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安全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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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安全漸漸的成為了大家關心的問題,下面本站小編整理了網路安全協議書,歡迎閱讀!

網路安全協議書

  網路安全協議書一

現依據《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令第292號)、《非經營性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管理辦法》(資訊產業部令第33號)、《網際網路站管理工作細則》(信部電[XX]501號)、《資訊產業部關於依法打擊網路淫穢色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信部電[XX]231號)、《工業和資訊化部關於進一步深入整治手機淫穢色情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工信部電管〔XX〕672號檔案)、《工為和資訊化部關於進一步落實網站備案資訊真實性檢驗工作方案》(工信部電管局函[XX]64號)等有關規定,為配合省通訊管理局維護網際網路正常運營秩序、創造良好的網際網路環境。金萬邦所有接入服務的網站主辦者與金萬邦公司簽署本項協議,遵守如下條款: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網際網路資訊保安,促進網際網路服務有序發展,制定本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所稱網際網路資訊保安,是指新一代資料中心提供給網站主辦者的網際網路接入服務,包括主機託管、虛擬主機等。

第三條 此協議遵循文明守法、誠信自律、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則。

第四條 金萬邦負責本公約的組織實施。

第二章 協議內容

(一)網站主辦者保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的法律、法規,文明使用網路,不傳播色情淫穢資訊以及其他違法和不良資訊;

(二)網站主辦者保證不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三)網站主辦者保證不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四)網站主辦者保證不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網站主辦者保證不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xx和封建迷信的;

(六)網站主辦者保證不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七)網站主辦者保證不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凶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網站主辦者保證對網站內容進行有效監督和管理,及時刪除違法和不良跟貼資訊;

(九)網站主辦者保證不利用網際網路傳播計算機病毒等惡意程式,不危害他人計算機資訊保安。

第五條 違反服務協議的,金萬邦應及時予以督促改正,有權直接關閉相關違法和不良資訊內容的網站或停止為其提供服務,如停止服務後需行開通,收取開通費100元/次。

第六條 金萬邦要求網站網站主辦者實行實名註冊備案,註冊資訊應當包括網站主辦者真實姓名、有關證件、通訊地址、聯絡電話、郵箱等。

第三章 附則

第七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本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八條 作為金萬邦的接入服務網站主辦者同意遵守上述條款,違反本協議,承擔相關責任.本協議由網站主辦者簽字蓋章即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由金萬邦負責解釋。

  甲方單位名稱 (蓋章) : 乙方單位名稱(蓋章):

  日 期: 日 期:

  網路安全協議書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網路資訊資源的'安全,促進idc接入服務有序發展,制定本協議。

第二條 本協議所稱伺服器,是乙方向甲方租賃使用或託管的伺服器資源、自主網路空間等。

第三條 此協議遵循文明守法、誠信自律、自覺維護國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原則。

第二章 協議內容

(一)乙方保證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網際網路資訊服務的法律、法規,文明使用網路,不傳播色情淫穢資訊以及其他違法和不良資訊;

(二)乙方保證不傳播侮辱或貶損其他民族、種族、不同宗教信仰和文化傳統的資訊;

(三)乙方保證不傳播造謠、誹謗資訊以及其他虛假資訊,不傳播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資訊;

(四)乙方保證不傳播侵害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資訊;

(五)乙方保證對跟貼內容進行有效監督和管理,及時刪除違法和不良跟貼資訊;

(六)乙方保證不利網路資源傳播計算機病毒等惡意程式,不危害他人計算機資訊保安。

第三條 乙方申請的資訊資源只能供自己使用,不得轉讓或出租。由於轉讓或出租造成的不良後果,乙方將承擔直接和連帶責任;

第四條 依據《非經營性網際網路備案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規定,所有網站需先備案後接入,如備案資訊不真實,將關閉網站並登出備案。乙方承諾並確認:提交的所有備案資訊真實有效,當備案資訊發生變化時請及時到備案系統中提交更新資訊,如因未及時更新而導致備案資訊不準確,甲方有權依法對接入網站進行關閉處理。

第五條 甲方應保護乙方資料。未經乙方充許,不得向第三方提供乙方的相關資料,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章 附則

第六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本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本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七條 本協議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

  甲 方: 乙 方: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