位意見”處蓋上公司公章,還要在“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處蓋上該公司所在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的章。

因為大家可能還不明白,簽了就業協議的意義是:可以給你辦理報到證,檔案可以留在這裡,這就意味著你可以辦理這個地方的戶口了。

人事代理:如果你們實在沒有親人朋友能幫你們找到公司掛名,那麼幫大家辦理,但是這個有名額限制,實在沒有辦法的時候再給辦理!

就業協議書 篇4

為維護廣大畢業生的切身利益和學院聲譽,維護就業協議書的嚴肅性,進一步規範我院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管理工作,規範我院畢業生擇業行為,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經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教育部統一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的依據。本辦法中所提及的就業協議書均指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第二條 就業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書。

第二章 協議書的.製作和發放

第三條 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有唯一編號。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範圍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專科畢業生。

第五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部門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協議書須加蓋“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印章方為有效。

第六條 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律以原件為準,影印無效。

第七條 就業協議書一經發放務必妥善保管,謹防丟失。就業協議書原則上不予補辦,如因特殊情況遺失者,補辦程式如下:

1.如學生本人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絡,提供就業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附件1),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所在書院初審後,上報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稽核通過後,在學院畢業生就業資訊網上公告掛失,公示期一個月;公示期滿學生到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2.如用人單位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絡,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應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以上材料均需為原件,影印及傳真件無效),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所在書院初審後,上報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稽核通過後,在新的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用人單位名稱後,發放給學生。

3.對於協議書丟失補辦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遺失補發”字樣;因個人原因造成協議書丟失而違約或被用人單位追究違約責任等其他相關後果的,丟失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章 協議書的簽訂

第八條 畢業生就業實行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的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須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礎上,慎重抉擇。

第九條 畢業生應如實填寫就業協議書中的相關內容,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約前,應詳細閱讀協議書上所列條款,如與用人單位有其它約定,應當符合就業政策和國家法律規定,並以書面形式確定,標註在協議書“備註”欄內,其內容視為協議書的一部分。違背就業政策或要求學院在規定以外履行某些義務的,學院一律不予承認。

第十條 每名畢業生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以欺騙手段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任何形式就業協議書的,學生個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簽約後畢業生應及時無誤地將就業協議書送達用人單位。不送達用人單位,並以此為理由要求重新選擇用人單位的,一律按違約處理;就業協議書未及時無誤地送達用人單位,報到時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所產生的後果由畢業生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後,在一週內將協議書(一份)上交學院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進行全面審查,符合手續和規定的予以辦理,並列入學院畢業生就業計劃。

第十三條 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有效,超過擇業期作廢。擇業期為兩年。

第十四條 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使用協議書籤訂的就業協議無效。

第四章 就業協議書各協議方義務

第十五條 就業協議書一經簽訂,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 學院監督畢業生履行就業協議,為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用人單位按協議接收畢業生,並履行協議所簽訂的其他內容;畢業生應按協議規定就業,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第五章 違約協議的處理

第十七條 各學生管理部門在開展就業指導工作中,要對畢業生廣泛開展誠信教育,對畢業生違約問題進行核查、教育和引導,降低就業違約率。違約率是學院年度就業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

第十八條 畢業生一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雙方就已構成契約關係,畢業生因特殊原因終止與原簽約單位的協議,必須辦理解約手續。

第十九條 要求解約的畢業生,首先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單位簽署解約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新接收單位簽署接收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經學生所在書院初審,向大學生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提交審批,學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續齊備”的原則進行審批,同時將相關紀錄存入學生個人誠信檔案。

對於以下情況原則上將不予審批:

1.無新簽約單位或升學單位的學生要求解約;

2.學生第二次申請辦理解約手續。

第二十條 未通過學院審批,學生擅自與原簽約單位解約,不履行協議的,應當自行承擔違約責任,學院將其《報到證》等相關就業材料發往原簽約單位。

第二十一條 對於違約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解約補發”字樣。

第二十二條 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如有以下行為,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將不再為其發放就業協議書,亦不再負責推薦其就業:

1.求職過程中惡意競爭,對學院聲譽和其他同學求職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

2.與用人單位簽約過程中,故意錯誤填寫個人資訊或不簽字,並以此為理由要求解約的;

3.假稱協議書丟失、損毀或其他理由試圖騙領新協議書的。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學生事務發展部就業創業指導服務中心負責解釋。原《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協議書〉管理辦法》(院管〔20xx〕24號)同時廢止。

附件:1.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

2.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

附件1 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

附件2 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

就業協議書 篇5

甲方:地址:聯絡電話:

乙方:身份證號碼:常住地址:

聯絡電話:

風險提示:

注意慎重選擇培訓物件,不對試用期內的員工進行委外出資培訓,因為,按法律規定,即使與其簽訂了服務期協議,試用期員工一旦辭職,企業是不能追究其賠償違約金的。若該新員工表現優秀,確實要出資對其進行委外培訓的,建議先給予辦理提前轉正,將其轉為正式員工後再與其簽訂服務期協議,這樣追究其違約責任時才合法。為充分解決學員在學習期滿畢業後的就業問題,甲乙雙方經共同協商,在自願、平等的基礎上,就乙方委託甲方為其定向推薦就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簽訂本協議的背景

1、為了確保教學質量,提高學成率,以使學員早日走上工作崗位,在教育部教育管理資訊中心________工作組的監督指導下,教育部教育管理資訊中心高階資訊科技人才________培訓基地(以下簡稱________培訓基地)負責培訓、認證和考試工作。

2、在教育部教育管理資訊中心的授權和指導下,________________專門設立了人才交流中心,負責為____________提供人才推薦上崗的服務工作。

3、乙方已通過甲方的面試,基本符合入學條件,並已辦理入學手續,正式成為培訓基地的學員。

4、對乙方的管理由甲方和________培訓基地共同負責。本協議的相關條款,________培訓基地認可並支援。

5、為了明確甲乙雙方權益,確保教學質量,雙方本著平等公正和學員利益第一的原則經協商後,甲方與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簽訂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二、培訓內容:

三、培訓時間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始,預計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結束。

四、待遇及費用風險提示:

對於培訓期間的待遇要明確,包括培訓期間的補貼、工資福利、保險等。要特別注意:在培訓協議中寫明培訓費包括什麼費用,不包括什麼費用,以防在員工違約時不致引起爭議。要明確在培訓期間的住宿標準、交通費等。要注意較長時間的培訓是否有探親假,如有規定要寫明。

1、學校保證所推薦的單位試用期間每月總收入不少於_________元。

2、學生在前五個學期綜合測評總成績排在學校前十名者,或連續兩年被評為優秀學生幹部者,優先推薦就業並免交就業推薦費,其餘學生在最後一學期需另交納就業推薦費_________元。

3、面試期間學生的差旅費、住宿費由學生本人負責,學校不給予補貼。

4、無須學校推薦就業的學生,可退還就業推薦費。

五、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嚴格按照經專家組反覆論證並通過的教學實施方案的要求完成教學工作,根據學校的安排為學員提供良好的學習環境,確保給學員提供合理的上機時間。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一次性交清全部學費、資料費等費用,然後再履行為乙方提供全部服務的承諾。

3、因乙方行為過錯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

4、乙方正式入學並簽訂本協議後,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在校學習期間的意外傷害保險。風險提示:

服務期要定的合理,比如:按培訓費總和5000元約定________年,以此類推。另外,還需在此條款里約定如與勞動合同期限及以後簽訂的培訓服務期限有衝突,勞動合同期限延續至培訓服務期協議約定的服務期終止等字樣內容,以解決服務期超過勞動合同期限的合同自動延續問題。

5、乙方完成學業並通過考核之日起一個月之內,根據乙方所學專業為其提供在____推薦相關行業內就業的服務,推薦服務期為________年。在服務期內,因乙方所在單位的原因致使乙方的工作發生變動,甲方應無條件地為乙方提供幫助,直到乙方再次上崗為止。若乙方在甲方為其推薦的單位工作時間達到三個月,則視為乙方成功就業。成功就業後,甲方有義務對乙方進行兩年的工作、再學習、法律諮詢等跟蹤服務,力求乙方在____行業能夠持續穩定的發展。

6、因乙方個人原因(違法、違紀或無故放棄就業機會等)導致甲方不能推薦工作或推薦工作後不能繼續工作的,甲方有權取消其推薦資格且不再提供推薦服務。

7、如果乙方不能通過專業考核,但在學習期間能夠做到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上課、上機並完成作業,並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可申請重學(其它費用自理),重學期間不保證人手一機。

六、乙方權利與義務

1、遵守學習紀律,按時上課,按時完成作業,認真練習,服從學校各項規章制度及學員就業安置管理制度。書費、生活費、醫藥費、住宿費、考試費等由乙方自理。

2、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相關各種具有法律效力的證明文字,如:身份證、學歷證、戶口等影印件。不得提供虛假資料,否則視為違約。

3、乙方在校期間要愛護使用學校的各種裝置和公物,如由於人為造成裝置損壞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4、乙方要與他人和睦相處,不得發生酗酒、打架鬥毆等。

5、乙方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不得有違法亂紀行為,不得擾亂課堂秩序,不得違反校規、校紀等規章制度,不得做有損甲方名譽及形象的行為。

6、在個人自願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統一組織乙方參加學習內容相應的認證考試,費用由乙方自理。

7、乙方應於學期終止之前,做好離校準備,學期終止一週內,退出住宿及辦理相應的離校手續,甲方有義務為學員推薦崗前週轉房(費用由學員自理),以方便學生應聘工作。

8、乙方在結業後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推薦就業工作的服務,直到乙方在甲方為其提供就業的單位成功就業為止。

七、違約責任

1、乙方符合推薦就業的各項條件並同時需要學校推薦的,而甲方不能給予推薦就業,甲方退回乙方所交學費。

2、乙方在校就讀期間,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不予推薦就業,由乙方自謀職業:

(1)未能通過甲方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

(2)有打架、鬥毆或其它嚴重違紀行為、影響惡劣。

(3)受記過或以上處分(被撤消處分除外)。

(4)未按甲方規定交清學、雜費,就業推薦費或其他所欠費用者,或中途退學、轉學。

3、乙方有下列情形者,學校不再安排就業:

(1)不服從學校安排或學校通知面試而不到達三次者。

(2)學校安排成功,學生已同意就業而不上班者。

(3)就業後無正當理由自己辭職或因主觀原因被單位辭退者。

八、不可抗力因不可抗拒之因素(如:地震等),而影響本協議的履行,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延期履行。

、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本協議的形成、效力、解釋、簽署、修改及終止均受中國法律管轄,一旦其中兩方就本合同發生爭執,雙方應本著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無法解決,則將案件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其它事宜

1、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2、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代表人(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6

7.1.1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有什麼作用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學校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權利和義務的書面表現形式。《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般由國家教育部或各省、市、自治區就 業主管部門統一製表。作為學校列入派遣計劃依據的《全國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由學校發給,畢業生簽字,用人單位蓋章,畢業生本人儲存一份作為辦理報到、接轉行政和戶口關係的依據。

7.1.2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是用人單位錄用畢業生時所訂立的書面協議,但兩者分處兩個相互聯絡的不同階段,表現在:

1、《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在校時,由學校參與見證的,與用人單位協商簽訂的,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方案和畢業生派遣的依據,勞動合同是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明確勞動關係中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學校不是勞動合同的主體,也不是勞動合同的見證方,勞動合同是上崗畢業生從事何種崗位、享受何種待遇等權利和義務的依據。

2、《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內容主要是畢業生如實介紹自身情況,並表示願意到用人單位就業,用人單位表示願意接收畢業生,學校同意推薦畢業生並列入就業划進行派遣。勞動合同的內容涉及勞動報酬、勞動保護、工作內容、勞動紀律等方方面面,更為具體,勞動權利義務更為明確。

3、一般來說《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簽訂在前,勞動合同訂立在後,如果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待遇、住房等有事先約定,亦可在《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備註條款中予以註明,日後訂立勞動合同對此內容應予認可。

4、《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是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關於將來就業意向的初步約定,對於雙方的基本條件以及即將簽訂勞動合同的部分基本內容大體認可,並經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 部門和高校就業部門同意和見證,一經畢業生、用人單位、高校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簽字蓋章,即具有一定的法律效應,是編制畢業生就業計劃和將來可能發生違約情況時的判斷依據

7.1.3 教育部關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管理辦法

1、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一致意見上後,均須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2、《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由教育部高校學生司制定,學校招生就業工作處統一翻印,各學院集體到招生就業工作處領取,或者由畢業生持本人學生證到招生就業工作處領取。每位畢業生只有一套《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每套一式四份。

3、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影印、複製、翻印《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在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書時,如果《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因破損等情況而不能使用時,可持原件到招生就業工作處申請更換;《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不得挪用、轉借、塗改,否則視為無效。

4、畢業生在協議書上籤署個人意見之後,用人單位或學校兩方之中只要有一方在協議書上簽字,畢業生即不得單方面終止協議的簽訂工作。畢業生違約時,必須辦理完畢與原簽約單位的解約手續,然後將原協議書交還招生就工作處,並換取新的協議書。

5、畢業生如果不慎將協議書遺失,學校原則上不再補發,到畢業派遣時,畢業生回生源地參加二次分配。若因特殊情況需要補發時,畢業生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由所在學院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負責人簽署意見,經招生就業工作處調查並研究之後酌情處理。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時,招生就業工作處方予受理:

(1)、經核查,協議書確實屬於遺失者;

(2)、招生就業工作處收到畢業生的申請書兩個星期以上。

(3)、畢業生須交納相當於違約金數額的費用。

6、凡是通過地方或部委畢業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與用人單位簽訂《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簽約時可使用他們提供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但是畢業生回校後,必須與學校補籤《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如果另有選擇,則必須與原簽約單位解除所簽訂的協議。

7.1.4 《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簽訂程式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達成一致後,簽約程式是:

1、畢業生認真如實填寫基本情況及應聘意見,並簽名。

2、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及人事調配部門簽定意見。

3、用人單位一定將檔案詳細轉遞地址填好。

4、各院系籤意見。

5、學校就業指導中心籤意見。

6、省就業指導中心簽證。

需要說明的是:按程式最後到學校簽章,由學校作最後把關,更有利於維護畢業生合法利益。有些畢業生圖方便,要求學校先簽章,再交用人單位,容易寫上有損畢業生權益的條款,產生不利後果。學校把關,意義還在於確認簽約手續是否完備,否則由於手續不齊等原因,導致報方案時通不過,或派走後到用人單位無法報到,會加大畢業生心理負擔。

就業協議書 篇7

就業協議書填寫須知

一、每位畢業生有且僅有一套(三份)就業協議書,對應一個程式碼,不能借用和影印。

二、填寫之前請先仔細閱讀協議書籤約須知與簽訂協議書注意事項,如不認真閱讀,出現問題後果自負。

三、填寫時必須使用黑色水筆填寫,不得用圓珠筆、鉛筆、紅色筆書寫。字跡要求字跡清楚、工整,不得塗改,不可有空缺項。

四、協議書填寫要求:

1、“協議書封面”:用人單位名稱一定要認真填寫工整,並且一律填寫用人單位名稱的全稱。

2、“畢業生情況及意見”欄:

【政治面貌】如實填寫“群眾”、“團員”、“預備黨員”、“黨員”

【健康狀況】填寫“健康”

【培養方式】並軌下面打對勾

【畢業時間】統一填寫20xx年6月

【家庭住址】填寫畢業生家庭所在地即可,按省、市、縣、鄉(鎮)、村格式詳細填寫

xx省xx市xxx行政村x隊

【身份證號】填寫時保證無誤

【應聘意見】統一填寫“我同意到貴單位就業”,並簽名及簽署日期。檔案轉寄地址:一欄不填。

3、“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欄:由用人單位逐項填寫完整,不得有空缺,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和上級主管部門人事專用公章。

(1)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是指有存放檔案的職能,能夠晉資、晉職,如大中型企業等國有單位),只須在“用人單位意見”一欄加蓋單位公章即可。

(2)無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是指無存放檔案的職能,如股份制、民營、三資企業等非國有單位),須到當地(市)人事局辦理人事代理手續,除“用人單位意見”一欄加蓋單位公章外,還須“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一欄加蓋用人單位所在地“人事局”及“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3)如果單位為畢業生辦理的是人事代理手續,要了解清楚有關人事代理的各項內容,以防日後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4、“學校意見”欄:

【學校聯絡人】填寫畢業生所在班級輔導員姓名

【聯絡電話】統一填寫學校就業指導中心電話:0371—68229

【郵政編碼】450

【院(系、所)意見】統一填寫“同意”並加蓋所在學院公章。

5、“備註”欄:用人單位若無要求,畢業生可以在此項中不填寫。如有需要可簡單填寫相關內容,如與用人單位有其他協議外協定,務必填寫於備註欄。主要內容可以包括:簽約年限;違約條件與違約責任;違約金;社會保險等。

五、注意事項:

1、就業協議書只有一份,在簽約時一定慎重考慮,一旦用人單位在上面簽字,要更改或換髮協議,必須有用人單位同意更改或放棄該協議的書面證明,否則不能更改和換髮協議書。就業協議書一旦三方簽字生效,就不能更改,否則,涉及違約事宜,只能按違約程式辦理。

2、畢業生只能使用有自己編號的協議書籤訂就業協議,畢業生所持學院下發的就業協議書不得轉讓他人使用。不得影印彩印。

3、未使用的就業協議書(包括未找到就業單位、專升本同學的未使用的就業協議書),要適時退還給畢業生所在學院,並辦理相關手續。因遺失致使自己無法辦理相關手續的同學,其責任自負。

就業協議書 篇8

甲方: (見習單位)

乙方: (見習人員)

為明確見習人員與見習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安排

1、按照甲方的崗位需求,乙方經 (區(縣)團委)、人力資源市場推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甲方指定崗位見習。

2、甲方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安排乙方見習活動包括必要的培訓,以提高乙方的就業創業能力。

二、見習崗位

3、甲方安排乙方到 部門,從事 工作。見習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其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對見習崗位進行調整。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負責對乙方在見習期間進行管理;在乙方到崗前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額為 元;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 元的基本生活補助;有條件的單位為乙方見習期間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乙方休息權;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見習崗位的安全;見習結束時對乙方進行考核鑑定,出具見習證明。

5、乙方須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個人材料,並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甲方安排的內容參加見習,按時完成見習期間甲方交付的任務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守甲方商業祕密、技術祕密。

四、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即為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7、甲方未能及時足額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致使乙方受損的,應予賠償。

8、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教育或終止見習。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賠償。

9、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補助,乙方有權追償。

五、爭議解決途徑

10、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爭議,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相應的組織提出調解,調解不成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六、其他規定

1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約定或協商解決。

12、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經甲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和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另一份交乙方組織單位存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9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姓名:

法人代表:性別:

委託代理人:出生年月:

為維護國家畢業生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定如下協議:

一、就業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資訊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須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基本要求及工種崗位安排,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本協議無效。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學校稽核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黑龍江省教育廳審查批准,學校負責辦理就業報到證簽發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辦理就業報到證簽發手續,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定協議前進行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畢業生、用人單位兩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其他約定事項”欄中逐條明確。約定的有關內容可包括: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違約責任、協議自動失效條款、協議終止條款、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等,經畢業生、用人單位簽字、蓋章後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約定事項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的合法權益。本協議未明確的其他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的使用範圍:國家計劃內統一招生的畢業生(含高職高專畢業生、本科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定向生、委培生按定向委培協議就業,不使用本就業協議書(解除定向或委託協議的除外)。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影印無效。

甲方乙方(簽名):

負責人: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