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化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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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養目標

2016年北京化工大學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統一招生考試,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專業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2016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2016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

同等學力人員報名前必須提前向我校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研招辦”)提供如下材料:①英語CET-4成績(需達到425分以上);②報考專業六門以上大學本科主幹課程成績單;③五千字左右相當於本科畢業論文水平的論文或以第一作者在雜誌上發表過的論文。經我校批准後方可報考。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5.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工程碩士中的專案管理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二)報名參加單獨考試,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在相關行業連續工作4年以上,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具有較強的科研能力,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3.考生報名前需向我校研招辦提供如下材料:①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②兩名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稱專家的推薦書;③考生身份證及畢業證書影印件。經我校批准後方可報考;

4.我校學術學位各學科和專業學位中的工程碩士專業學位設定單獨考試,並且只接收英語類考生。

(三)推薦免試

具有資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入“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填報志願並參加複試,具體要求詳見“北京化工大學接收推免生章程”。

三、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

1. 網上報名

報名網址:中國研招網(網址:或)。

報名時間:2015年9月24-27日每天9:00-22:00(預報名階段,限應屆本科畢業生,報名資料同樣有效,無須再次報名)和2015年10月10-31日每天9:00-22:00(正式報名階段,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資訊)。

2.現場確認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現場核對並確認網上報名資訊,逾期不再補辦。

在2016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報考我校在京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的考生、報考單獨考試的考生均須選擇北京化工大學作為報考點,一律按北京市考試院要求實行網上交費。具體安排屆時上中國研招網查詢;報考我校的外埠考生報名注意事項請按報考點的要求辦理。

3.報名期間教育部將對考生學歷(學籍)資訊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資訊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檢視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資訊。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4.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次計劃”的考生,請於2015年11月15日前將 “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考生登記表郵寄至我校研招辦。

5.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資訊填寫錯誤、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四、考試

1.入學考試分初試和複試,初試具體時間由教育部統一公佈。

2.初試地點:選擇我校報考點的考生在我校參加考試;選擇外埠報考點的考生在報考點指定的考試地點參加考試。

3. 複試工作方案在複試前通過我校研究生院網站公佈。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總成績。同等學力考生在初試合格後,複試時須加試兩門報考專業本科基礎課程(考試時間為三小時),加試科目詳見我校研究生院網站。

4.我校將在複試時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以報名現場確認截止日期前所獲得的文憑為準)、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