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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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理工大學已經將2017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的招生簡章公佈了,下面是小編蒐集整理的相關資料,歡迎閱讀檢視。

上海理工大學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一、培養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紀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務國家服務人民的社會責任感,掌握本學科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創新能力和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層次學術型專門人才以及具有較強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二、招生名額

擬招收全日制碩士研究生2400餘名,其中學術型碩士研究生1285名左右,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1120名左右。錄取時,各學院、專業的招生人數將根據國家正式下達規模數和實際生源情況作相應調整。

三、學習年限

學習年限一般為2.5年。

 四、報考條件

(一)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同等學力人員,包括①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通過大學英語四級(CET-4),且通過國家組織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段)8門以上主幹課程的考試,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者。②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須通過英語四級(CET-4)。同等學力考生不可跨專業報考,複試時加試兩門本科主幹課程。詳情請檢視研究生招生網()《上海理工大學碩士研究生同等學力報考條件及相關要求》。

(4)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在境外獲得的學歷證書須通過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認證。

(二)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大學本科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或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或已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三)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項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優秀,已經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者已經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或獲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優秀,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和兩名具有高階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定向就業本單位的在職人員。

五、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單獨考試考生應選擇招生單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專業學位考生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一)網上報名。報考2017年碩士生一律採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時間:按照教育部規定時間(一般為10月),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資訊。

2.報名流程:

考生登入“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公網網址:http://,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要求報名,凡不按要求報名、網報資訊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3.注意事項:

(1)同等學力的報考人員,應按我校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2)考生要準確填寫個人資訊,對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規、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我校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

(3)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資訊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資訊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檢視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資訊。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4)教育部按照一區、二區制定並公佈參加全國統考和聯考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一區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陝西等21省(市);二區包括內蒙古、廣西、海南、貴州、雲南、西藏、甘肅、青海、寧夏、新疆等10省(區)。

(5)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全國統考。

(6)現役軍人報考碩士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二)現場確認。所有考生均須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資訊,並繳費和採集本人影象等相關電子資訊。

1.現場確認時間

具體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根據本地區報考情況自行確定和公佈。逾期不再補辦。

2.現場確認程式:

(1)考生到報考點指定地方進行現場確認。

(2)考生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點工作人員發現偽造證件時應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資訊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資訊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3)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4)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影象等相關電子資訊。

 六、初試

(一)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內,考生可憑網報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登入研招網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二)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初試日期和時間

由教育部確定。

(四)初試科目

詳見我校招生專業目錄。

初試方式均為筆試。

(五)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後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七、複試

(一)我校在複試時對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歷學籍認證報告、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對考生的學歷(學籍)資訊仍有疑問的,我校可要求考生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

(二)複試時間、地點、內容範圍、方式由我校自定。複試辦法和程式由我校公佈。全部複試工作一般應在錄取當年4月底前完成。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複試進行,成績計入複試成績。

(三)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資訊為準)報考的考生(除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和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碩士外),複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四)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專業學位碩士思想政治理論考試由我校在複試中進行。

 八、體檢

體檢工作在複試階段進行,體檢須在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專案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檔案規定。

九、錄取

(一)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複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考生如果因名額所限不能在所報專業內被錄取,我校可根據本人志願調劑至有多餘名額的校內相近專業。

 十、學費及資助

學費及資助情況請參考上海理工大學研究生招生網()管理規定欄《上海理工大學全日制碩士研究生收費和獎助方案實施辦法》。

十一、其他

(一)我校所有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除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外)均接收推薦免試碩士研究生。熱忱歡迎全國各高校中獲得推薦免試資格的應屆本科畢業生來我校攻讀碩士學位。

(二)對學習成績優秀、有培養潛力的碩士生,學校鼓勵碩博連讀。碩博連讀的碩士研究生轉為博士研究生後全部享受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待遇。

(三)凡涉及報考、錄取和調劑方面的政策以教育部當年有關檔案為準。有關招生資訊請隨時關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網()。

歡迎廣大有志青年報考上海理工大學研究生!

上海理工大學研招辦的服務宗旨是“一切為了考生”。考生如有事詢問,請直接來函來電聯絡。

學校地址:上海市軍工路516號;郵政編碼:200093

聯絡部門:研究生招生辦公室;電話號碼:021-55272521(兼傳真)

網址:

注:以上報考須知若與國家有關部門及教育部今後頒佈的規定有不符之處,須按國家有關部門及教育部有關檔案的規定執行,並以研究生招生網公佈資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