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範文錦集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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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平凡的日常裡,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書,簽訂協議書是解決糾紛的保障。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書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範文錦集五篇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1

甲方(借用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借出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須借用乙方的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三方就此借用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借用丙方的期限從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用期間甲方可根據需要,安排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甲方按年向乙方支付借用費_________元。

(二)借用期間甲方可要求丙方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和教育。可根據工作需求及丙方的表現,決定將丙方退回乙方,但應提前60日通知乙方和丙方。若丙方嚴重違規違紀,甲方可隨時將其退回乙方,且不屬違約行為。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用期間乙方應負責對丙方進行管理、教育和違紀處理,並按月向丙方支付稅前工資______元,乙方為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人。同時,為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等。

(二)乙方可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將丙方撤回,但應提前60日通知甲方和丙方。

四、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用期間丙方繼續享有乙方員工的各項保險、福利待遇,且承諾不向乙方提出辭職請求。

(二)借用期間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各種安排,遵守其各項規章制度,保守其商業祕密。

(三)借用期間丙方因特殊情況需提出辭職請求,應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向乙方提出,並承擔勞動合同所約定的違約責任。乙方可按本協議第3條第2項約定將丙方撤回,同時為甲方推薦替補人員。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需解除本協議,應提前60日通知對方進行協商。協議期滿前60日,雙方均無提出終止合同的意向,則本協議自行延續一個週期。否則,期限屆滿,協議即行終止。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2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 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絡人及電話: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 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 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3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經雙向選擇、自主擇業後,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學校應當簽訂教育部統一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作為制定畢業生就業方案和辦理畢業生就業派遣手續的依據。

為維護學院聲譽和廣大畢業生的切身利益,維護協議書的嚴肅性,進一步規範我院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管理工作,規範我院畢業生擇業行為,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辦法中所提及的就業協議書均指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格式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第二條 就業協議書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文書。

第二章 協議書的製作和發放

第三條 就業協議書由國家教育部統一制定,有唯一編號。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範圍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全日制普通招生本專科畢業生。

第五條 就業協議書的發放部門是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協議書須加蓋“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印章方為有效。

第六條 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畢業生在與用人單位正式簽訂就業協議書時,一律以原件為準,影印無效。

第七條 協議書一經發放務必妥善保管,謹防丟失。協議書原則上不予補辦,如因特殊情況遺失者,補辦協議書的程式如下:

1、如學生本人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絡,提供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附件1),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後,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稽核通過後,在學院畢業生就業資訊網上公告掛失,公示期三個月;公示期滿學生到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申請領取新的就業協議書;

2、如用人單位丟失的,學生本人與畢業班輔導員聯絡,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應證明(加蓋單位公章)以及協議書丟失的書面情況說明(以上材料均需為原件,影印及傳真件無效),領取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協議書遺失補辦審批表》,經畢業班輔導員核實情況,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後,上報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稽核通過後,在新的就業協議書上填寫用人單位名稱後,發放給學生。

3、對於協議書丟失補辦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遺失補發”字樣;因個人原因造成協議書丟失而違約或被用人單位追究違約責任等其他相關後果的,丟失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章 協議書的簽訂

第八條 畢業生就業實行在國家政策指導下的雙向選擇、自主擇業。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須在充分了解、全面考察、周密思考的基礎上,慎重抉擇。

第九條 畢業生應如實填寫協議書中的相關內容,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約前,應詳細閱讀協議書上所列條款,如與用人單位有其它約定,應當符合就業政策和國家法律規定,並以書面形式確定,標註在協議書“備註”欄內,其內容視為協議書的一部分。違背就業政策或要求學院在規定以外履行某些義務的,學院一律不予承認。

第十條 每名畢業生只能與一個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書。與兩個或兩個以上用人單位簽訂任何形式就業協議書的,學生個人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簽約後畢業生應及時無誤地將就業協議書送達用人單位。不送達用人單位,並以此為理由要求重新選擇用人單位的,一律按違約處理;就業協議書未及時無誤地送達用人單位,報到時用人單位拒絕接收的,所產生的後果由畢業生自己承擔。

第十二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協議後,在一週內將協議書(一份)上交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對畢業生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就業協議書進行全面審查,符合手續和規定的予以辦理,並列入學院畢業生就業計劃。

第十三條 未簽訂的就業協議書在國家規定的擇業期內有效,超過擇業期作廢,擇業期為兩年。

第十四條 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使用協議書籤訂的.就業協議無效。

第四章 違約協議的處理

第十五條 就業協議一經簽訂,所規定各項權利和義務即生效。三方在享有各自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

第十六條 學院監督畢業生履行就業協議,為畢業生辦理就業報到手續;用人單位按協議接收畢業生,並履行協議所簽訂的其他內容;畢業生應按協議規定就業,按時到用人單位報到。

第五章 就業協議書各協議方義務

第十七條 各學生管理部門在開展就業指導工作中,要對畢業生廣泛開展誠信教育,對畢業生違約問題進行核查、教育和引導,降低就業違約率。違約率作為學院年度就業工作考核的重要指標。

第十八條 畢業生一旦旦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雙方就已構成契約關係,畢業生因特殊原因終止與原簽約單位的協議,必須辦理解約手續。

第十九條 要求解約的畢業生,首先提出書面申請並填寫《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畢業生解約審批表》(附件2),由原接收單位簽署解約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新接收單位簽署接收意見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經所在學生管理分部初審,向學院就業指導服務中心提交審批,學院按照“理由充分、流向合理、手續齊備”的原則進行審批,同時將相關紀錄存入學生個人誠信檔案。

對於以下情況原則上將不予審批:

1、學生要求與來我院參加校園招聘會的用人單位解約;

2、學生要求與作為我院教學實踐基地的用人單位解約;

3、無新簽約單位或升學單位的學生要求解約;

4、學生第二次申請辦理解約手續。

第二十條 未通過學院審批,學生擅自與原簽約單位解約,不履行協議的,應當自行承擔違約責任,學院將其《報到證》等相關就業材料發往原用人單位。

第二十一條 對於違約的畢業生,在其新領取協議書上加註“解約補發”字樣。

第二十二條 畢業生在就業過程中如有以下行為,就業指導服務中心將不再為其發放就業協議書,亦不再負責推薦其就業:

1、求職過程中惡意競爭,對學院聲譽和其他同學求職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

2、與用人單位簽約過程中,故意錯誤填寫個人資訊或不簽字,並以此為理由要求解約的;

3、假稱協議書丟失、損毀或其他理由試圖騙領新協議書的。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新鄉醫學院三全學院普通全日制本科、專科學生

第二十四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就業指導服務中心負責解釋。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4

為做好學生就業推薦工作,保障學校和學生的正當權益,解決學生就業問題,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責任

1、負責提供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及完善的教學設施;

2、按國家相關專業課程設定要求安排課程,並配置相關專業教師授課;

3、在乙方畢業前三個月或畢業後三個月,負責將畢業生推薦到______相關單位工作。

二、乙方責任

1、嚴格遵守國家法令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學完本專業規定全部課程,全部科目考試合格,道德操行評分合格;

3、服從學校管理和工作安排。

三、待遇及費用

1、學校保證所推薦的單位試用期間每月總收入不少於_______元;

2、學生在前五個學期綜合測評總成績排在學校前十名者,或連續兩年被評為優秀學生幹部者,優先推薦就業並免交就業推薦費,其餘學生在最後一學期需另交納就業推薦費_________元;

3、面試期間學生的差旅費、住宿費由學生本人負責,學校不給予補貼;

4、無須學校推薦就業的學生,可退還就業推薦費。

四、違約及責任

1、乙方符合推薦就業的各項條件並同時需要學校推薦的,而甲方不能給予推薦就業,甲方退回乙方所交學費;

2、乙方在校就讀期間,出現以下情況之一者,甲方不予推薦就業,由乙方自謀職業:

(1)未能通過甲方組織的全部課程考試;

(2)有打架、鬥毆或其它嚴重違紀行為、影響惡劣;

(3)受記過或以上處分(被撤消處分除外);

(4)未按甲方規定交清學、雜費,就業推薦費或其他所欠費用者,或中途退學、轉學。

3、乙方有下列情形者,學校不再安排就業:

(1)不服從學校安排或學校通知面試而不到達三次者;

(2)學校安排成功,學生已同意就業而不上班者;

(3)就業後無正當理由自己辭職或因主觀原因被單位辭退者。

五、其它約定

1、學生一經報名交費,如因學生本身原因中途退學或被學校開除,學校一律不退費。

2、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篇5

甲方(學校):

乙方(單位):

丙方(學生):

為了適應畢業生就業市場健康發展,滿足用人單位的需求,針對畢業班學生到用人單位實習及崗前培訓等情況,特制定本協議。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滿足乙方的需求,安排好丙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學習和實習培訓工作。

2、為保證教學質量和丙方實習培訓、設計任務的完成,由學校教務處(技能鑑定辦)、各系部向乙方提供丙方畢業實習、設計、職業技能培訓及鑑定的計劃、安排和要求。

3、負責與乙方協商安排好丙方的各種考核及補考等工作。

4、不定期與乙方和丙方聯絡,瞭解丙方的學習、生活、工作等情況。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向甲方正式出具要求丙方在畢業前參加乙方實習培訓的書面材料。

2、向丙方提供畢業實習、設計、技能培訓及鑑定的學習條件,負責對丙方的畢業實習、設計按甲方的要求進行考核,並出具考核材料及成績。

3、負責向需回學校參加考試、技能鑑定的丙方提供條件。

4、負責丙方的管理、教育。不定期與甲方聯絡,通報丙方在乙方的表現情況。

5、負責丙方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並對丙方人身安全負責。

6、負責對丙方嚴格要求和考勤,無特殊原因,不能單方提前中止丙方實習及解除“畢業生就業協議”。

丙方的權利、義務

1、持乙方要求丙方在畢業前參加乙方實習培訓的書面材料,向系部提出申請,並辦理相關手續。

2、遵守甲方制定的有關規定,在參加乙方組織的各種學習和實習培訓期間,必須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乙方分配和管理。

3、及時與甲方保持聯絡,按甲方要求認真完成全部教學計劃內容,經甲方和乙方考核達到優良後,方可獲取畢業證書和技能鑑定證書。

4、遵守勞動紀律,認真出勤,不能擅自離開乙方。

5、已正式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無特殊原因,不能單方毀約。本協議如與國家相關政策規定有相悖之處,以國家相關政策規定為準。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要經三方協商來解決,任何一方不能擅自處理。

(學校簽字蓋章)

(單位簽字蓋章)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學生簽字)

丙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