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學2016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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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學2016年招收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簡章

湖南大學2016年計劃招收博士研究生500名左右(最終招生數以教育部公佈的計劃為準),招生方式有普通招考、直接攻博、碩博連讀、申請-稽核制四種。

 一、報考條件

(一)以普通招考方式報考博士生的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正確的政治方向,熱愛祖國,願意為社會主義祖國建設服務,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2、考生的學位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已獲碩士學位的人員(非全日制攻讀碩士學位的人員在獲得碩士學位後方可報考;國外留學的考生須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並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後方可報考);

(2)應屆碩士畢業生(雙證,須在2016年8月底入學報到前取得碩士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

3、身體和心理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標準;

4、有兩名所報考學科專業領域內的教授(或相當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的書面推薦意見;

5、現役軍人報考博士生,按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的規定辦理,報名時須使用居民身份證報考。

6、考生具備較好的外語水平。考生須在報名時提交外語水平成績證明,複試前學校參照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外語條件確定具體要求。

(二)以直接攻博方式報考博士生的條件:

除滿足(一)中第1、3、4條規定外,已取得推免生資格的優秀應屆本科畢業生,可申請以直接攻博方式報考博士生。

(三)以碩博連讀方式報考博士生的條件:

除滿足(一)中第1、3、4條規定外,本校二年級全日制在讀學術學位碩士研究生,第一學歷為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並取得學士學位,已完成規定課程學習和考核,成績優秀,對學術研究有濃厚興趣,具有較強創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可申請以碩博連讀方式報考博士生。

(四)以申請-稽核制方式報考博士生的條件:

除滿足(一)中第1、3、4條規定外,還應符合以下條件:

1、所在高校為211 高校或所學專業為國家重點學科或獲得國(境)外一流大學碩士學位者;

2、應屆碩士畢業生(雙證,須在2016年8月底入學報到前取得碩士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或者理工類專業的碩士畢業生(須是2013年5月1日以後獲得碩士畢業證書和碩士學位證書);或者國外留學且所學專業為人文社科類專業者須2015年7月1日以後獲得碩士學位;

3、第一學歷為普通全日制本科畢業,並取得學士學位。

二、招生專業

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簡章的專業目錄中所列學科專業招收博士研究生。

 三、招生類別

分為非定向就業和定向就業兩種類別。

1、非定向就業:被我校錄取的所有考生,須將人事檔案轉入我校,進行脫產學習。錄取的在職考生,須辭去原單位工作(提供離職證明材料)。

2、定向就業:招收物件僅限於“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考生和“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定向培養博士研究生計劃”考生。畢業後按定向協議就業。

 四、報名程式

報名採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普通招考、碩博連讀、申請-稽核制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報名、繳納報名費,逾期不予辦理。

直接攻博生已在教育部推免服務系統中報名並繳費,因此不用再進行本次博士生網上報名。

1.時間:2015年12月1日—31日

2.考生登入網報頁面,按要求註冊、填寫報考資訊、提交材料掃描件,上傳電子照片,網上支付報名考試費(標準:350元/人),列印《湖南大學2016年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報考登記表》。具體的報名要求和流程請查閱報名系統網頁的相關通知。

3.考生在網上提交的材料掃描件:身份證;碩士研究生證;碩士學歷證書;碩士學位證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教育部學籍線上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學位證書認證報告》;外語水平考試成績證明。具體提交的材料類別請查閱報名系統網頁的相關通知。

4.《教育部學籍線上驗證報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考生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上註冊申請並按要求列印。

《學位證書認證報告》:考生登入“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資訊網”,進入“學位查詢”線上申請學位驗證,列印下載本人的學位認證報告。

5.報考2016年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博士研究生考生應向研招辦提交登記表(需加蓋所在省教育廳的民教處公章)。

(三)注意事項

申請-稽核制方式和普通招考方式不能兼報,考生只能選擇其一。

考生報名前應仔細核對本人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凡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將不予錄取,相關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不按網上報名公告的要求報名、網報資訊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考生在支付報名考試費前務必慎重考慮,因各種原因不能報考或不能參加考試者,已支付的報名考試費不予退還。

 五、提交材料

考生在網上報名成功後,向報考學院的研究生辦公室寄或送以下材料(原件在複試前提交學院稽核):

①身份證影印件;

②碩士學歷、學位證書影印件(應屆碩士畢業生提交研究生證影印件,入學前補交碩士學歷、學位證書影印件;國外獲得碩士學位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提供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影印件);

③碩士學位論文(含評議書,應屆碩士畢業生碩士論文開題報告);

④碩士課程成績單(在校研究生到本校研究生院(部、處)培養部門辦理並加蓋公章,在職人員從本人人事檔案中影印並加蓋人事部門公章);

⑤考生參與科研、發表論文、出版專著、獲獎等情況;

⑥外語水平成績證明;

⑦自我評價書;

⑧兩份專家推薦書(須加蓋專家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六、考試與評價

(一)普通招考的考試與評價

1.初試

考試時間:2016年3月19日

考試地點:湖南大學

准考證列印時間:2016年3月11日—18日,考生登入網上報名系統自行列印准考證。

我校2016年博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外國語科目採信全國外語水平考試(WSK)成績或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成績,學校不再統一組織外國語科目的筆試(注:由於我校第一次採信WSK成績和全國大學英語六級成績,目前外語成績要求暫不能確定,複試前我校根據報考考生提交的外語水平成績證明與招生計劃來確定)。考生可提交2014年或2015年參加全國外語水平考試的成績或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的成績。

計劃參加2015年下半年的全國外語水平考試和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的考生,可登入相關網站了解考點聯絡方式並諮詢報名事宜:全國外語水平考試網站(),全國大學英語六級考試網站()。

初試科目:兩門專業課。

專業課的考試方式均為筆試,每科考試時間為3小時,滿分100分。學校不統一指定專業課考試科目的參考書目和複習資料,不提供歷年試題。

2.複試

時間:2016年3月20日—22日,具體時間和地點由學院安排。

複試費:120元/人,支付方式:網上支付。

資格複審在複試階段進行,由學院進行復審。經學院複審合格後,考生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複試。凡未經過資格複審或資格複審不合格者,不能參加複試。

複試內容主要包括對考生的學術水平考查、外國語能力測試、材料評價、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體格檢查。

(1)學術水平考查和外國語能力測試

學院的複試小組根據專業培養目標的要求,通過面試等形式考查考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的能力、科研創新能力、對本學科前沿領域及最新研究動態的掌握情況等,並對考生進行外國語能力測試,參考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綜合測評,判斷考生是否具備博士生培養的潛能和素質。

(2)材料評價

學院組織專家對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並對考生的科研創新能力進行評價,材料評價結論是錄取環節的重要參考依據之一。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學習(工作)態度、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對於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3.體檢

體檢在複試階段進行,體檢要求以教育部相關檔案為準。

(二)直接攻博生的考核辦法以《湖南大學2016年接收推薦免試研究生(含直接攻博)辦法》為準。

(三)碩博連讀生的考核辦法以《湖南大學2016 年碩博連讀生選拔工作通知》為準。

(四)申請-稽核制博士生的考核辦法以《湖南大學2016年申請-稽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通知》為準。

 七、錄取

(一)按照擇優錄取、保證質量、寧缺毋濫和有利於拔尖創新人才選拔的原則,根據學院的招生計劃,參照考生的申請材料審查和評價結果、初試和複試成績,以及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體檢結果等做出綜合判斷,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

(二)在擬錄取階段,對於非定向就業博士生,我校按教育部規定向存檔單位調取考生的人事檔案進行全面審查。未按規定辦理檔案調轉手續或檔案審查不合格的考生將被取消錄取資格,學校將按有關要求進行嚴格管理。

(三)在擬錄取階段,定向就業博士生須簽訂定向協議書。

(四)新生無故逾期2周不報到者,我校將取消其入學資格。應屆碩士畢業考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碩士學位、碩士學歷證書者,我校將取消其錄取資格。

(五)新生報到後,我校將對其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專業素質、健康狀況等全面複查,發現有不符合標準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八、學制

普通招考方式、申請-稽核制方式的博士研究生基本學制為4年。

直接攻博生、碩博連讀生的基本學制為5年(博士生階段必須滿3年)。

 九、學費與獎助

學費:所有博士研究生都應繳納學費。按照湘價教[2013]110號檔案核定的標準執行,學費標準:10000元/生.年。如果物價標準有調整,按新檔案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獎助:為了給博士研究生創造潛心學業、健康成才的環境,我校建立了新的研究生獎助體系。對非定向就業的博士研究生設立學業獎學金、助研津貼,資助面達到100%。同時學校面向博士生設定助教崗位。博士研究生在學期間的各階段,若學業表現突出還可申請博士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和學校獎學金,科研能力特別優秀的,列入學校優秀博士研究生資助計劃。

十、相關說明

1、考生所填各種資訊及所有材料必須真實。對弄虛作假者,不論何時,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取消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同時列入不誠信考生名單,五年內不予接受其再報名。

2、考生與所屬單位因報考問題引起的糾紛所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3、“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原則上只招收西部民族地區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的考生,必須在報名前到所在省、自治區或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民教處辦理報考資格確認手續。

4、“對口支援西部地區高校定向培養博士研究生計劃”的對口單位為西南民族大學。

5、我校根據專項計劃與湖南省農業科學院聯合培養博士研究生。

6、我校將在網上報名前通過湖南大學研究生院網站、湖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公佈招生專業目錄、導師名單及其招生名額,請考生留意查詢。導師個人資訊可在湖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資訊網以及報考學院網站查詢。

7、考生在報考前應主動與導師聯絡,以便諮詢報考資訊。導師已招收的直接攻博生或碩博連讀生或申請-稽核制考生的情況可諮詢報考學院或導師。

8、考生同時被我校和外校錄取的,必須在 2016 年 5月 20 日前作出取捨並以書面形式告之我校。之後發現重複錄取的,我校將取消該生的錄取資格。

9、請考生及時留意“湖南大學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和報考學院網站上有關博士生招生導師、報名考試、成績釋出、複試通知等資訊。招生資訊如有變動,以現場確認期間網上公佈的招生簡章和招生專業目錄等相關資訊為準。

10.我校嚴禁本校任何部門、學院和工作人員舉辦或參與舉辦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嚴禁任何部門、學院向社會培訓機構提供考試招生輔導活動場所和設施,嚴禁任何部門、學院委託社會培訓機構進行考試招生輔導培訓、招生宣傳和組織活動。

 十一、聯絡方式

湖南大學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

地址:湖南省長沙市嶽麓區湖南大學南校區逸夫樓北棟204室

郵編:410082

諮詢電話:0731—88822856

傳真電話:0731—888228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