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國科學院大學考研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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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科學院不僅是我國規模最大、學科最全、實力最強的自然科學與高技術綜合性國立研究機構,也是國家培養高階人才的重要基地。 1978年中國科學院率先在全國恢復研究生招生,並經國務院批准創辦了新中國第一所研究生院——中國科技大學研究生院(北京)。2000年,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和教育部批准,更名為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2012年,經教育部和中編辦批准,更名為中國科學院大學。中國科學院大學隸屬於中國科學院。2014 年,中國科學院大學開始招收首屆本科生。

2016年中國科學院大學考研招生簡章

中國科學院大學學位授予專業涉及10大學科門類,在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和教育學6個學科門類,擁有39個博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二級學科博士學位授權點166個,另有“電子與資訊”領域工程博士專業學位授權。在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10個學科門類,擁有53個碩士學位授權一級學科點。此外還擁有金融、應用統計、應用心理、翻譯、農業、藥學、工程、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等10個類別專業學位授權點,其中工程碩士專業學位授權領域22個。

中國科學院擁有一大批學術造詣深厚的學術帶頭人和導師隊伍,有處於國際學術前沿和國家戰略需求的研究專案、良好的科研條件、廣泛的國內外學術交流途徑以及鼓勵創新的文化環境,在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哲學、教育學、文學、經濟學等學科門類的眾多領域具有明顯的學科優勢。目前,全校有研究生指導教師10063人,其中院士276人,博士生導師5995人。中國科學院所屬研究院所擁有3個國家實驗室、85個國家重點實驗室、 185箇中國科學院重點實驗室、12個國家工程研究中心、19個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10個國家工程實驗室。

中國科學院大學由京區4個校區、京外5個教育基地和分佈全國各地的115個研究所共同組成。中國科學院大學以研究所為依託,實行院所融合的辦學模式,全校統一招生、統一教育管理、統一學位授予,實行校所融合的領導體制,校所融合的師資隊伍、校所融合的管理制度、校所融合的培養體系。中國科學院各研究院所是研究生的具體實施單位,負責本單位研究生招生、管理、培養和論文答辯等研究生教育環節,在研究生專業技能訓練、科研能力提升和創新能力培養等方面發揮重要作用。中國科學院大學現有在學研究生4.28萬餘名,其中博士研究生約佔50%。

2016年共有117個研究所、16個院系招收碩士學位研究生,計劃在哲學、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理學、工學、農學、醫學、管理學10大學科門類的200餘個專業招收碩士研究生8000餘名(其中含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1800餘名,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150 餘名)。

一、培養目標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旨在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愛國守法,在本學科內掌握堅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門知識,具有從事科學研究、教學、管理或獨立擔負專門技術工作能力、富有創新精神的高階專門人才。

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面向社會需求,面向科技前沿,適應工程技術發展和創新需要,培養德智體全面發展,愛國守法,掌握相關專業領域堅實的基礎理論和寬廣的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職業素養的高層次應用型專門人才。

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與學術型碩士學位研究生,在我國高層次人才培養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屬同一培養層次的不同型別。這種學位型別不同於以往的非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它不要求實際工作經歷(個別招生類別和領域除外),需要通過全國碩士研究生統一入學考試選拔錄取,在導師指導下進行全日制脫產學習且具有學籍,畢業時達到培養要求者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和碩士專業學位證,雙向選擇聯絡就業並正常派遣。與學術型碩士不同的是,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主要面向社會應用需求進行招生和培養,在培養過程中更加側重於專業技術技能和應用實踐能力的培養。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不能進行碩博連讀,但可按普通招考方式正常報名參加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

二、報考條件

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採取“分列招生計劃、分類報名考試、分別確定錄取標準”的招生考試模式。

(一)報名參加碩士研究生全國統一考試(含學術型碩士和全日制專業學位碩士。報考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除外),須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考生的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已取得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證書的人員;

(3)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4)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

其中同等學力人員是指:

①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學歷後,滿2年(從高職高專畢業到2016年9月1日),且達到報考單位根據培養目標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②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

③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

④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5.同等學力人員報考,還應具備下列條件:

(1)已取得報考專業大學本科8門以上主幹課程的合格成績(由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本科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

(2)已在公開出版的核心學術期刊發表過本專業或相近專業的學術論文,或獲得過與報考專業相關的省級以上科研成果獎(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過省級以上科研課題。

(二)報考全日制專業學位的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和工程管理碩士專業的人員,須符合下列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