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撫養協議書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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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需要使用協議書的場合越來越多,協議書具有法律效力,確立某種法律關係。擬起協議書來就毫無頭緒?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遺贈撫養協議書範本,歡迎大家分享。

遺贈撫養協議書範本

遺贈撫養協議書範本1

遺贈人:xxx,性別,年齡,漢族,住xxx(稱甲方)

xxx,性別,年齡,漢族,住xxx

撫養人:xxx,性別,年齡,漢族,住xxx。(稱乙方)

甲方系夫妻關係,現年事已高,體弱多病,現經與乙方協商,根據《》的有關規定,達成本協議,內容如下:

一、由乙方承擔甲方的衣、食、行、醫療、殯葬等費用,直至甲方兩位遺贈人“百年”為止。

二、乙方享有受贈甲方全部財產的權利。包括位於xxx***號房屋五間,西房三間以及其他附屬建築;甲方的全部生活用品及存款等。

三、甲、乙雙方應信守承諾,自覺履行本協議書的權利義務,永不反悔。

四、雙方指定xxx村民委員會負責監督本協議書的履行。

五、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xxx村委會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立遺贈人:簽字(夫妻)

撫養人:簽字

見證人:xxx

遺贈撫養協議書範本2

遺贈人:秦發興,男,七十三歲,住共平鄉荷花村。

扶養人:章水之.男,四十一歲,住共平鄉荷花村。

遺贈人秦發興因年老體弱多病,行動十分不便,兒女均在外省工作,現身居農村無人照顧。為了安度晚年,自願與外侄章水之達成此《遺贈撫養協議》如下。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一、扶養人章水之時遺贈人秦發興負責生養死葬。

二、遺贈人秦發興在生之時,與扶養人章水之同食、同吃、不同宿。秦發興在生病期間,臥床不起之時,章水之必須與秦發興同宿一室,對秦發興進行護理。

三、秦發興去世之後,實行火葬。

四、親友所送之禮物,設一人登記。如秦發興的'子女返鄉自願料理其父親秦發興的喪事時,喪事由子女負責。如在喪事之中,子女不能返鄉料理時,秦發興的喪事由章水之負責。對喪事中所收之禮物,誰負責安葬誰有處分之權利。

五、秦發興在共平鄉荷花村的財產有:房屋兩間,28平方米,雙人床、衣櫃、面盆、方桌各一件,被蓋三床、蚊賬一床、板凳四條及其他日用小件物品等,遺贈歸章水之所有。

六、此遺贈扶養協議書,必須經公證機關公證,待上列條款實現之後,方具有法律效力。

遺贈人:秦發興(蓋章

扶養人:章水之(簽字)

一九XX年十二月十五日

立於共平鄉荷花村四組

遺贈撫養協議書範本3

甲方(遺贈人、被撫養人): 乙方(受贈人、撫養人):

性別: 性別:

出生日期: 出生日期:

住址: 住址:

身份證號 : 身份證號 :

甲方願意將其所有的個人財產遺贈給乙方,並由乙方承擔撫養甲方義務;乙方願意承擔撫養甲方義務,並願意接受甲方遺贈的財產,為此,就遺贈撫養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所有的如下個人財產在甲方去世後贈與給乙方:

(1)房產:

(2)機動車:

(3)存款:

(4)其他財產:

第二條 乙方撫養義務的約定

乙方負責甲方的吃、穿、住、行、醫療、養老等撫養義務,撫養義務是指在生活上照顧、經濟上給予幫助,精神上給予慰藉。

具體為:

飲食安排:乙方負責甲方一日三餐,飲食上應照顧甲方年紀和習慣。

生活安排:保證甲方四季穿衣保障,衣物、被褥整潔、常洗常換。同時乙方應於每月十日前給付甲方生活費 元。

醫療安排:乙方生病應及時安排治療,住院等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同時乙方應於每月十日前給付甲方醫療補助費 元。

其他安排: 。

第三條 遺贈財產所有權的轉移

乙方在甲方生前不得轉移、處置甲方個人財產,乙方應在甲方去世之後30日內辦理遺贈財產的所有權轉移手續。不需辦理財產所有權轉移手續的,乙方佔有即視為已取得遺贈財產。

第四條 遺贈財產的保管、管理和維護責任

甲方應負責對遺贈遺產的保管和維護責任,不得單方處置上述第一條列明遺贈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贈與、買賣、設定抵押等)。遺贈的財產損壞或者甲方單方處置給第三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理、更換或收回;甲方拒不修理、更換或收回的,乙方有權終止協議。

因管理遺贈財產發生的費用以及遺贈的財產確需維修的,首先從甲方財產中支付,甲方財產不足於支付上述費用的,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喪葬事務辦理及費用承擔

甲方過世後的喪葬事務由乙方負責,乙方應當按照當地政策和風俗辦妥甲方喪葬事務。辦理甲方喪葬事務的費用首先由甲方去世後留下的財物支付,不足部分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遺贈撫養協議的執行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指定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負責監督本協議書的履行。

第七條 本協議的解除

1.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2.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協議內容,另一方可以本協議。

3.如果乙方在甲方生前未經其同意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贈與、買賣、設定抵押等)甲方的個人財產,甲方有權解除該協議。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單方處置遺贈的財產導致本協議解除,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還已支付的扶養費;

2.乙方無故不履行撫養義務導致本協議解除,不得享有受遺贈的財產,已支付的扶養費也不予退回。

第九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成立,自公證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市公證處 辦事處留存一份。

十一條 本協議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