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服裝學院2017考研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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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服裝學院,是全國唯一以服裝命名,藝工為主,藝、工、經、管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北京服裝學院2017考研招生的相關內容,歡迎大家的閱讀。

北京服裝學院2017考研招生簡章

 一、報考條件

(一)報名我校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我校部分專業接收推免生。經本科畢業學校(具有開展推免工作資格的高校)選拔並確認資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團”和“農村學校教育碩士師資培養計劃”的推免生),須在國家規定時間內登入“全國推薦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研究生資訊公開暨管理服務系統”(網址:)檢視可報考專業,填報志願並參加複試。截止規定日期仍未落實接收單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資格。已被招生單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報名參加當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

 二、報名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報考我校藝術類考生(中國少數民族藝術、藝術學理論、美術學、設計學和藝術專業學位)應選擇北京服裝學院作為報考點並辦理現場確認手續;工科、工商管理、國際商務考生應選擇工作、學習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1.網上報名時間為 2016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資訊。網上預報名時間為2016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入“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公網網址:http://,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並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考點以及我校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資訊。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資訊。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資訊,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4.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資訊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資訊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檢視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資訊。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7.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為高校學生應徵入伍退出現役,且符合我校碩士研究生報考條件者(“高校學生”指全日制普通本專科(含高職)、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的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專科(高職)應(往)屆畢業生、在校生和入學新生,下同)。考生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按要求填報本人入學、入伍、退役等相關資訊。

9.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我校,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資訊。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絡。

10. 考生應認真瞭解並嚴格按照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選擇填報志願。因不符合報考條件及相關政策要求,造成後續不能現場確認、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資訊填寫錯誤、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複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二)現場確認。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點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資訊,逾期不再補辦。報考我校藝術類考生(中國少數民族藝術、藝術學理論、美術學、設計學和藝術專業學位)必須選擇北京服裝學院作為報考點網報,現場確認和攝像,考試地點也北京服裝學院,否則不發准考證;工科、工商管理、國際商務考生應選擇工作、學習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考試。

北京服裝學院考點現場確認時間為2016年11月10日至12日,地點為北京服裝學院研招辦(櫻花園校區基礎實驗樓206西)。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入伍批准書》和《退出現役證》。

3.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交學歷(學籍)認證報告,以供核驗。

5.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資訊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資訊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6.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7.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影象等相關電子資訊。

三、報考資格審查

我校對考生網上填報的報名資訊進行全面審查,並重點核查考生填報的學歷(學籍)資訊,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准予考試。

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後,再准予考試。

在審查考生資格時,如發現偽造證件應通知公安機關並配合公安機關暫扣相關證件。

四、初試

(一)考生應在2016年12月15日至12月26日期間,憑網報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登入“研招網”自行下載列印《准考證》。《准考證》正反兩面在使用期間不得塗改

(二)考生憑下載列印的《准考證》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

(三)2017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初試時間為:2016年12月24日至12月25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不在規定日期舉行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國家一律不予承認。

12月2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論、管理類聯考綜合能力

12月24日下午 外國語

12月25日上午 業務課一

12月25日下午 業務課二

(四)初試方式均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一般為3小時。碩士研究生招生初試一般設定四個單元考試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業務課一和業務課二,滿分分別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

(五)考生須到報考點指定的考場考試。考生入場時須接受考試安全檢查。考生在每科考試開考15分鐘後不得入場。初試交卷出場時間不得早於每科考試結束前30分鐘,具體出場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規定,交卷出場後不得再進場續考,也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或交談。

(六)考生初試成績由我校負責通知。

五、複試

(一)我校要對所有擬錄取考生進行復試,如有必要,可再次複試。複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我校在複試前對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查,對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複試。

對考生的學歷(學籍)資訊有疑問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報告。

(三)複試時間、地點、內容範圍、方式在網上公示。全部複試工作一般應在2017年4月底前完成。

(四)對以同等學力身份(以報名時填報的資訊為準)報考的考生,複試時,應加試至少兩門本科主幹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

(五)外國語聽力及口語測試在複試中進行,成績計入複試成績。

(六)少數民族地區僅指國務院有關部門公佈的《全國民族區域自治地方簡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區域。考生網報時應如實填寫民族身份,現場確認後不得更改。

(七)教育部確定《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以下簡稱“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我校根據“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結合本單位生源和招生計劃等情況,自主確定本單位碩士研究生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八)在複試的同時組織思想政治工作部門、招生工作部門、導師與考生面談,直接瞭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採取“函調”或“派人外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我校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差額複試,具體比例由我校自定。

六、調劑

調劑政策及調劑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式由我校按教育部錄取政策確定並公佈。屆時,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填寫報考調劑志願。

 七、體檢

考生體檢工作在複試階段組織進行,體檢須在我校指定的醫院進行。具體要求見我校複試通知。

八、錄取

我校根據國家下達的招生計劃,考生入學考試的成績(含初試和複試)並結合其平時學習成績和思想政治表現、業務素質以及身體健康狀況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擬錄取名單確定後,招生單位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和本人現實表現等材料,全面審查其政治思想情況。函調的考生現實表現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考生考試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對於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錄取。

碩士生錄取類別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均須在被錄取前與我校、用人單位分別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新生應按時報到。不能按時報到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證明,並向我校請假。無故逾期兩週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應屆本科畢業生、成人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取消錄取資格。

新生報到後,我校應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複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新生複查期間的舉報情況、調查情況、處理情況須在全校範圍內公開。

被錄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學資格,須在錄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我校同意,可以參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九、違規處理

對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違規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可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1至3年的處理,同時,對在校生,由其所在學校按有關規定給予處分,直至開除學籍;對在職考生,有關部門將通知考生所在單位,由考生所在單位視情節給予黨紀或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弄虛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考生在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中的違規或作弊事實會被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並通報其所在學校或單位,記入考生人事檔案,作為其今後升學和就業的重要參考依據。

 十、其他

(一)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回定向單位就業。非定向就業碩士研究生畢業時採取畢業研究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方式,落實就業去向。我校及所在地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負責辦理相關手續。

(二)學費標準:學校將按照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收取學費,我校全日制碩士生學費標準為:藝術類8000元/年,工科、管理、經濟類6000元/年。非全日制碩士生學費按北京市物價局批覆執行。

(三)獎助政策:我校向招生計劃內的全日制碩士生(有固定工資收入的除外)發放助學金(700元/月,每年按10個月發放);在修業年限內符合條件的研究生,可評選國家獎學金和學校各類獎學金。學校、院系和導師為研究生設定“助教”、“助管”和“助研”崗位(簡稱“三助”崗位),承擔“三助”崗位的研究生,可以獲得相應的崗位津貼。

我校對全日制碩士生設立新生獎學金,並優先一志願考生。新生獎學金具體評選辦法、額度、名額由我校根據當年國家政策和招生情況確定並在校園網公佈。

(四)考生因報考碩士研究生與所在單位產生的問題由考生自行處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複試或無法被錄取,我校不承擔責任。

(五)現役軍人報考我校碩士研究生按解放軍總政治部規定辦理。

(六)我校全日制碩士生除國際商務學制為2年外,其它全日制專業的學制均為2.5年。非全日制碩士生修業年限為3-6年。

(七)我校所有專業均招收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藝術和國際商務專業學位招收非全日制碩士生,培養校區位於北京市朝陽區北京服裝學院櫻花園校區和芍藥居校區。

(八)未盡事宜按教育部和北京教育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