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工程學院2017考研招生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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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工程學院是2000年由三所具有50年辦學歷史的全國示範性高等工程專科重點建設學校—長春建築高等專科學校、長春工業高等專科學校、長春水利電力高等專科學校合併組建的一所以工為主,工、管、文、理、藝術等學科協調發展的多科性普通本科大學,隸屬於吉林省人民政府。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收集的關於長春工程學院2017考研招生的相關內容,僅供大家參考。

長春工程學院2017考研招生簡章

一、學校概況

長春工程學院隸屬於吉林省人民政府,具有60餘年辦學歷史,以工科為主,工、管、文、理多學科相互支撐的多科性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學,是全國70所具有國防生招生資格的大學之一,是吉林省畢業就業工作先進單位,畢業生就業率位居吉林省高校前列。學校設有土木工程學院、建築與設計學院、水利與環境工程學院等19個教學單位;設有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建築學等53個本科專業,其中土木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等10個專業為國家級、省級特色專業,水利工程、土木工程、電氣工程、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水利水電工程等6個學科為吉林省“十二五”優勢特色重點學科。學校擁有吉林省土木工程抗震減災重點實驗室、吉林省水工程安全與災害防治工程實驗室、吉林省建築能源供應及室內環境控制工程研究中心、吉林省城市發展建設研究中心等14個省級重點科技平臺;擁有吉林省土木工程實驗示範教學中心等4個省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

 二、招生專業

2016年我校在建築與土木工程和水利工程兩個領域招收全日制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計劃招生63人,學習年限為2.5年,實行學分制管理。研究生按規定完成培養計劃後獲得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和工程碩士專業學位證書。

(一)建築與土木工程領域(專業程式碼:085213)

1.研究方向

本專業領域設有11個研究方向:

(1)防災減災工程及防護工程

(2)結構工程

(3)土木工程施工

(4)道路工程

(5)岩土工程

(6)市政工程

(7)供熱、供燃氣、通風與空調工程

(8)建築電氣與智慧化工程

(9)工程測繪

(10)工程專案管理

(11)建築設計及其理論

(二)水利工程領域(專業程式碼:085214)

1.研究方向

本專業領域設有4個研究方向:

(1)水工結構工程

(2)水利水電工程

(3)水土資源與環境

(4)水力機械及其自動化

 三、報考說明

(一)報考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必須符合下列學歷等條件之一: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生(錄取當年9月1日前須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及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屆時可畢業本科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畢業學歷的人員。

(3)獲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學歷後滿2年(從畢業後到錄取當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達到與大學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且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的培養目標對考生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結業生,按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身份報考。

(5)已獲碩士、博士學位的人員。

在校研究生報考須在報名前徵得所在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方式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所有參加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考生均須進行網上報名,併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網報資訊、繳費和採集本人影象等相關電子資訊。

應屆本科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就讀學校所在省(區、市)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工作或戶口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指定的報考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Ⅰ.網上報名要求

1. 網上報名時間:2015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資訊)。預報名時間為2015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應在規定時間登入 “中國研究生招生資訊網”(公網網址:http:// ,教育網址:,以下簡稱“研招網”)瀏覽報考須知,按教育部、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考點以及報考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報名期間,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資訊。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修改報名資訊。

3.考生報名時只填報一個招生單位的一個專業。待考試結束,教育部公佈考生進入複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後,考生可通過“研招網”調劑服務系統瞭解招生單位的生源缺額資訊,並按相關規定自主多次平行填報多個調劑志願。

4.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人員,應按招生要求如實填寫學習情況和提供真實材料。

5. 考生要準確填寫本人所受獎懲情況,特別是要如實填寫在參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等國家教育考試過程中因違紀、作弊所受處罰情況。對弄虛作假者,將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嚴肅處理。

6.報名期間將對考生學歷(學籍)資訊進行網上校驗,並在考生提交報名資訊三天內反饋校驗結果。考生可隨時上網檢視學歷(學籍)校驗結果。考生也可在報名前或報名期間自行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網址:)查詢本人學歷(學籍)資訊。

未通過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應及時到學籍學歷權威認證機構進行認證,在現場確認時將認證報告交報考點核驗。

7.按規定享受少數民族照顧政策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須如實填寫少數民族身份,且申請定向就業少數民族地區。

8.“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人才計劃”招生以考生報名時填報確認的資訊為準。

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在報名時應選擇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並填報本人入伍批准書編號和退出現役證編號。

9. 國防生和現役軍人報考地方或軍隊招生單位,以及地方考生報考軍隊招生單位,應事先認真閱讀了解解放軍及招生單位有關報考要求,遵守保密規定,按照規定填報報考資訊。不明之處應事先與招生單位聯絡。

10.考生應按要求準確填寫個人網上報名資訊並提供真實材料。考生因網報資訊填寫錯誤、填報虛假資訊而造成不能考試或錄取的,後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Ⅱ.現場確認要求

1.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應在規定時間內到報考點指定地方現場核對並確認其網上報名資訊,逾期不再補辦。現場確認時間由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區報考組織情況自行確定和公佈。

2.考生現場確認應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證書(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校學歷教育應屆本科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考點工作人員進行核對。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還應提交本人《退出現役證》。

3.在錄取當年9月1日前可取得國家承認本科畢業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路教育本科生,須憑頒發畢業證書的省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或網路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方可辦理網上報名現場確認手續。

4.未通過網上學歷(學籍)校驗的考生,在現場確認時應提供學歷(學籍)認證報告。

5.所有考生均應對本人網上報名資訊進行認真核對並確認。報名資訊經考生確認後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引起的一切後果由其自行承擔。

6.考生應按規定繳納報考費。

7.考生應按報考點規定配合採集本人影象等相關電子資訊。

(三)初試科目及有關內容

1.思想政治理論、外國語(英語二、日語、俄語)、數學二(即業務課一)考試均採用國家統一試卷,其考試大綱以教育部公佈的為準。

2.業務課二由我校自行命題,為專業基礎課試卷(考試科目見附件1《長春工程學院2016年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專業目錄》)。

(四)複試及加試

複試由學校組織,複試方案另行通知。複試科目見《招生專業目錄》(附件1)和《複試筆試專業綜合理論試卷說明》(附件3);同等學力考生取得複試資格後,還須加試兩門本專業主幹課程,具體加試方案另行通知。

(五)學費和招生政策

1.學費

每生每學年8000元。

2.獎助政策

研究生獎助的類別、標準及覆蓋面見下表:

研究生獎助體系類別及標準

序號類別獎助物件及覆蓋面獎助標準備註
1國家獎學金根據國家下達指標評選20000元/生 
2國家助學金100%6000元/生·學年分10個月發放
4學校
學業獎學金
100%一等15%10000元/生·學年一年級末主要參考理論課學習成績。
二年級末主要參考實踐環節成績。
二等65%8000元/生·學年
三等20%6000元/生·學年
5學校
新生獎學金
工程照顧領域
(水利工程領域)
第一志願考生按學年獎勵8000元/生·學年2.5年總計獎勵
20000元
調劑志願考生按學年獎勵4000元/生·學年2.5年總計獎勵
10000元
6學校
校友獎學金
鼎慧獎助學金
寶鋼集團八一鋼鐵獎學金
北京華銀產學研合作基金獎助學金
3000——5000元/生·學年 
7學校
“三助”崗位
本人申請,根據崗位需要設定30——80元/日
 

(六)其他

1.研究生入學後進行研究生與導師雙向選擇,網上報名時不用填寫指導教師。

2.為方便我校與考生聯絡,考生通過網上報名填寫資訊時,一定要認真填寫詳細地址、郵編及長期聯絡電話(固定電話及手機),以便發放複試通知、錄取通知等。如個人聯絡方式有變,請及時與我們聯絡。

3.考生在各階段應注意瀏覽我校研究生部網站,我校會將各類有關的招生資訊及時在網站上予以公佈(長春工程學院研究生部網址:)。

4.招生工作聯絡方式

學校名稱:長春工程學院 國標程式碼:11437

學校網址:

通訊地址:長春市寬平大路395號 郵政編碼:130012

聯絡部門:研究生部

聯 系 人:冷老師、商老師

諮詢電話:0431-85711192 85711227

傳 真:0431-85711193

電子信箱:

5.本簡章由長春工程學院研究生部負責解釋,與國家檔案不符時以國家檔案為準。