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因履行200 年 月 日簽訂的《 合同》(或……協議書)而發生爭議。現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同意將爭議提交惠州商事調解中心按該中心現行有效的調解規則進行調解。
雙方一致(可選擇):
1、選定 先生/女士擔任調解員。
2、委託調解中心代為指定調解員。
並同時確認如下事項(可選擇):
1、經調解達成和解協議後,雙方同意將和解協議提交惠州仲裁委員會製作成仲裁裁決書,賦予其可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
2、經調解未能達成和解協議的,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惠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以及時有效地解決爭議。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二00 年 月 日
調解確認函(格式)
(適用於雙方沒有調解協議的情況)
惠州商事調解中心:
我方已收到貴中心送來的`申請人 就其因履行與我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 合同(或……協議書)而發生的爭議向貴中心申請調解的材料。為此,我方確認:
一、我方同意將爭議提交貴中心調解解決。
二、我方不同意將爭議提交貴中心調解解決。
現我方:
1、選定 先生/女士擔任調解員。
2、委託調解中心代為指定調解員。
並同時確認如下事項:(可選1項,也可選擇2項):
1、經調解達成和解協議後,我方同意將和解協議提交惠州仲裁委員會製作成仲裁裁決書,賦予其可強制執行的法律效力。
2、經調解未能達成和解協議的,我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惠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被申請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二OO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