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父母,還是有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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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所處的資訊時代,讓我們開啟手機一個新聞APP,經常可以看到遺棄嬰兒,親生父母虐童至死諸如此類的報道。讓我們從以往影視作品中大肆宣傳的父母對孩子無條件的愛勝於愛自己的生命的“美好幻覺”中醒來,開始發現原來並不是世界上只有自己的父母不完美。

除了父母,還是有愛自己?

原來在這個世界上,許多孩子因父母的自私而出生,許多父母對待孩子的方式飽含自私。在我們中許多人身上,不一定是擁有完整的父母的愛的人。

其實事實上,許多人在父母之愛上是有殘缺的。甚至許多人,曾經會有被父母親拋棄的感受或不被父母所愛的感受。這往往是一個人的不安全感的來源。觸碰內心,你是否具有高度的安全感,對自己是否滿意,是否經常感覺快樂而內心平和,信任自己,安於當下且享受當下。還是常常容易焦慮恐懼不安,憂慮,對自己不滿。你的感受會告訴你內在的真相,這與頭腦對自己的認識或大相庭徑。

若說我們愛自己的方式和力量來源於早年的母嬰關係,乃至後期的養育過程就是成長過程中父母對待我們的方式。若從家排的角度來看,有可能有家族的傳承。在整個文化體系下我敢說擁有“完整的高質量的父母的愛”其實少之又少。對於這部分嬰幼兒包括童年時成長中缺失父母的愛的人,甚至是體驗到被拋棄的創傷的個體,面對這早年愛的缺陷和缺失,如何幫助自己面對這個“根源之傷”?

我有一個朋友大學畢業之後就去了美國,至今未曾回來,已有十年。她自己去的美國,無依無靠無親無戚,經濟並不寬裕,單身的美漂,所以過的日子的不易與孤獨感恐非常人所能忍受。她生下來不久就被親生父母送給親戚,國中她曾綴學兩年幫家裡做事,後來她堅決地回來參加會考重新上學。目標很明確,她要上大學,要把握自己的未來。那段時間我見證了她深深的悲傷。她有一個厚厚的殼讓人很難走近她的內心而誤以為她特別堅強獨立內心強大完全異於同齡人,後來我明白了那是她本能地要保護好自己。若她不愛自己,誰來愛她?也明白了她回去繼續上學的原因,她選擇掌握自己的命運而不是讓別人來安排她的命運。若她為家庭無私付出而不是選擇為自己爭取,她會再體驗一次被拋棄的痛。她逃離了這個讓她深深受傷的地方,寧可在國外漂著不再回來。在我們共同的家鄉,由於重男輕女,女孩為家庭付出被視為應該,女孩不論為家庭付出多少最終都是要嫁出去的。而我的朋友長相不佳身材矮小,她唯一擁有的是聰明才智和獨立的思想,她不願將自己的人生委於他人的.安排。

還有一位朋友從在孃胎裡就被期望為一個男孩,雖然她認為父母很愛她她也特別愛父母,是個聽話孝順的好女兒,但她內心其實並不真正接納自己和認同自我。父母對她是一個女孩的失望和曾經期望她是個男孩深深地烙印在她的潛意識深處。由於孩子本能對父母的愛,她的潛意識一直都渴望去滿足父母的期望。孩子的無意識會捕捉父母的所有願望情感情緒。所以她從小無意識中就渴望自己是個男孩。這種根源之愛的嚴重缺失是她自己都無法覺察得到的。

這種“渴望滿足父母的期望”在她的“孝順聽話”中延續到她成年後,在父母親友的催促下,三十出頭的她違背內心真實感受,選擇了一個不讓自己幸福的但卻能滿足父母期待的婚姻。她一生都在壓抑真實自我,努力去迎合父母或他人的期待。她一直把自己偽裝的很好,看起來堅強樂觀勇敢,實際上內心的她可能比別的女孩更膽小懦弱敏感脆弱。她曾讓我見證過她的那一面,是她不曾展示給任何人的一面,連她自己都不能承認的那一面。

其實,沒有發現“不被愛”(意味著真實自我不被接納)而不曾為自己陷入悲傷的她才是真正可悲的,她的選擇一次次證明了潛意識中的信念:“我不配擁有愛與幸福”。即便擁有幸福,她也不相信可以長久,從而親手葬送本已屬於她的愛情和幸福。將自己置身於一個悲劇的主角的劇本中。她善於在最親近的人面前偽裝自己,因為害怕被別人看到真實自我而不被接受,壓抑內心的真實感受。這一直是她的親密關係與人際關係原型她以為這樣就可以保持一種比較長久的關係,殊不知長久的自我壓抑帶來的是關係的失衡,導致關係的結束。

反而是前面那位去美國的朋友,深深意識到不被愛的內在自我的悲傷後,她盡最大的努力去擁抱自己,愛自己,滿足內心所需。去盡一切努力幫助自己過上想要的生活,照顧自己的感受,盡所能去活出自我。我在19歲的她身上看到,她在保護自己愛護自己,照顧自己從身體到內心的所有感受,滿足自己的從身體到內心所需。

如果說自我覺察,是為了更好地愛自己。那麼,愛自己的力量來源於哪裡?

這曾經是困擾我的一個問題。即便是用力地擁抱自己和想要愛自己,可是這份愛的力量從何而來?

假如,生活沒有帶給自己的內心一個“愛自己的父母”,如果沒有一個“完全接納自己一切的內在的父母”,假如無法從生命的根源——原生家庭汲取這份愛。它將如何產生?

對於能夠體驗到養育者對自己無條件的愛的人來說,這不是個問題。而是一件自然而然的事情。父母對自己無條件的愛,內化成為自愛的力量。但是對於體驗不到這份“來自父母的無條件的愛與接納”的人呢?

我們最初對自己的認識根源於父母,在我們的認知中,父母是生我養我者,是自己生命的根源,是自己之所以存在的原因。父母和原來的家庭就是我們的“根”。然而,對於失調的心靈和悲傷的靈魂來說,往往受傷之處是“根源之傷”。問題往往來源於“父母”和原生家庭。正是因為體驗不到被愛被接納,體驗到“帶著太多條件的愛”,才會感受到如此的痛苦和絕望。

找不到愛自己的力量,因為根源之處傷的很重。如此,如何自我療愈?如何愛自己?

除非,與我們的內心產生聯結的是比原生家庭更有力的存在。從生物學上來說,我們確實是父母生的,但是從更深層的意義上來說。每個獨特個體的降生,還有執行軌跡,卻並不是父母的意願所能操控。某種意義上,我們,是藉著父母來到這個世界上。所以,有著一個獨特的靈魂,有著一顆敏感的心靈。而並不是父母的附屬品,我們的存在並非只是為了實現他們的所願。

每個孩子本能地愛著父母,我們的內心深處亦是如此。不論是否願意,我們的人格烙印下了父母對待我們的方式,或許一生陪伴著自己,當這個“內在的父母”不夠愛自己或是“愛的方式”讓我們內心飽受困苦及心理失衡的時候,我們如何更好地愛自己?

如果,我們生命的根源並非是父母,而是來自於更高的力量——宇宙,自然界,命運,或上帝。當我們紮根於大地,會否更容易獲取自愛的力量?

當我們認識到生命是自然界的偉大奇蹟,自己是獨一無二的存在,是大自然的造物,是獨特而美麗的靈魂。我們生來是為了認識自我,讓靈魂自由舞蹈和綻放的。是為了帶給自己自由,快樂,幸福的。是為了自我實現的。我們是否會因而產生愛自己的動力?

假如我們只能認為“我是我父母的孩子”,那麼父母對我的看法即成為我們對自己的認知。但如果我不僅是我父母的孩子,我更是宇宙和自然界的孩子,我是世間的獨一無二,我值得去擁有任何我想擁有的東西。

我來源於父母,和我來源於宇宙和大自然,我是上帝之子。兩者之間會有什麼區別?或許這就是一種不同的自我認識:有了另外一個角度,更寬廣和仁慈的角度來看待自己,來認識自己的本質,我是誰?而不是父母為我取的名字,我歸屬於我的父母,父母對我的看法就是我所認識的我。在那一刻,個體歸屬於更高的力量,更廣闊的存在——歸屬於自然,宇宙,上帝。不論叫什麼。個體不再需要彷徨。因為他或她將找到自愛的源源不斷的能量。那是有力而廣闊的根,可以帶來心中安寧的“父母”。這個“父母”沒有要求,沒有挑剔,只有無條件的愛與接納,看著你,允許你,認識自己成為你自己。

信仰之所以能夠帶來力量,類如尼克·胡哲之類一些身殘志不殘的人,他們多數擁有信仰。信仰給他們提供了一個新的認知:我是上帝之子,我之所以經歷這些,我之所以成為這個樣子,一定有其原因,那麼我要找到我存在的意義,我會實現自我的價值,因為我身負使命。

對上帝(或其他宗教信仰)的愛反過來成為愛自己的力量。佛教教人慈悲反過來其實是對自己的慈悲。藉著種種“修”,只是為了達到與“真我”,與“和大自然深深聯結的本來面目”的感應。種種方式,其實是為了愛自己的各種方式。甚至連自己都不知道。作為我們內在力量的源泉,但它確實幫助人們達到了讓生命更加自我實現,讓生活更加美好,讓自己感覺到生命更加有意義有價值感。

人在自身的神性中找尋到自我的力量,而那是與宇宙相聯結的,而不是僅僅和頭腦,和我們成長中的認知聯結。相比之下,頭腦的“我”是“小我”,有著各種侷限。而超越頭腦和認知的“我”,可能是與宇宙相聯結的“真我”,是“佛性”,是“本來面目”。佛教的禪宗認為,若能於此時此地覺悟“本我”,“本性”“佛性”,心靈瞬間得獲解脫。

往往我們追求愛,渴望愛,渴望被愛。有的人甚至很容易愛上不愛自己的人,解決問題的方式就在於學會愛自己,因為不懂得愛自己,因為對愛的缺失向外的關係體現為對愛的追求。

認識自己,認識自己的本來面目。除開我的名字,我是我的父母的孩子,我是這樣的長相和這副軀體之外,我是誰?自身上是否有一些未曾認識的“神性”,是自己沒有發現的巨大的財富和超越一切的寶藏,本來已經在那裡,但從來不曾被發現。當我們發現之時,不僅擁有源源不斷的愛自己的能量,且擁有解脫一切煩惱的智慧。

當你決定愛自己,無條件地愛自己的時候,其實,你已經在你的內心種下了一顆自愛的種子,內在新的“圖式”已然形成,只等待著時機來生根發芽,日漸壯大。當你下定這個決心的時候,自愛的潛能已開始被髮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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