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協議書範文彙總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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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協議書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簽訂協議書可解決或預防不必要的糾紛。寫協議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就業協議書8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就業協議書範文彙總八篇

就業協議書 篇1

畢業就業協議書是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和用人單位在正式確立勞動人事關係前,經雙向選擇,在規定期限內確立就業關係、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而達成的書面協議。畢業就業協議書注意事項有哪些?一起來了解一下!

1、畢業生就業程式

a、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將《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就業協議書》(以下簡稱《就業協議書》)發給各學院,由各學院將材料發給畢業生,畢業生每人一份。

b、畢業生收集需求資訊,閱讀《畢業生就業指導報》及相關書刊。

c、畢業生自我推薦、面試(根據需求資訊向有意向的單位寄送個人推薦材料或直接參加校園招聘會和各地舉辦的供需見面會、網上招聘會)。

d、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畢業生、用人單位、畢業生所在學院各留一份。

e、五月底開始進入畢業鑑定及派遣階段。

①各院系組織畢業生座談、畢業紀念活動、畢業教育動員會、學習有關檔案、安排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等。

②各院系到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領取《檔案袋》、《檔案轉寄通知單》和《畢業生登記表》。

③畢業生做畢業鑑定。

④各院上報就業建議方案

⑤按人事廳的日程安排,學生處到人事廳辦理畢業生報到證。

f、6月中下旬畢業生參加學校畢業典禮,到各學院領取《報到證》。

1、為什麼每位畢業生只能有一份《就業協議書》

《就業協議書》是學校證明畢業生具有就業資格、也是用人單位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畢業生審批手續的憑證。為維護就業市場的嚴肅性,避免一個畢業生同時被兩個用人 單位審批錄用,造成用人單位進人指標浪費,同時也為了維護學校的聲譽和今後畢業生的就業,每位畢業生只能有一份《就業協議書》原件。

2、如何辦理《就業協議書》解約手續

由教育部學生司印製、學校發放的《就業協議書》每位畢業生只有一套(一式三份、編號固定)。畢業生通過“雙向選擇”確定接收單位,並與用人單位簽訂了《就業協議書》後,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都應認真履行協議。倘若畢業生單方面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已簽訂《就業協議書》的畢業生,如要違約,需辦理如下解約手續:

a、到原籤協議單位辦理書面同意的解約函(蓋單位公章) b、向本學院提出書面申請(闡明解約理由),並附上單位解約函、原《就業協議書》負責畢業生就業的副書記簽署意見並簽字、蓋章後交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 c、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根據有關規定審批發換新的《就業協議書》 d、畢業生領取新協議後到本學院備案

3、畢業生如遺失《就業協議書》如何補辦?

畢業生如遺失《就業協議書》,需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系(所)負責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老師簽署意見,補辦。 補發的《就業協議書》上註明“根據本人宣告,該生原件已遺失,此份為遺失補辦件”,以示有別於正式的《就業協議書》。畢業生如謊報遺失《就業協議書》,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校規校紀處分。畢業生如果不慎將協議書遺失,學校原則上不再補發,到畢業派遣時,畢業生回生源地參加二次分配。若因特殊情況需要補發時,畢業生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由所在學院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負責人簽署意見,經招生就業工作處調查並研究之後酌情處理。同時具備以下四個條件時,招生就業工作處方予受理:(1)、經核查,協議書確實屬於遺失者;(2)、招生就業工作處收到畢業生的申請書兩個星期以上3)、畢業生須交納相當於違約金數額的費用(4)、必須登報宣告協議書遺失。

4、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時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用人單位接收畢業生時需與畢業生簽訂《就業協議書》,部分地區還需報當地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審批,如北京、上海、深圳、廣州等地,畢業生可請接收單位到當地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進行確認是否需要審批。

5、學校編制就業方案的依據(《報到證》直接開到接收單位的依據)

學校用以編制就業方案(開《報到證》)主要以《就業協議書》和用人單位就業主管部門的意見為準。就業的畢業生應注意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需加蓋上級主管部門的公章(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不需加蓋)。

6、畢業生報到證有何作用

報到證的全稱是“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由國家教育部直接印刷,省級高校畢業生就業管理部門單獨簽發。用人單位以報到證為依據,接收安排畢業生工作,並接轉畢業生的檔案、戶口等。報到證只能一人一份,由其它部門印製或簽發的報到證無效。畢業生對報到證要妥善保管,不論什麼原因,凡自行塗改、撕毀的報到證一律作廢。

7、開具報到證的時間

畢業生一般在6月中下旬,確切時間以省廳通知為準。

8、何時發放報到證

報到證開回後,由各學院統一到學生處領取,在畢業生辦理完離校手續後,發給畢業生。

9、畢業生何時報到

報到證上的報到時間一般是從開報到證之日起順沿一個月,但各用人單位一般會有自己的要求,因此畢業生應事先徵求用人單位的意見。

10、報到證不慎丟失, 如何補辦?

報到證遺失補辦程式如下:1、畢業生提出書面申請,所在系(所)主管就業的老師簽字並加蓋公章。2、學生處就業指導中心出具證明。3、畢業生到———————上登報宣告畢業生持學校證明、登報宣告和畢業證書原件到省廳流動調配處辦理補辦手續。

簽訂就業協議的程式

1、畢業生和用人單位達成協議並在就在協議書上簽名蓋章,用人單位應在協議書上註明可以接收畢業生檔案的名稱和地址。

2、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蓋章。

3、用人單位必須在與畢業生簽訂協議書起的十個工作日內將協議書送學校畢業生就業的工作部門。

4、學校同意蓋章,並及時將協議書反饋用人單位。

就業協議的解除分為單方解除和三方解除。

單方解除,包括單方擅自解除和單方依法或依協議解除。單方擅自解除協議。屬違約行為,解約方應對另二方承擔違約責任。單方依法或依協議解除,是指一方解除就業協議有法律上的或協議上的依據,如學生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就業協議,畢業生錄用之後,可解除就業協議,或依協議規定,畢業生未通過用人單位所在地組織的公務員考試,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協議,此類單方解除,解除方無須對另二方承擔法律責任。

三方解除是指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經協商一致,消滅原訂立的協議,使協議不發生法律效力。此類解除因是三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一致的體現,三方均不承擔法律責任,三方解除應在就業計劃上報主管部門之前進行,如就業派遣計劃下達後三方解除,還須經主管部門批准辦理調整改派。

11、人事代理畢業生可以初定職稱嗎?

國家規定,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生,見習一年期滿後,經考核合格,即可在轉正定級的同辦理初定專業技術職務手續,不需要再進行評審。具體規定是:大專畢業見習期滿,從事本業技術工作三年,定為“助師”級職務;大學本科畢業見習一年期滿,定為“助師”級職務;碩士學位獲得者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三年,定為“師級”職務,博士學位獲得者定為“師級”職務。人事代理畢業生可於見習期滿後,向人才中心申請辦理相應職稱(職務)初定手續。凡屬國家開考的專業,可通過人才中心報名,參加考試取得資格。

12、人事代理畢業生可以考研嗎?

可以。在研究生招生報名階段,人才中心可以為其出具考研證明;錄取階段,憑錄取學校的調檔函或

錄取通知書,辦理人事關係、工資關係及檔案轉遞手續。

就業協議書 篇2

甲方(僱主)

名稱:

單位型別:

工商營業執照號或身份證號: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勞動者)

姓名:

身份證號:

戶口地址:

所屬辦事處:

常住地址: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工作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任務:乙方在 崗位,擔任 工作。

三、勞動報酬:

工資及計算方式:

支付時間:

四、福利待遇:發生因工傷亡事故,按照國家和地方的法規處理和賠償。

五、勞動紀律: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

乙方應服從甲方正常的生產(工作)安排,並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及數量、質量指標。

六、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由乙方戶籍所在地居委會出具意見後,甲乙雙方各存一份,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

甲方負責人(蓋章):

乙方: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互相考察之後,乙方自願在甲方學習,服從學校的安排,接受學校的培養教育。甲方同意接收乙方在本校學習服裝設計專業,學制三年,經雙方同意,協議如下:

一、收費標準:學費_______元;第二年獲國家助學金_______元。

 二、退費標準:學生入學後三日起至一個月內退學者,收取一個月學費,其餘部分退回;入學超過一個月,不足兩個月的,收取兩個月學費;超過兩個月的,不退學費。

 三、助學金髮放:申報中專學生,一年後由學生本人持身份證、戶口原件,領取助學金卡。離校者,必須隨時和學校保持聯絡,備案電話保持暢通,如因學生本人原因領不到助學金,後果自負。

四、學生做到:

1、遵守學校學習制度:不退到、不早退、不曠課。

2、遵守學校放假制度:不提前請假、不晚歸。

3、遵守學校自習制度:按時上自習、完成作業。

4、遵守學校住宿制度:按時就寢、按時起床。

5、端正學習態度:明確學習目標、克服散慢習慣、成績合格。

6、尊師愛校:尊敬老師、聽從安排、團結同學、愛護公物、熱愛集體。

7、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誠實不撒謊、爭當品學兼優的好學生。

8、每週六評比總結會必須參加,一週學習出勤情況由本人簽字,向家長彙報。

9、通校生人身安全、學習質量由學生自行負責。

五、家長做到:

1、按時交納學費等各項費用,不拖不欠;

2、家長與學校要經常溝通,開學後放假前最少聯絡兩次;

3、若家長聯絡方式改變,及時通知學校,以方便學校及時彙報學生情況,否則一切後果由家長自行負責。

六、學校做到:

1、組織學生參加中專考試,成績合格,為學生建立學籍。

2、畢業發國家承認的中專學歷證書。

  校方簽字: 電話:

  學生簽字: 電話:

就業協議書 篇4

甲方: (縣級衛生行政部門)

地址: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 職務:

乙方: (學生姓名)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法定代理人: (乙方簽約時未滿18週歲填寫)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家庭住址:

為加強農村衛生人才培養,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部、教育部、財政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的《關於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實施意見》(發改社會〔20xx〕1198號)等檔案精神,甲乙雙方在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就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定向就業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照執行。

一、總則

第一條 本協議中“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是指為重點充實鄉鎮衛生院及以下醫療衛生機構從事全科醫療的衛生人才,依據農村衛生隊伍建設發展需求而實施的醫學生免費定向培養,要求志願並獲准接受免費培養的學生須按本協議約定完成學業,取得畢業資格(有畢業證書,下同),並按本協議約定定向就業。

第二條 乙方清楚知悉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的內容,志願參加“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 專案,並承諾:

(一)完成 (學校)以下第 項高等醫學教育取得畢業資格;

1.專業:臨床醫學專業本科,學制 年;

2.專業:臨床醫學專業專科,學制 年;

3.專業:中醫學本科,學制 年;

4.專業:中醫學專科,學制 年;

(二)一經取得畢業資格即服從甲方安排,到甲方指定的鄉鎮衛生院(或鄉以下的醫療衛生機構,以下簡稱定向服務單位)定向就業且在定向服務單位連續工作6年(含6年)以上(以下簡稱服務期)。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 負責在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完成學業取得畢業證書後為乙方提供聘任崗位,安排乙方到定向服務單位就業。

第四條 負責督促定向服務單位與乙方及時簽訂崗位聘用合同,納入編制管理,並協調有關部門,為乙方到定向服務單位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條件。

第五條 有權對乙方的履約情況進行管理,對乙方在校期間的情況進行監督,並有權督促乙方於畢業後及時到定向服務單位工作。

第六條 有權建立乙方的誠信檔案,公佈乙方不誠信記錄,並將乙方誠信情況逐級上報至省級衛生行政部門。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在校學習期間,享受免除學費、免繳住宿費,享受補助生活費。

第八條 乙方在學校發放就業報到證15日內,按時到甲方(即定向服務單位的主管部門)報到,辦理就業相關手續。

第九條 乙方到定向服務單位工作後,須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遵守單位的規章制度,服從單位的領導與管理。

第十條 在服務期內,依法享受法律政策規定的節假日及公休假,工資福利待遇,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障。

第十一條 在服務期內,應當取得《醫師執業證書》。

第十二條 乙方在服務期內不得變更執業地點,不得改變服務單位;特殊情況下經甲方同意,可在本省(區、市)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之間流動。

第十三條 乙方在服務期內,享有同定向服務單位職工同等的進修學習的待遇,但不得以升學、培訓、調動等為由提出不履行服務期限的約定。

四、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乙方在校期間考核結果達不到學校授予畢業證書條件或因可歸咎於乙方的其他原因(本協議另有明確約定除外),致使乙方無法按時取得(按時取得是指在本協議約定的學制期限內,專科自錄取之日起3年,本科自錄取之日起5年)畢業資格的,甲方有權選擇:

(一)解除本協議,要求乙方按規定退還已享受的減免教育費用。

(二)在學校允許延期畢業的情況下,可以要求乙方儘快取得畢業資格並於學校發放就業報到證15日內到甲方報到。

如甲方選擇上述第(2)種方式,乙方承諾超過學制年限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且如乙方未能在允許的延長期限內取得畢業資格,或者出現其他甲方認為不適宜到定向服務單位服務的情形,甲方仍有權選擇按本條第(一)種方式處理。

第十五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行放棄學籍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退還已享受的減免教育費用。

第十六條 乙方無法定或約定的正當理由,畢業後未按本協議規定時間報到或未按甲方要求時間到定向服務單位工作,經甲方書面通知送達乙方1個月後乙方仍未報到工作的,乙方須應甲方要求立即退還已享受的減免教育費用並支付甲方相當於前述教育費用50%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如乙方未履行完成約定服務期限(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單方面與定向服務單位解除聘用協議,或因違反定向服務單位規定,或違反國家法律規定被定向服務單位依法解聘等情形),從離開崗位之日起,乙方應當按每少服務1年向甲方支付1/6乙方所享受的減免教育費用的比例向甲方一次性退還教育費用(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並支付甲方相當於前述教育費用50%的違約金。

第十八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服務期內變更執業地點或改變服務單位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從離開定向服務單位崗位之日起,按每少服務1年向甲方支付1/6乙方所享受的減免教育費用的比例向甲方一次性退還教育費用(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並支付甲方相當於前述教育費用50%的違約金。

第十九條 乙方無法定或約定的正當理由,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按時到甲方報到或未履行完成約定服務期限,或者未按本協議約定承擔退還教育費用及/或其他違約責任,該不誠信行為將被記入誠信檔案。

第二十條 甲方未履行為乙方提供就業崗位的責任,在乙方到甲方報到1個月後,甲方無正當理由仍未能提供就業崗位的,乙方有權自行另謀其他就業職位,而無需就其另謀職位的行為向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五、協議終止與解除

第二十一條 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二十二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協議,否則乙方應當向甲方退還已享受的減免教育費用並支付甲方相當於前述教育費用50%的違約金。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如乙方提出終止本協議申請,甲方應予同意:

(一)在校期間,經校方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專家集體診斷,並出具書面診斷書,確因身體原因不能完成學業;

(二)在服務期內,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三級甲等醫院專家集體診斷,並出具書面診斷書,確因身體原因不宜從事醫療衛生職業。

六、不可抗力

第二十四條 “不可抗力”是指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並且不能克服的事件,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法律規定或政策變化、自然災害、戰爭等。

由於上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協議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雙方無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附則

第二十五條 本協議約定與法律、法規及“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相關政策規定或精神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執行,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部分條款因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無效的,不影響協議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因本協議引發的一切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第二十七條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送交承擔乙方培養任務的高等學校,一份存入乙方個人檔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補充,其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

附件:經簽署的乙方身份證影印件

經簽署的乙方法定代理人身份證影印件(乙方簽約時未滿18週歲時提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法定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約時未滿18週歲時簽署)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就業協議書 篇5

甲方:西安紫域宸企業諮詢有限公司

乙方:

經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在平等自願、互利互惠的基礎上,就乙方委託甲方協助就業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本協議為甲、乙雙方共同商定之條文,自協議簽訂起,所有操作程式都必須嚴格按照本協議遵照執行。

第二條:受乙方委託,甲方介紹乙方至 公司(是否願意調換□ ) (崗位)工作,工作時間共 天/(長期)。

第三條:甲方定於 年 月 日 時分乙方到 集合進行面試。如乙方本人不能提供有效證件及入職相關要求材料,導致的無法正常入職。由乙方自行承擔一切損失。

第四條:正常入職後,在乙方與錄用單位商定的工作期限內。如由於乙方個人原因沒能正常上班達七個工作日,關於工資事宜等均由乙方直接向企業索求,和甲方無任何關係;如因錄用單位原因產生的乙方未滿七個工作日,則乙方應在工作週期中斷的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說明情況,經甲方調查情況屬實後,甲方將在第一時間內推薦乙方至其他合作企業辦理入職工作事宜。

第五條:經甲方推薦乙方被錄用後,乙方應嚴格遵守錄用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如由於乙方個人原因工作時間未滿一個月,其離職手續、工資發放、福利待遇等相關問題,乙方自行與工作單位協商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因錄用單位原因,甲方將積極予以乙方協調解決。

第六條:甲乙雙方應本著負責和誠信的態度完成此次合作,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進行處理。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證件號碼: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就業協議書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所有制性質: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

性別: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並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試用期從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卹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於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______%。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牴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後,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願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鑑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編碼: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

鑑證人員(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鑑證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就業協議書 篇7

一、協議雙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二、協議事宜

為適應當前教育改革的需要,適應市場需求,完成教學計劃所規定的實習教學任務,保證實習工作正常開展,經甲乙雙方協議,甲方安排乙方_________學生到_________,參加生產實習。

三、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甲方原則上負責根據教學實習內容,為學生聯絡實習單位。根據實習單位與學生的具體情況,負責合理組織、分配安排學生實習。負責對學生自行聯絡實習單位實習的審批。

甲方在乙方實習前,必須對其進行實習紀律、安全教育,並經常與實習單位聯絡,瞭解學生實習情況,對學生實習中的出現的問題及時處理。

甲方負責受乙方委託為乙方辦好實習期間的意外傷害保險。發生傷害事故,協助乙方做好保險理賠工作。

2.乙方責任

乙方申請要求甲方安排實習,必須服從甲方的組織安排,認真接受甲方實習前的實習紀律、安全教育。自行聯絡實習單位的,必須報甲方審批,向甲方提供有關實習單位的資質材料,以核審實習單位合法性,並保證實習質量。否則實習成績無效。

乙方在實習期間,要遵紀守法,遵守實習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特別是生產勞動紀律、安全生產紀律;要熟悉實習單位生產環境、生產技術、安全操作規程,服從實習單位主管人員指揮及師傅的指導,搞好團結,努力提高自身操作技能技巧。

乙方在實習期間要隨時接受甲方對其實習情況的檢查,向甲方反映實習中的問題。

乙方在實習期間,實習單位如支付實習工資(不含補助、補貼),乙方按比例向甲方交納實習管理費,_______元以上交納實習工資的8%;_______元-_______元(不含_______元)之間,交納實習工資的5%;低於_______元,免交管理費。

乙方不服從甲方的實習安排,或在實習期間違反勞動紀律,違反操作規程、安全紀律,被實習單位退回,將取消實習資格,實習成績不及格,畢業時不再推薦工作。

在實習單位造成的所有損失,由乙方負責承擔。

四、本協議自_________至_________執行。

五、敬請家長監督教育子女執行此協議。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就業協議書 篇8

甲方: 中等專業學校

乙方: (學生)

為響應國家關於大力發展中等職業教育的政策,本著對學生認真負責,讓家長放心,使學生滿意的宗旨,做好學生入學後在校管理和畢業後就業安置工作。本著相互信任和自願的原則,現就學生在校外見習和頂崗實習及畢業後就業安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按照教學大綱和實訓大綱規定完成教學任務,培養學生實際操作技 能,並組織學生進行實地訓練。

2、乙方在甲方學習期間,甲方組織乙方參加勞動部門統一組織的職業 資格證書的考試,合格後頒發職業資格證書;乙方學習期滿達到畢業要求後,甲方為乙方頒發國家統一承認的中專畢業證書。

3、甲方根據用人單位需求結合學生所學專業知識,充分考慮學生的意 向,負責學生實習和就業;同時,對畢業生跟蹤服務3年。若因用人單位原因造成學生待業或乙方通過正常途徑離開就業單位,並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備案的,甲方負責其再次就業,直至其滿意為止。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對於符合各項條件的學生,甲方特實行“兩免一補”政策:

(1)、農村戶口的學生或持有城鎮低保特困證明的學生在校期間均可享受國家助學補助金3000元/人,由教育局統一發放。

(2)、乙方被確認為農村特困家庭者,上報市教育局申請批准後可減免學費2300元/年,由教育局統一發放。

(3)、乙方被確認為農村特困家庭者,本款第(2)條未批准者,報名入學時可以申請減免第三學年一學期的學費(以學校審批結果為準)。

2、乙方必須按甲方規定的標準和時間交費,否則取消學習或安置就業資格,所需費用新生報到時應及時交清,第三年只繳納學費。

3、在校期間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管理,無違規記錄,誠 信檔案記錄良好。

三、違約責任

1、乙方需服從甲方就業安置,才可享受甲方提供的就業服務,若甲方 未能將乙方安排實習就業,甲方可向乙方退還三年全部學費。

2、學習期間乙方如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再為乙方多次安排見習、 實習和就業。

(1)、就業時提供虛假個人資訊者;

(2)、未完成學業,且自簽訂本協議後,自願退學者;

(3)、學生申請自謀職業者;

(4)、學期末結束未交清費用者;

(5)、不服從學校管理,違反校規校紀,受到紀律處分情節嚴重或被 開除者;

(6)、乙方觸犯刑法受到司法部門懲治者;

(7)、身體有殘疾或因健康狀況不能適應工作崗位者。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自學生報名入學時雙方簽字蓋章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商定不成者交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甲方: 乙方(學生): 乙方家長:

(學校公章)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