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就業協議書範文集合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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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下社會,協議書的使用頻率呈上升趨勢,簽訂協議書能夠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權利。協議書到底怎麼寫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就業協議書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實用的就業協議書範文集合九篇

就業協議書 篇1

用人單位

培養單位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 主管部門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人及電話 單位性質

檔案接收 單位名稱 郵政編碼

詳細地址

畢業生 姓名 性別 民族 出生年月

學院 專業 政治面貌

學位類別 學歷 培養方式

生源地 婚姻狀況

聯絡方式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畢業生工作的地點:

第二條 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

第三條 畢業生戶口遷入地地址: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 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 。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最高不超過20xx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

畢業生意見: 用人單位意見:

簽字: 簽字:

就業協議書 篇2

甲方: (見習單位)

乙方: (見習人員)

為明確見習人員與見習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見習期限及工作安排

1、按照甲方的崗位需求,乙方經 (區(縣)團委)、人力資源市場推薦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到甲方指定崗位見習。

2、甲方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安排乙方見習活動包括必要的培訓,以提高乙方的就業創業能力。

二、見習崗位

3、甲方安排乙方到 部門,從事 工作。見習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其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對見習崗位進行調整。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4、負責對乙方在見習期間進行管理;在乙方到崗前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額為 元;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 元的基本生活補助;有條件的單位為乙方見習期間的食宿提供便利;尊重乙方休息權;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見習崗位的安全;見習結束時對乙方進行考核鑑定,出具見習證明。

5、乙方須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個人材料,並保證材料的真實性;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甲方安排的內容參加見習,按時完成見習期間甲方交付的任務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守甲方商業祕密、技術祕密。

四、違約責任

6、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即為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7、甲方未能及時足額為乙方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致使乙方受損的,應予賠償。

8、乙方違反甲方管理制度(包括保密制度),甲方可以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教育或終止見習。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賠償。

9、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補助,乙方有權追償。

五、爭議解決途徑

10、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的任何爭議,應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相應的組織提出調解,調解不成立時,任何一方均可提請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六、其他規定

11、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約定或協商解決。

12、本協議正本一式三份,經甲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和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另一份交乙方組織單位存查。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3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稽核列入建議就業計劃,報國家教育部批准,學校負責輸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志違約,並由違約方向另兩方各交納違約金1000-20xx元。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院、學校畢辦各執一份,影印無效。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大學生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 篇4

畢業生和用人單位是就業協議的主體,凡《中國科學技術大學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書》)上畢業生本人已填寫資訊並簽名、用人單位已蓋章的,《協議書》即生效;違約事宜主要由雙方協調解決。

辦理流程:

1.畢業生向用人單位提交 違約申請 ;

2.用人單位出具書面的同意與該畢業生解除就業協議的 證明 , 證明 必須蓋有用人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3. 院系收到用人單位同意解約的 證明 後,才可向畢業生髮放第二份《協議書》;

4.原《協議書》第二聯至第四聯應退還畢業生所在院系,並註明 作廢 (第二聯若用人單位已留存可不必要回);

5. 畢業生將用人單位同意解約的 證明 影印件和原《協議書》第一聯交到學校就業指導辦公室(東區學生服務中心204室),就業辦公室將為其辦理有關更改就業方案手續。

就業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機構教職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兼職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

協議期限自年 月 日至完成教學/授課任務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為本機構兼職 。乙方兼職工作的內容是:完成甲方佈置的教學任務,遵守甲方機構的教學要求及公司制度。

三、乙方兼職工作的時間由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時段。

四、乙方兼職期間應遵守以下事項:

1.認真如實填寫兼職教師資訊表;

2.嚴格按照教學大綱授課。將自己所任課程的教學進度交所在教學部門審查,合格後備查;

3.遵守甲方教學管理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教學管理及教學檢查,並參加必要的教研活動;

4.在甲方工作期間,須遵守國家政策、法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 5.在聘期內,不得擅自辭職、離職;

6.遵守職業道德,不能擅自遲到、曠課或調課,如有發生,則扣除相應課酬; 7、不做損害甲方利益的事情,不將私人電話留給學生或家長,拉走生源。

四、乙方完成兼職工作任務後,甲方支付乙方的報酬

為 。正常情況下,甲方應按時向乙方發放勞務費,無正當理由不得拖欠。

五、因乙方的工作失誤而造成甲方損失,經核實後,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相應比例的勞務費,

嚴重者終止兼職協議。如乙方違反公司紀律,或未能通過工作考核評定,甲方可提前解除兼職協議。

六、乙方應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在戶口所在區勞動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乙方同意不再向甲

方提出有關社保方面的其他要求。

七、乙方如不能勝任兼職工作,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兼職協議,但需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

同樣,乙方因故不再兼職,也需提前15天書面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且辦理好學生教學任務交接後方可終止兼職協議,否則需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八、協議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兼職協議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應根據其後果和責任大小,

給予對方適當賠償。

九、本協議期滿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或續簽兼職協議。 十、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6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姓名:

法人代表:性別:

委託代理人:出生年月:

為維護國家畢業生就業方案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定如下協議:

一、就業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就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是用人單位確認畢業生相關資訊真實可靠以及接收畢業生的重要憑據;是高校進行畢業生就業管理、編制就業方案以及畢業生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等有關事項的重要依據。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須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基本要求及工種崗位安排,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本協議無效。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學校稽核列入建議就業方案,報黑龍江省教育廳審查批准,學校負責辦理就業報到證簽發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予辦理就業報到證簽發手續,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定協議前進行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畢業生、用人單位兩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其他約定事項”欄中逐條明確。約定的有關內容可包括:工作地點及工作崗位、違約責任、協議自動失效條款、協議終止條款、雙方約定的其他事宜等,經畢業生、用人單位簽字、蓋章後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約定事項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的合法權益。本協議未明確的其他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的使用範圍:國家計劃內統一招生的畢業生(含高職高專畢業生、本科畢業生、畢業研究生);定向生、委培生按定向委培協議就業,不使用本就業協議書(解除定向或委託協議的除外)。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影印無效。

甲方乙方(簽名):

負責人: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就業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行業就業培訓領導小組辦公室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做好建設行業就業培訓工作,提高建設行業一線生產操作人員從業素質,確保培訓質量,促進穩定就業,經雙方協商,協議如下:

1、甲方認真貫徹落實就業培訓方針政策,指導盟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合理為乙方安排培訓任務,協調實施企業組織學員,安排學習時間,在施工現場提供教學場地,為就業培訓工作順利實施創造條件。

2、乙方按照實施企業的需求和教學大綱要求制定詳細的教學計劃,合理設定培訓課程,加強教學管理,派出骨幹教師,採取送教上門的`方式組織教學,完成甲方規定的培訓內容和培訓任務,培訓合格率達到90%以上。配合行業鑑定機構開展職業技能鑑定工作,幫助實施企業建立就業臺帳,自覺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否則甲方不予辦理申領就業培訓補貼經費手續,發生的培訓費用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如發生爭議,提交自治區建設行業就業培訓工作領導小組解決。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8

____________(甲方)招(聘)用_____________(乙方)為職工,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廣東省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係,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勞務協議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種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期限為______年______個月;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________________為工作任務完成並終止合同的標誌。

(二)雙方同意本合同有效期的前________個月為試用期。

二、勞務協議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按質按量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勞務協議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間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___元/月。

(二)試用期滿後,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__種工資形式:

1.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最低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

2.計件工資:乙方正常工作情況下的基礎工資為________元/月,其餘按乙方崗位計件單價及完成情況計發。

3.崗位工資:乙方的崗位工資標準為______元/月;如乙方的工作崗位調整,按新崗位所對應的工資標準執行。

4.其他工資形式。具體辦法在本合同第十二條中明確。

(三)甲方每月定期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的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日。

(四)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乙方工資。

四、勞務協議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社會保險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參加退休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生育等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金;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治療期間或醫療終結後的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省、市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待遇和停工治療期間的病假工資和疾病救濟費按XX市醫療保險規定和甲方的規定執行;

4.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撫卹金、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和甲方分別計發。

(二)福利待遇

甲方應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勞務協議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工作時間

1.甲方經批准,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乙方執行以下工作時間制度:

(1)標準工作時間:乙方每天工作______小時,每週工作______天,每週總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具體工作時間由甲方統一安排;

(2)不定時工作:乙方的工作時間,由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職責要求靈活安排;

(3)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乙方的工作時間在______月/年內綜合計算,但每天總的工作時間不超過11小時。

2.在本合同期內,如乙方的工作崗位依法變更,按新工作崗位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3.甲方如安排乙方加班加點,應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二)休息休假

1.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乙方依法享有法定的節日假、公休日假、年休假、探親假、婚喪假、產假和計劃生育假等有薪假期;

3.甲方在工作日、休息日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可給予乙方同等時間補休,但補休後不再支付加班工資;無法安排補休的,甲方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甲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切實保障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四)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五)乙方有權拒

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勞務協議勞動紀律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管理和教育。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規章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和獎懲。

七、勞務協議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方因簽訂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的,必須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符合條件的一方可以單方面變更本合同的相關條款: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經修改或失效;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符合開除、除名、辭退條件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或洩露商業祕密,對甲方的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必須提前三十日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方可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與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的。

(六)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職工而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企業經濟性裁員規定所確定的程式進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以上第(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後被確認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的;

4.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的。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九)除上述第(八)項規定外,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超過三十日甲方應當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乙方依前款規定解除本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賠償甲方的以下經濟損失:

(十)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本合同即告終止(有固定期限的合同除外):

1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任務已經完成;

(十一)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任何一方解除或終止本合同,沒有提前三十日通知對方或通知時間不足的,應當按相差的天數,以解除或終止合同前一個月乙方的日平均工作為標準,支付賠償金給對方。

(十二)解除或終止合同後,甲方應當在十日內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

八、勞務協議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和生活補助費的發放

(一)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條第(三)、(五)、(六)項規定解除本合同,應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號)及本市的有關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或醫療補助費。

(二)乙方個人非因甲方的原因而解除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經濟補償金。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不與乙方續訂合同的,應按《XX市勞動合同管理規定》第三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支付乙方生活補助費。

乙方在甲方提供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不低於本合同終止前的標準的情況下,不與甲方續訂勞動合同的,甲方可不發給生活補助費。

九、勞務協議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的;

3.乙方有本合同第七條第(四)項第2.3.4點情況的;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違約金。一方違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元;

2.賠償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損失的,還需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按違約方實際造成的損失計算。賠償損

失的範圍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違約方可以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

1.違約行為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

十、勞務協議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勞務協議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和省、市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勞務協議雙方需要明確的其他事項

甲方:(蓋章)乙方:(簽名)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就業協議書 篇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船員條例)及(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以自願、平等、守信、互利的原則,關於安排乙方就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在乙方取得海船甲類_____________正式的適任證書後,負責在六個月之內安排乙方上船工作,第一次上船工資標準為9000-15000元,(乙方須在船上工作六個月以上)。乙方取得正式適任證書後,第一次上船甲方在六個月之內沒安排,從滿六個月之日起甲方將向乙方每月發放生活費人民幣壹仟元整,直到上船工作為止。如甲方安排乙方上船工作,由於乙方自身各種原因不上船或不能上船,則甲方不向乙方發放任何費用。

二、乙方船員服務薄上的海上資歷滿18個月之後(全體時間以海事機構要求為準),由公司將乙方適任證書送至海事相關單位,換取適任證書。

三、乙方上船後的食宿、生活用品、勞保用品由船東(即船舶產權擁有者,以下簡稱“船東”)統一安排發放。

四、乙方在船上的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由船東統一辦理,保險金額以現行中華人發共和國船舶互保協會的標準為準。

五、乙方在船上工作期間發生疾並工傷、傷亡等意外,按船東為乙方投保的保險章程執行。

六、甲方每年至少向乙方提供兩次上船的就業機會,如乙方有特殊情況不能上船,須書面報告至甲方海員派遣部,經甲方領導簽字同意後,甲方將後續安排乙方上船工作。如乙方因自身原因不能上船,則後果自行承擔,甲方不予負責。

七、乙方在船上有任何違規違法行為,乙方負全責,需賠償的則承擔賠償責任。

八、甲方按國家相關政策及公司相關規定為乙方購買養老、醫療等保險。但是

若沒有經過甲方允許,乙方沒有正當理由連續超過六個月不上船者,甲方則不為乙方購買各種保險;如果乙方有特殊原因而不能上船,須書面報告至公司甲方,經過甲方領導簽字同意後,可按正常情況辦理。

九、乙方上船工作期滿,並經甲方同意下船休假者,甲方為乙方按公司規定報銷上、下船的路費。未經過甲方同意,乙方私自下船,往返路費由乙方自理。

十、乙方上船工作的工資按當時中華人發共和國海員工資市場行情標準執行,則乙方必須向甲方繳納乙方上船工作工資標準的10%作為甲方的管理費。

十一、乙方上船工資標準按就業協議書上第一條工資標準執行,乙方不需向甲方繳納管理費。乙方船上工作滿18個月後,可自動晉升二副、二管輪、之後升至大副、船長/大管輪、輪機長。年薪40—70萬元人民幣(具體標準因乙方業務水平、自身表現及船東能力而定)。

十二、乙方上船須向甲方繳納就業誠信保證金,就業誠信保證金總額為三副三管輪兩個月的工資標準(以當時中華人發共和國海員工資市場行情標準而定)。乙方上船工作每月工資扣10%作為就業誠信保證金繳納給甲方,直到繳齊三副三管輪兩個月的工資標準為止。乙方船員服務薄上的海上資歷滿60個月後,甲方將就業誠信保證金一次性全部退還給乙方。

十三、乙方不得與甲方以外的任何個人及公司聯絡上船事宜,若沒有徵得甲方同意,私自到別的公司工作,甲方將有權扣押乙方各種證書。乙方下船後,半個月之內須到甲方報到,並將適任證書等證件交由甲方保管,乙方再次上船時,到甲方領取並簽字確認。乙方下船後,若不將各證件交由甲方保管,有丟失或毀環等情況,乙方自行負責。

十四、乙方若要求與甲方解除就業協議,則乙方須向甲方賠償損失(賠償金額標準為三副三管輪六個月工資)。

十五、甲方若要求與乙方解除就業協議,則甲方須向乙方賠償損失(賠償金額標準為三副三管輪六個月工資)。

十六、若乙方在船上有違規違法行為,情況嚴重者,甲方有權單方面與乙方解除就業協議,且甲方不需向乙方賠償任何費用。

十七、就業協議書有效期為乙方海齡(即在海上的工作時限)60個月,以乙方船員服務簿上的在船工作時間(即乙方領取適任證書後第一次上船工作的時間)開始。

十八、乙方圓滿完成60個月海齡後,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所有學費。

十九、本協議期滿,乙方有權續簽,期限以乙方要求為準。

二十、本協議內容由甲方負責解釋。本協議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湖南湘海國際船舶管理有限公司手印: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